致esasin大板主:
本人4月15日起被您判水桶四周,因无法【即时】按正常程序站内信向您申诉,只得待水
桶期过后,在有空的今日,以公开发文方式就教于您。
本文系经百般思量,在非常不得已的情况下所为,还望谅察。
先附上您的裁罚通知,如图:
http://i.imgur.com/n1xQfZb.jpg
http://i.imgur.com/vdImB6S.jpg
http://i.imgur.com/7Sejbzt.jpg
针对您裁决本人违规事项:
1.已知发文特定对象,却未使用站内信。
2.文章无拉点。
申诉如下,还望您不吝赐教:
1.已知发文特定对象,却未使用站内信:
本人十几年前写下的《为你读心经》一文,若,创作灵感来源当事人已逝,他魂归何方我
尚且不知(为他超渡所唸大悲咒、往生咒、地藏经……不知能让他灵魂安息何方……),
请问:我又如何能站内信他?
《密件》《痛感》《想念》创作灵感皆源于相同情境。
另,建议您,一篇写得再烂的【创作】,都不要随便以【不知所云】来评论。
因为您这样做会狠狠的伤了一个人的心~~~
若那个人~~~他很伤心~~~这件事,连讲都讲不出来的时候……大概就是他要去死的时候了
……
愿意讲,还讲得出来的人其实还好,代表他不会为这种事去死。
只是,以后他跟这样的您讲话的时候,如果态度很差,很失礼,很冒犯的话~~~请您不要
觉得奇怪~~~
人,应该要彼此相爱,而不是彼此伤害,对吗?
期待别人如何待您,您就应该如何对待别人,对吗?
2.文章无拉点:
见上图黄线圈记处,
请问:本人何时自承无拉点了???“赖皮拉”不是“拉”吗???
本人会笨到明知无拉点还发文来让板主大人您处罚吗?
有无拉点是看【内容】,而非看表面的【用字】。
会说【赖皮】拉是因为使用【la】字,而选用【la la】徐佳莹唱的“喜欢你”则是配合
创作诗《失眠的夜,想看萤火虫》来加强拉点~~~拉子间的感情交流~~~
请问:此【la】有何不对?
至于【已知特定对象却未使用站内信】的问题,同上。
亦即,若此特定对象是无PTT帐号的潜水板友(例:是在下FB脸友),请问:要如何站内
信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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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要请益很困难的,关于【拉点】的问题:
我个人认为,【拉点】有二方面思考点,一是【身份拉】,一是【话题拉】。
【话题拉】当无疑义,以下主要是在讲【身份拉】的重要性。
若按板规目前宽松认定的“拉点”来看~~~拉子间的感情交流~~~必先建立在有【身份拉】
的基础上。
而若是【个人独白】式的“心情”文,则【身份拉】的条件更是不可或缺。
因此,【身份拉】看似【非必要条件】,可是却很【重要】。
因而,若有人身份【非拉子】,其所发的文便应以【有拉点】为充份且必要又重要的条件
,如此才能符合板规。
在上述前提下,兹举一例请大板主您判定此文是否【无拉点】而违反板规,并且内容乍看
之下也符合【不知所云】的条件而应该删文,例如:《 [心情] 委屈请进 》一文。
或许,基于做人该有的基本礼貌及人情义理,板民在下我以上文为例非常冒犯,然而,身
为动辄无端被板主删文、劣退又桶来桶去的板民~~~
在下觉得,以此例斗胆就教于大板主,只是刚好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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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板主无法理性看待板民言论,动辄滥权处份板民,严重影响板民在下我使用PTT权益,
板民将积极向上申诉。
实际上,在下已经采取申诉行动(申诉的对象不是大板主您)。
目前申诉进度暂时受阻,然而在下认为受阻是好事,因为在下一向是得饶人处且饶人~~~
如果不是情非得已,在下宁可息事宁人而非常不愿意牵连无关、无辜第三者。
在下已采取行动的证据(如图),特此知会:
http://i.imgur.com/bcaJq1n.jpg
http://i.imgur.com/MsbnBdi.jpg
http://i.imgur.com/h5XSdEC.jpg
http://i.imgur.com/v53bPYx.jpg
http://i.imgur.com/6j1pykG.jpg
本文发文后即截图存盘,若遭删文,请告知系违反板规第几条,若无端遭删除,将做为板
主滥权裁罚板民的事证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