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Re文恕部份删除,原文置最下方)
本文重点在回应下方联结的文章。
※ 引述《suefun (潮浪王子)》之铭言:
: 这篇文章某部份回应了邱部长的问题
: 有兴趣的网友可以参考
: 内文谈到祭祀的由来及其与传宗接代的关系......
: http://opinion.cw.com.tw/blog/profile/52/article/5515
标题截图如下:
![]()
这篇转载的文章写得真对!
这就是台湾
[甚至亚洲地区受汉(华人)文化影响诸国]
的现象:
~~~男子祭祖~~~
以致重男轻女。
华人父权结构和这种祭祖习俗有很大关系。
直到现代的华人社会,
几乎每个怀孕妇女仍然会希望
第一胎生儿子。
若第一胎不是儿子,
就希望以后至少也要有一个儿子。
理由就是:怕死后没人拜。
==========
本人过去发文谈父权结构时
便曾提及华人祭祖问题。
当时在板上还引起哗然~~~
见去年8、9月和板友议论
《所有的问题都是父权问题吗?》一文,
本人Re文(部份截图):
![]()
==========
宪法法庭后欣见法务部长提出“妣考说”,
让台湾社会开始深思此习俗和
父权、性平、婚姻平权的关系。
期能藉这场台湾同志运动,
正视此问题,并解决它。
==========
台湾挺同团体
有必要一直检讨基督教吗?
基督徒
因为相信上帝是万有(含人类)之源,
因此无祭祖问题。
基督教的观念是:
上帝是每个人类宗族、种族…的“主”,
所以:
只有“敬拜‘主’”,
不用“祭拜‘祖’”,
只要“纪念‘祖先’”即可。
没有祖先就没有我们,
可是,
没有上帝就没有祖先。
上帝是万有本源,
吃果子拜树头,
所以拜上帝即可,
拜上帝即拜到祖先。
基督教重视“孝道”,
孝敬父母是十诫之一,
只是重视的是“生时尽孝”,
而非死后用祭拜仪式表达。
基督徒因为没有儿子要祭祖的束缚,
所以生女儿也很好。
不管是儿、是女,是其他,
不管聪明愚笨、美丑、健全残缺……
每个孩子都是上帝赐给的宝贝。
家长只是管家,
孩子是上帝的。
所以要用孩子的“‘天’赋”养育孩子,
不是用“父母自己的期待”来养育。
即使是又笨又丑又残缺的孩子,
上帝也爱,上帝不离弃任何人,
只有我们不要上帝而已。
不符社会期待的孩子来到人间
也有上帝的美意,
因为上帝要人们学习去爱~~~
尤其是不可爱的,更要爱~~~
基督教不会讲说:
你今生又笨又丑又残缺是前辈子造业。
也不会说:
你此生身为女儿身是因为福报不够~~~
↑↑↑
这些都是基督教的观念,
内中便有“人权”的意识。
因为这种人权意识,
所以目前全世界,
只有信仰耶稣基督的地区
“人”敢跟“神(上帝)”议论。
这些地区国家,
也在全世界率先发展成民主国家。
民主国家社会成员能自由表达意见,
能参与各种社会议题的讨论,
不用害怕政治不正确的白色恐怖。
============
欧美社会的普遍认知是:
上帝是一切之源,
上帝透过圣经说话,
凡事可来问上帝。
有关婚姻平权的问题,
同样可找上帝议论→挑战圣经说法。
在美影《扣押幸福》一片,
(我没看过全片,只看过预告片)
有一幕(应是在法庭上),
一位黑人对法官说(我记忆不完全),
大意是:
“同性恋是不是罪?
耶稣没说过……
耶稣不说话。”
==========
对呀!耶稣没针对此事讲过什么。
==========
提醒看过电影的板友们,
虽然有很多人不了解基督教,
但,至少要对这件事感到好奇:
在欧美社会的法庭,
受审者可引用圣经或
上帝说了什么来为自己辩护。
法官还会慎重考量。
但在台湾,
我们不会拿佛经或佛祖说什么
讲给法官听,来为自己辩护。
这是为什么呢?
因为我们的“宗教信仰”和“法律”是两回事:
我们信的是我们祖先的宗教信仰,
用的却是欧美社会传来的法律。
而欧美社会的“法律”源起于“宗教”:
他们信他们祖先的宗教信仰,
用的也是源起于他们宗教信仰的法律。
我们会有和法律无关的“妣考说”出现,
他们不会,
他们在法律与宗教间有着一以贯之的思考脉络。
关于欧美法律起源的探讨,
在“法哲学”的范畴,
有兴趣的板友们不妨研究一下。
==========
圣经里的上帝,祂说话,
也允许人们向祂议论,挑战祂~~~
这是教会歴史在经过几世纪黑暗期之后
会发生“宗教改革”运动的理由之一。
“宗教改革”运动拒绝教皇这种
“以人取代上帝”的制度。
拒绝教廷掌控“圣经诠释权”的绝对权威,
假神之名压迫善良百姓及挑战其权威者。
因而16世纪“宗教改革”后
在18世纪产生新教~基督教会的复兴运动,
为人类近代文明带来跨时代的超越的进步。
美国,这个以基督教立国的国家便是诞生于此世纪(西元1776年7月4日)。
==========
当欧美社会成员
在植基于共同宗教信仰的
社会集体意识下,
讨论“婚姻平权”议题时,透过:
发生某些事件~~~产生社会沟通、对话~~~
再发生某些事件~~~再产生社会沟通、对话~~~
又发生某些事件~~~又产生社会沟通、对话~~~
如此循环,经一段时间,
当社会大多数成员对新观念习以为常后,
便可谓“议论成功”。
新的社会价值观建立,
于是“彩虹”便覆蓋了大地。
==========
反观现代华人社会,
仍守着几千年祭祖习俗。
若有人“不祭祖”,
不但会被全家族骂不孝,
甚至被诅咒下十八层地狱。
怕揹负不孝罪名,又怕下地狱,
所以明知莫名其妙的事,
也不敢反抗。
==========
参与同志运动的朋友(尤其男同志),
不妨先对抗祖宗牌位的綑绑,这样,
或许婚姻平权之路会走得比较轻松。
==========
: ※ 引述《esasin (玫瑰色)》之铭言:
: : 邱太三:别因为推同性婚 就认为祖先和你没关系
: : 自由时报 http://m.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028739
: : 2017-04-07
: : 〔记者项程镇/台北报导〕法务部长邱太三今天上午接受广播电台“POP radio”访
问?
: : ,主持人黄光芹问到日前邱在宪法法庭辩论后,被网友称“妣考邱”的看法时,邱表
示
: : 对不反同,但身为法务部长,需要务实面对同性婚姻修法后的利弊和配套方案,邱表
示
: : 向全国民众、特别是天龙国的人喊话,“不能因为要推同性婚姻,就认为祖先和你都
没
: : 系。”
: : 邱太三表示,他在北中南地区都当过副市长,还当过三届立委,可说是“接地气”的
部
: : ,绝不会天马行空讨论议题,如果支持同性婚姻就应修民法的婚姻制度,但也要考虑
同
: : 婚姻可能衍生人工生殖法和祭祀公业法等法律的问题,这些法律不是法务部主管的,
各
: : 关也应一并检讨。
: : 邱太三澄清,法务部对同性婚姻的意见,没有事先和总统蔡英文及行政院长林全报告
,
: : 为这是法务部的权责。
: : ▄▄▄▄▄▄
: : 最后一段翻译:了不起。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