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题] 关于女男同志协议结异性婚

楼主: esasin (玫瑰色)   2017-03-26 17:53:49
对于和男同志合作婚姻或生育的经验,
至少(但不限于)有以下田野资料可以看。
有考虑和男同志办理结婚登记的板友可以看看一手的经验。
洪于珊(2012) 是拉子也是妈妈~拉妈怀孕/生养历程及困境因应之叙说研究
林思妤(2007) 台湾女同志妈妈的母职实践
李惠珊(2008) 女同志家庭亲子关系法制之研究
不少板友对于甲班同学来发征求异性婚的文章反感,然而女同志有选择和男同志进入异性婚需求者同样存在。
就同志个人而论,同志约定进入有名无实异性婚多少出于无奈。在结构的问题未解决前,指责个人是很容易的,却也无助于结构的松动、瓦解,或再建构。
就整体同志运动而论,此种现象对运动基本上是弊多于利的,趋势愈少愈好。
但是站在板务管理立场,个人不认为有禁绝的充分理由;为此种文章特设格式,逻辑上也有些吊诡:拥有正式格式的文类,多少有板务赋予其地位的意味,反倒变成欢迎来发文?
因此个人建议维持现况,推嘘随意。
如果真要限制,至多规定特定时间方可发文(例如:周六日);或此类文章可保留之时限,时间到即须自删或板主迳行删除等方式。
最末,真心建议有进入异性婚姻需求者,花点时间看看上面的资料,再想想自己是否有条件处理那些婚后可能面临的状况。
作者: vovogogo   2017-03-26 18:32:00
推,维持现况
作者: pan0800 (pan)   2017-03-26 18:32:00
推不限制
作者: akrsw (quo vadis?)   2017-03-26 18:36:00
请问为何要有保留之时限?
楼主: esasin (玫瑰色)   2017-03-26 18:43:00
只是举例。个人是倾向不需有特定限制而且设时限其实板主比较累= =
作者: JamieLes (尊重。谦逊。热情)   2017-03-26 18:44:00
推~ 别人结婚,甘卿底事
作者: akrsw (quo vadis?)   2017-03-26 18:44:00
我认为如果有格式的话,就可以把拉板事先准备好的注意事项或相关资料放在格式里面(并规定发文者不能删除),让发文者和读者都能注意到。我认为这样比较好。
作者: j20150212 (敏娟)   2017-03-26 18:45:00
楼主: esasin (玫瑰色)   2017-03-26 18:54:00
有个问题是设定格式的话,该文类就要占一个默认文章分类喔
作者: u007001 (Androni)   2017-03-26 18:56:00
我认为这跟异性恋干涉同性恋的性向一样无需他人担心,推
作者: bianbian555 (你真的成为你自己了吗)   2017-03-26 19:16:00
作者: white9cat (九命)   2017-03-26 19:58:00
作者: gogofool (傻傻)   2017-03-26 20:29:00
作者: ob0101321 (0101321)   2017-03-26 20:58:00
推不限制
作者: bio2133 (琤)   2017-03-26 21:00:00
推维持现状,推嘘随意。
作者: senstivewu (仙仙)   2017-03-26 21:36:00
不限制的话就是不喜略过。觉得有点遗憾,虽然说:规则是用来打破的,但适时必要的规范也没有不好。虽然不至于宽敞,但至少待着是舒心的。当然这是个人感受...推嘘随意囉!
作者: atrina (atrina )   2017-03-26 22:41:00
推维持现状,不限时结婚理由百百种,何须外人多事
作者: dualiammin (歪歪)   2017-03-26 23:02:00
作者: LoveJxJ (JJ)   2017-03-27 02:50:00
本来就该不限制那类的话题
作者: color5bird (五色鸟....)   2017-03-27 03:46:00
推维持现状~ 别人结婚干你何事!
作者: LoveSeverus ( *新学期*)   2017-03-27 07:44:00
推 那篇连署禁止的理由实在可怕
作者: FafafaCY   2017-03-28 00: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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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quirrel9272 (松鼠)   2017-03-31 00:44:00
推维持现状,做什么选择本来就是自己经过考量下做的决定,可以不赞同,但请予以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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