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平权] 一人一故事写给大法官 法律上的陌生人

楼主: Menel (Arda)   2017-03-16 23: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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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enel (Arda) 看板: gay
标题: [平权] 一人一故事写给大法官 法律上的陌生人
时间: Thu Mar 16 23:10:29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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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一故事写给大法官】同志不能结婚 永远只是法律上的陌生人
上报快讯 2017年03月16日 11: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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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平权大平台16日举行记者会,要让大法官知道被排除在婚姻关系外的同性伴侣人生故事。(摄影:李隆揆)
3月24日大法官将召开宪法法庭讨论同婚是否违宪,面对护家盟连开记者会猛批同性婚姻,婚姻平权大平台16日也举行记者会,娓娓道出被排除在婚姻关系外的同志伴侣的真实人生。
少了法律保障的同志伴侣有多弱势?律师林实芳列出法律上仅限“婚姻中的配偶身分”的498项清单,主要分为10类:
一、劳动权益:婚/丧假、年金各类给付
二、低收入户、身心障碍、原住民、转型正义等补贴、灾害救助、补偿
三、租税课征与减免
四、诉讼上的起诉地位与拒绝证言权
五、公务人员的优待与奖章
六、兵役、监所相关权益
七、医疗行为的代理与同意
八、利益冲突的回避与财产申报
九、土地、农地及特定职业的承继
十、入出国及移民身分的得丧变更
律师林实芳列出同性伴侣因为没有婚姻保障,而被排出在外的10类“权利清单”。(摄影:李隆揆)
林实芳表示,少了上述法律的保障,同志伴侣除了与婚假、婚姻补助无缘,甚在伴侣遭受职灾、车祸等意外时,都无法起诉请求赔偿,林实芳表示,政府不让同志结婚,同志永远只能是法律上的陌生人。
至于不少立委认为可妥协改立“同性婚姻专法”,林实芳表示,相较于修订民法971条之一,无需改变及修改其他法规,再去订定专法更耗时、也要耗费力气去大量立法、以及修法配套。
林实芳也举出德国通过《同性伴侣法》后,因为同性伴侣与婚姻配偶的权利不同而产生争议,德国联邦宪法法庭也多次针对同性伴侣与婚姻配偶的工作抚卹金、继承及租税等权利不平等宣告违宪,因此要浪费更多司法与立法成本来修法,她盼台湾政府能看见德国立法的前车之鉴,别执意弃简从繁。
作家瞿欣怡分享同性伴侣因为缺乏婚姻保障、没有家属身分,在医疗上的弱势。(摄影:李隆揆)
作家瞿欣怡在《说好一起老》一书中纪录她陪伴女友抗癌的历程,也道出许多同志伴侣在医疗上的困境,她表示,曾有男同志陪伴多年的伴侣过世后,他却因为没有家属的身分而无法领遗体,也有同志伴侣因为无法签属手术同意书,延误医疗导致截肢、命危,因为没有法律上的保障,甚至有相守多年的同志伴侣在失去另一半后,被赶出当初一同购买的房子。
瞿欣怡直言,自己的叔叔在1970年代因为同志身分曝光,承受不了社会压力而选择自杀,她不禁要问,还要等多久才能终止同志被歧视、不公平对待的悲剧?
瞿欣怡表示,同志的艰难处境,并不是虚无缥缈的口号与故事,而是在医院、法庭、甚至在太平间里真实上演着。
导演黄惠侦表示,曾因母亲是同志的身分而感到痛苦,但后来发现真正让她感到痛苦的是社会对同志身分的歧视。(摄影:李隆揆)
甫以纪录片《日常对话》夺下柏林影展金泰迪熊奖的导演黄惠侦也表示,自己的妈妈因为社会上“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的压力被迫进入异性恋婚姻,面对无爱又家暴的丈夫只好选择带着女儿逃跑。
许多反同婚者认为同性恋养育小孩会造成小孩受到歧视,黄惠侦表示,身为女同志养大的小孩,因为社会上对于母亲同志身分的贬抑,让她很长一段时间感到痛苦,但透过拍摄纪录片的过程,她才知道让她感到痛苦的不是母亲,而是社会的歧视。
她认为,若《宪法》保障的是每个人都能平等被对待,那对于婚姻、家庭的规范就不应只服务一夫一妻。(张家瑀/综合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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