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总统府密集沟通 蔡英文倾向修民法

楼主: esasin (玫瑰色)   2016-12-15 21:08:56
总统府密集沟通 婚姻平权蔡英文倾向修民法
上报 http://www.upmedia.mg/news_info.php?SerialNo=9100
唐筱恬 2016年12月15日
立法院将于12月26日排审婚姻平权法案,法案主管机关法务部严阵以待,日前拟好一份专
法入府征询总统蔡英文意见,据知情人士透露,蔡英文私下表态不接受专法,认为应修改
《民法》,并倾向支持民进党立委蔡易余提出的方案,不动《民法》972条里一夫一妻条
款,但增订“同性婚约当事人为双方”的条文,以平息社会正反争议。
府方没下达军令状。
关于婚姻平权法案,目前立法院有民进党立委尤美女、国民党立委许毓仁、时代力量党团
3个版本。3个版本都将《民法》972条的婚约当事人由“男女”改为双方;另外尤美女版
本还在《民法》第971条姻亲通则条文增设“平等适用”原则,同性或异性婚姻当事人皆
能平等适用夫妻权利义务之规定,但《民法》第1063条除外,也就是“婚生推定”相关条
文仅限于异性配偶。
婚姻平权法案审查大限日在即,根据日前朝野协商结论,本会期结束前必须完成审查。党
政高层分析这已经是民进党不得不面对的问题,一种状况是三版本并陈后送出委员会;另
一种状况是继续讨论,不要送出委员会。据了解,府方这次没有像要通过一例一休法案一
样下达军令状,“没有特别坚持”要不要送出委员会,态度仍然保持弹性空间。
对于同性婚姻专法派、民法派双方僵持不下,身为执政党的民进党立委,深知两边声音都
无法漠视,绿营高层内部积极研议“折衷方案”希望回应挺同团体期待,并解决争议。
蔡易余日前接受《上报》专访指出,将在审查《民法》时提出修正动议,不更动《民法》
第972条婚约应由男女当事人自行订定的条文,也就是不侵犯传统婚姻,不删除既有“一
夫一妻”制度;但在972条增订“同性婚姻,应由双方当事人自行订定”条文,与异性婚
姻并列,让同性婚姻尽速合法化,而同性婚姻的相关规定则由主管机关在办法定之。
蔡易余表示,他尚未正式提出版本,只是尝试在《民法》修正的大方向下,看有没有更好
的方式,谋取社会更多接受与包容,不要造成双方继续对立。对于党内对修《民法》意见
仍然分歧,蔡易余说,他会征询党内立委意见,再思考要不要提出版本。
改革不能一次到位。
据了解,蔡英文告诉法务部,要朝修《民法》方向走,比较支持蔡易余的方案,反对尤美
女所增订的“平等适用”条款,认为改革必须循序渐进,不能一步到位,否则只会撕裂社
会。
法务部次长陈明堂表示,法务部原本预计明年2月提出专法,但现在情势对立,目前不会
提出专法,采取开放态度,尊重各立委意见。
==
好,如果蔡表态不支持专法,那重点就在同志对于上次尤委员提到折衷方法,用立法技术列972-1“同性婚姻,应由双方当事人自行订定”的方式是否买单,以及“相关规定则由主管机关在办法定之”的具体内容有哪些了。
作者: Gabby1122 (叫我盖比不要加大啦)   2016-12-15 21:13:00
在民法里面ok,如果换另一种写法可以少去被抹黑被放大误解的可能,但又达到权利是一样的保障,那也不失为是一种折衷办法。
楼主: esasin (玫瑰色)   2016-12-15 21:14:00
重点在他不认同平等适用的条文,这里面差别就可大可小了。
作者: Gabby1122 (叫我盖比不要加大啦)   2016-12-15 21:15:00
就是不知道“相关规定由主管机关......”这里有无陷阱
楼主: esasin (玫瑰色)   2016-12-15 21:18:00
如果只是包在民法里的专法,嗯...
作者: st920624 (米浆)   2016-12-15 21:22:00
我觉得用民法在抓一个“主管机关”订定相关规范有点危险,或许一开始争议小,但事实上真正的权益握在主管机关手上,给很快、修掉可能也很快……
作者: ColiColi (☠Busy Life☠)   2016-12-15 21:24:00
我觉得只要在民法里我都可以接受!!!!好开心
作者: pan0800 (pan)   2016-12-15 21:26:00
“主管机关”是法务部啊?那...
作者: Gabby1122 (叫我盖比不要加大啦)   2016-12-15 21:27:00
完全我个人看法我觉得小英不出声是在避嫌,但我也觉得她应该无法容忍在任内推出歧视的专法,因为这是不容抹煞会记上一笔的历史定位问题,但我直觉总认为她会在同志收养小孩这部分退让立场,所以是否如此写有机会不让同志收养小孩?
作者: hiqiu (hiqiu)   2016-12-15 21:29:00
ok啊 但由主管机关另订办法感觉就..我想法跟g大一样 觉得可能在收养这方面会有问题
楼主: esasin (玫瑰色)   2016-12-15 21:30:00
尤版不采婚生推定全部走收养已经是相对保守了,如果全舍弃的话...= =
作者: hiqiu (hiqiu)   2016-12-15 21:31:00
感觉可能就只有配偶彼此之间的权利义务适用而已
作者: lewlewbo (lewlew)   2016-12-15 21:33:00
终于等到妳!但为何不能平等适用?先给嘘
作者: darkborder (darkborder)   2016-12-15 21:47:00
放在民法中的婚姻关系,但权利义务由主管机关规范,这...
楼主: esasin (玫瑰色)   2016-12-15 21:52:00
说实在的愈想愈可疑,尤其以蔡喜欢谁都不得罪的性格= =
作者: effiee (lala)   2016-12-15 21:55:00
我们要争取自己的权利 但也要顾及不撕裂社会 这样做是很好的
作者: ooox27 (凸凸)   2016-12-15 21:56:00
我猜不能收养小孩但之后收养孩子这块能走释宪吗?
作者: lescholar (lescholar)   2016-12-15 21:58:00
同志本来就可以收养小孩 只是没有婚姻关系不能共同收养可以释宪 前阵子就有人提了 但成败未卜
作者: hiqiu (hiqiu)   2016-12-15 22:04:00
个人完全不想生小孩或领养 但想到现存没有保障的同志父母会觉得很心疼就是了 如果这次修法不能解决不知道还要等多久但蔡英文不接受专法 个人对他的信心稍微回来一点点点点点
作者: nononos (远走高飞)   2016-12-15 22:08:00
这的确是折衷的方案,而同时也让两方冲击变小,这个方案个人觉得有智慧及远见,虽然无法一次到位,但只要能进民法,剩下来的路也不远了!
作者: hiqiu (hiqiu)   2016-12-15 22:10:00
我觉得护家盟们还是不能接受 动到“他们”的民法就是不可以都喊出“不立专法 另想办法”了......
作者: nononos (远走高飞)   2016-12-15 22:10:00
蔡易余的方案真的不错!XDD
作者: ColiColi (☠Busy Life☠)   2016-12-15 22:11:00
抱歉修改一下前面的想法,我漏看了权益另定办法的问题,觉得这样还是不妥,反正都得罪反方,就干脆因此一次到位吧
楼主: esasin (玫瑰色)   2016-12-15 22:11:00
盟系列本来就是什么都反啊,专法只是拖延借口而已
作者: hiqiu (hiqiu)   2016-12-15 22:11:00
蔡易余身为嘉义的区域立委可以这样真的很难得QQ护家盟们看到蔡英文真的要动到民法可能会更崩溃
作者: dragonkiller (屠龙者)   2016-12-15 22:13:00
觉得可以想到这种方法也是很厉害哈哈
楼主: esasin (玫瑰色)   2016-12-15 22:14:00
反正要睁大眼睛看,如果不愿平等适用那八成已经准备打折了
作者: hiqiu (hiqiu)   2016-12-15 22:14:00
是说这个方法尤美女第一次(?)公听会其实就有提过了
作者: Gabby1122 (叫我盖比不要加大啦)   2016-12-15 22:14:00
细想仍旧觉得怪,不平等适用,那若有数百条权利是订在其他法律或办法,是否那些法律或办法只要没有把同性两个字加上去,同志就不能有这些权利?
作者: nononos (远走高飞)   2016-12-15 22:14:00
个人觉得政治层面的事是,有些话只能做不能说,蔡易余的方案过的机会大
作者: hiqiu (hiqiu)   2016-12-15 22:15:00
蔡都说不能一步到位了...不期待“平权”了
楼主: esasin (玫瑰色)   2016-12-15 22:15:00
Gabby说到重点了。
作者: dummfisch (傻瓜鱼儿)   2016-12-15 22:30:00
民法里的注记 还是空白的专法.....
楼主: esasin (玫瑰色)   2016-12-15 22:32:00
楼上不要这么真相XDD
作者: teemocogs (teemo)   2016-12-15 22:33:00
守护尤美女 让尤委员有空间跟筹码去谈.
作者: dummfisch (傻瓜鱼儿)   2016-12-15 22:33:00
看来1226标语是 平等适用 修民法 不要空心民法...
楼主: esasin (玫瑰色)   2016-12-15 22:35:00
XDDDD
作者: hiqiu (hiqiu)   2016-12-15 22:36:00
明明就是藉著反同的借口在吸纳信望盟的政治实力罢了上次信望盟全台拿20万票 不知道下次会几票
作者: karalove (安安)   2016-12-15 22:41:00
那个“侵犯传统婚姻”字眼有够刺眼,侵犯谁了到底?
作者: memorytsai (memorytsai)   2016-12-15 22:42:00
感觉就是放在民法里然后叫你去用专法...
作者: senstivewu (仙仙)   2016-12-15 22:44:00
觉得这版本还是很怪,就像在同条马路,异性恋是汽车道,同志是机车道。
作者: karalove (安安)   2016-12-15 22:44:00
再者,相关主管机关定之不到底是定哪些?
作者: memorytsai (memorytsai)   2016-12-15 22:46:00
法务部的专法版本可能就是未来的办法版本吧...
作者: jay86319 (Esta es la vida)   2016-12-15 22:48:00
这感觉就是藏在民法里的专法吧...
作者: shimo (milk mother)   2016-12-15 22:54:00
希望至少要有继亲收养
作者: lewlewbo (lewlew)   2016-12-15 23:02:00
XDD 那个标语可以"空白",不要"空心"比较好吧?无端去戳小英的点,没好处。该骂的有骂到就好XD
作者: Gabby1122 (叫我盖比不要加大啦)   2016-12-15 23:09:00
空心.........XDDDDD
作者: vboo (阿囉哈)   2016-12-15 23:11:00
等下脑羞就什么都没有了
作者: dummfisch (傻瓜鱼儿)   2016-12-15 23:11:00
蛮同意不要一直戳小英的 多希望这只是小英演的卡牌屋让反方消失 减少对立 再偷偷通过XD
作者: orange7564 (star)   2016-12-15 23:13:00
已经完全执政 任内没有过 下个四年也别想了
作者: kkes50717 (什麼?S)   2016-12-15 23:50:00
觉得ok欸,但萌萌还是会反对
作者: chsh110627 (炬灰)   2016-12-16 00:14:00
办法很诡异啊,光是法位阶就有问题了。婚姻权利义务的重要性是能放在命令位阶吗?异性婚位阶在法律,而同性婚位阶在命令,这样叫平等吗?
作者: darkborder (darkborder)   2016-12-16 00:17:00
公投法修正案也在进行中(有点离题 XD
作者: anewone (拼命赚钱存钱)   2016-12-16 00:20:00
用办法订真的有点奇怪,法务部不知道会不会反对?行政机关来扛这么大的责任,也是会想推给立法院吧?
作者: YCYShu (yao)   2016-12-16 01:07:00
到底为什么要向充满歧视的一群人妥协
作者: gunso (軍曹)   2016-12-16 01:23:00
没有特别坚持、反对平等适用、不能一步到位...看到这些字眼,我还是希望可以通过尤委员的版本
作者: philbirdfly (恶露鸡排)   2016-12-16 01:51:00
我也同意如果可以还是希望尤委员的版本
作者: ruincos   2016-12-16 02:27:00
不管怎么退让萌萌都不会接受的别傻了 不要这样就被摸头啊 只能接受尤委员版本
作者: hiqiu (hiqiu)   2016-12-16 03:30:00
护家盟看到这新闻也是崩溃啊 蔡要两面讨好根本两面得罪
作者: LoveJxJ (JJ)   2016-12-16 07:52:00
小英会这样提折衷办法应该是因为党内反对声音和柯老贼的关系吧
作者: loisk (默默)   2016-12-16 11:41:00
不懂大家为什么对蔡总统这么包容 …明明是他选前的政见 ,当选后漠视不理 ,看风向 ,玩两面讨好 …如果大家不坚持一次到位 ,依照台湾过去的黑历史 ,觉得到最后只会被分化力量不了了之 ……不要再被政客操弄了 ……
作者: vicity (brand new life)   2016-12-16 13:29:00
推楼上 空心菜原来是真的
作者: pp25332002 (呆脑兽 dinosaur)   2016-12-16 14:21:00
为什么要妥协
作者: Anglenew (å–ƒ)   2016-12-16 15:58:00
讲的好模糊,为什么还要主管机关另定……这样跟专法有不同吗?
作者: ssshturtle (小龟)   2016-12-16 16:00:00
失望啊 ,蔡也是看风向的政客。
作者: Anglenew (å–ƒ)   2016-12-16 16:02:00
看来蔡的历史定位已经差不多决定了,失望
作者: abo520 (abo)   2016-12-17 02:01:00
嘘小英,包在民法的注记,另立办法?没有真正的平权,歧视的历史一页也会注记妳的
作者: forelsket (Giphy)   2016-12-17 15:22:00
空心菜本来就是真的......居然现在才知台面上政党都很烂 年轻人要奋起啊
作者: montrita (小山)   2016-12-17 17:22:00
相比马 我觉得蔡已经好太多了 在国民党期间我们根本没办法想像会有能修改民法的一天该争取的也要争取
作者: BlueEeyore (尾巴呢?)   2016-12-17 20:17:00
说好的挺劳工 争人权呢?蔡上任不到一年就沦落到和马比烂了...
作者: Penny1225 (Penny)   2016-12-17 22:49:00
虽不满意,但至少是渐进式的改革,毕竟一步到位的修法可能造成的反对力道太强大了。小英能主张修民法,真的已经是目前现况的最大可容许妥协范围了吧
作者: LoveJxJ (JJ)   2016-12-17 23:36:00
为什么包容?因为小英还是有完成其他该完成的政见呀,不能因为一件事就抹灭甚至忽略掉其他努力的事实吧?而当总统的难处谁能体会?所以我们才依然对她有信心,愿意给她时间,至少她没有转变立场转为反对同性婚姻对吧?要人家莫忘初衷,到底谁要莫忘初衷为何不投给KMT的原因?而且我们是民主国家,不想制造那么大的对立是合理的吧?虽然对立都是反对方制造出来的= =所以与其责怪小英态度问题,不如认真每天打电话请立委支持婚姻平权修民法比较实在吧?毕竟修法关键还是在立法委员身上啊!我是觉得大家把总统的权力想的太伟大了,总统的理念如果得不到立委支持也没用啊,想想当年的阿扁不就明白了吗?毕竟立法委员是个体,有自由意识可以选择要不要支持吧?我对那些说只因为小英态度问题而失望的才感冒,你知道小英上任半年来做了多少事情吗?先去做功课吧...= =不要跟我说你都不知道,那是因为你平常都不关心其他议题
作者: roc1110 (上层建筑)   2016-12-18 10:25:00
楼上的,大家都有关心很多议题啊,例如劳基法一例一休,蔡英文+民进党背叛劳工喔~而且不投民进党,大家可以投时代力量跟社民党啊~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