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skyhal (halKRO)
2016-11-29 21:13:59异性伴侣结婚 在法律上
1. 婚假 :
享有 8 天婚假, 工资照给
2. 丧假 :
配偶过世, 有 8 天丧假, 工资照给
配偶的父母、配偶之养父母或继父母过世, 有 6 天丧假, 工资照给
配偶的祖父母过世, 有 3 天丧假, 工资照给
3. 所得税报税 :
特定申报情况下, 夫妻共同申报能更省税
4. 国宅申购 :
条件之一 与直系亲属设籍与同一户或有配偶者。
5. 医疗 :
重大手术同意书, 侵入性治疗同意书, 虽然关系人依法可代理病人签署医疗之法律文件,
但在台湾现今法律及文化中, 配偶、亲属仍优先于关系人,
同志伴侣缺乏法律承认的婚姻关系, 即使可能是最了解病人意愿的人,
在众多家属之前仍然没有发言的空间
6. 器官移植 :
有配偶或三亲等血亲也在等待器捐, 排序就可以大幅往前, 可优先获得移植
活体肾脏捐赠者条件, 必须是受移植者五等血亲内的亲属 (配偶是一等亲)
活体肝脏捐赠者条件, 必须是受移植者五等姻亲内的亲属
ps. 配偶不能只是结婚就可捐赠肝或肾, 至少需结婚两年、拥有子嗣,
才不会让器捐沦为交易或买卖
7. 财产 :
配偶可以继承彼此的财产
同性配偶若没有其他继承人, 死后财产只能充公
遗嘱的制定,可以指定无亲属关系的同性伴侣为继承人, 但不能违反特留分,
(ps. 关于特留分的定义 这里就不说明了,
简单的讲, 就算有遗嘱, 但同性配偶还是有可能会继承比异性配偶还要少的遗产)
另外 遗嘱也是很麻烦的
“公证遗嘱,应指定二人以上之见证人,在公证人前口述遗嘱意旨,
由公证人笔记、宣读、讲解,经遗嘱人认可后,记明年、月、日,由公证人、
见证人及遗嘱人同行签名;遗嘱人不能签名者,由公证人将其事由记明,
使按指印代之。”
同志伴侣无法律上的配偶地位,无法享有遗产税中,配偶的400万免税额。
因为非婚姻关系,不适用夫妻互赠财产不计入赠与课税,
8. 赠与税 :
夫妻之关系为配偶, 并非民法第967条或第969条所规定之血亲或姻亲,
故夫妻间财产之买卖不须申报赠与税
9. 外籍配偶居留证 & 工作权 :
在外籍配偶及大陆配偶的居留证上加注“持证人工作不须申请工作许可”字样,
以保障他们在台的工作权利
10. 外籍配偶归化我国国籍 :
如为我国人配偶身分须合法继续居留3年以上,
一般外籍人士身分须合法继续居留5年以上或曾在中华民国领域内合法继续居留10年以上
11. 外籍配偶加入健保 :
外籍配偶在办理结婚登记、入籍后满六个月能申请加入健保
12. 经济弱势之外籍配偶申请补助 :
符合资格的外籍配偶可申请内政部“外籍配偶照顾辅导基金”补助
13. 公司福委会之各项补助 :
结婚补助, 配偶丧葬抚卹, 配偶住院医疗补助
本人过世或因公殉职, 家属可领到抚恤金, 如果没有其他亲人,
同性配偶有资格领这笔抚恤金吗? 不就要充公?!
14. 公司之团保保险 :
公司团险可为员工眷属加保, 当然, 同性配偶不算是眷属
15. 劳保. 军保. 公保. 农保. 渔保等保险的家属丧葬补助 :
这几种保险当家属 (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时) 能请领丧葬补助,
当然 "同性配偶" 不算是配偶.
本人过世后, 如果没有其他亲人, 同性配偶有资格请领这笔丧葬补助吗? 不就要充公?!
16. 新制劳退金 :
本人过世后, 劳退金户头遗属请领劳退金顺位为:
配偶及子女→父母→祖父母→孙子女→兄弟姐妹,
当然 "同性配偶" 不算是配偶.
本人过世后, 如果没有其他亲人, 同性配偶有资格请领这笔丧葬补助吗? 不就要充公?!
17. 汽机车车体险 :
车主与驾驶人无亲属关系, 车体险虽然也有理赔, 但会跟驾驶人代位求偿
也可以事先先将 "同性配偶" 指定为 "限定驾驶人", 但某些保险公司会要求加价
18. Costco 家庭卡 :
连 Costco 家庭卡都限定亲属和配偶使用
19. 保险受益人 :
根据保险法规定,保险受益人并没有一定要是法定亲属的规定。
不过保险公司担心道德上的风险,因此审查非常严格,
通常不会让亲属以外的民众成为保险人的受益人。
但是,即使成功的将同志伴侣指定为保险受益人。被保险人过世后要请领保险金时,
会需要请领死亡证明与除户证明书,才能向保险公司收申请理赔。
不过这两者只有法定亲属才能申请。不少同志伴侣间的关系,并未让亲属得知,
因此增加同志伴侣向被保险人家属索取死亡证明以及除户证明的困难度。
以上都是总总在法律上 "异性配偶" 优于 "同性配偶" 的福利 & 保障
请问 为何法律要独厚 & 保障异性配偶的权益?
鲁凯族女同志 收养小孩
屏东县雾台乡1对鲁凯族女同志,日前在部落长老见证下,举办一场收养小孩仪式,收养的女同志彭哥、小翠,循古礼赠送琉璃珠、礼刀、铁锅给孩子生父,场面温馨,是台湾首宗多元成家获得部落认同的原民同志家庭。
53岁彭哥与49岁小翠相恋30年,一直是部落公开的秘密。12年前,小翠哥哥把女儿萱萱交给她照顾,自然而然喊她妈妈、喊彭哥爸爸,小翠是亲姑姑,彭哥爱屋及乌,2人对萱萱疼爱有加。
为成全这个因爱结合的家庭,部落长老经过讨论,决定举办传统收养仪式,3日由彭哥赠送琉璃珠、礼刀等礼物,还重新帮萱萱取新名字“拉法乌苏”。
彭哥的妹妹彭玉花是前大武村长,她说,在部落里没有婚姻、没生小孩,本来就可以经由部落认可收养小孩,收养人身分是否为女同志,一点关系也没有。但收养仪式仍意味间接认可了这个同志家庭。
(中国时报 2015年01月05日 04:10 郭韦绮/屏东报导)
不知您是否有看过这则感人的新闻?
试问
53岁彭哥与49岁小翠相恋30年,一直是部落公开的秘密。
难道她们不应该享有上述总总在法律上跟“异性配偶”一样的权益和保障吗?
同性配偶要的不是 "特权"
同性配偶要的是 "平等" 于异性配偶的权益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