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权] 用爱与和平走下去!

楼主: zzlzut (魔羯)   2016-11-25 17:27:42
大家好
由于最近婚姻平权法案修法一事造成了
正反两方的对立,
各种错误的资讯还有未经证实的消息
都在网络疯传,
导致很多不是很清楚法案的社会大众都被误导。
接下来是反方意见及回答
因为
“如果他们要就事论事,我们就跟他们就事论事”
http://i.imgur.com/nKfwWfx.jpg
反方意见
婚姻家庭,不修民法;保障同志,另立专法。
回答
另立专法,非真平等;修改民法,你我平等。
立二法将导致同志被隔离,
就像美国以前为黑人设立黑人专用饮水机一样,
黑人仍有水喝,但非真正的平等。
http://i.imgur.com/cWb8ukE.jpg
反方意见
同婚法案通过后,学校会教孩子性别可以任选,
教导一夫一妻的老师会受罚。
(来源:Line的谣言)
回答
性别平等教育法早在2004年已制定实行,
与本次婚姻平权法案通过与否无关,
学校老师如依性平法教导孩子尊重多元,
教导一夫一妻的同时也考量其他族群,
并不会受罚。
http://i.imgur.com/UPY48m3.jpg
反方意见
民法972条通过后,
并于收养规定增设增订反歧视条款,
这可能让法官无法拒绝同性恋收养小孩。
回答
民法972通过后,
法院仍可依民法1079-1条第一项以养子女的最大利益为认可或不认可的裁定,
本次增设第二项不得以性别、性倾向、性别认同、性别特质等不得作为拒绝之理由,
并不影响法官就个案其他条件不认可之权力。
http://i.imgur.com/wCa7ZGJ.jpg
反方意见
在男女之外的其他性别都是基因突变
回答
在生物学上,不管是男女之别还是雌雄同体,
最初都是基因突变出来的,
而且即使同性恋因性倾向不同而成为少数,
也应平等给予少数人相同保障。
反方意见
我孙子如果不再叫我阿公,我会崩溃
(来源:韩毓杰)
回答
民法亲属篇修改的只有‘法律用语’,
现实生活中的称呼并不会因此改变
要叫阿公、爷爷、欧吉将都可以喔。
http://i.imgur.com/FBSrnnQ.jpg
反方意见
欧洲人权法院三度裁判:“同志婚姻不是基本人权”
回答
欧洲人权法院认为同性伴侣关系及其家庭生活皆受到欧洲人权公约第8条的保障,
同时国家有义务要给予同性伴侣关系一定的保障。
欧洲人权法院从来没有说过
“同性恋者没有结婚的权利”
或是
“同性婚姻不是人权”!
http://i.imgur.com/rPHQbLM.jpg
反方意见
民法不只改1条,112个法律、356个相关条文全面修改,浪费纳税人的钱。
回答
基于维护人权,不应以成本为唯一考量,
保障整体国民之福祉及保护国民之基本人权,
才是一个国家跟政府该追求的事。
http://i.imgur.com/x5Sjv4q.jpg
反方意见
婚姻重点就是要教养下一代,这也是人类繁衍的必要。
回答
结婚的具体原因很多,
比如法律、社会、情感、经济、精神和信仰的需要,
不是所有人皆为了生育小孩而结婚,
更何况同性恋家庭可以透过医学技术生育自己的孩子,
也可以收养社会上没有家庭照顾的孩子。
http://i.imgur.com/WqqKZA9.jpg
反方意见
婚姻平权保护同性恋权益,就会剥夺家属的遗产继承权利。
(来源:蔡维恩牧师)
回答
婚姻平权法案让同性恋可以进入婚姻制度,
权利与义务都比照异性恋婚姻,
继承权也应依现行民法相关规定,
赋予同性配偶与异性配偶一样的继承权。
http://i.imgur.com/04aZTfT.jpg
反方意见
我们对近亲、重婚有限制,对同志应该也是,
如果不是那谁都可以结婚了!
(来源:成凤梁教授)
回答
近亲及重婚限制不因婚姻平权而有任何变动,
修改民法972,将男女改成双方,
不论异性恋婚姻或同性恋婚姻,
婚姻之权利及义务皆相同。
http://i.imgur.com/CMuXiCl.jpg
反方意见
少数人修改多数人的法律违反比例原则。
(来源:成凤梁教授)
回答
比例原则不是看人数多寡,
而是指当国家限制人民权利时,
必须基于适当性及必要性,
而且造成人民权利之损害与国家规范之目的要合乎比例!
限制同志的基本人权才是违反比例原则。
http://i.imgur.com/8kYtczw.jpg
反方意见
异性家庭和同性家庭存在本质上的差异,
如何能平等适用!
(来源:叶光洲律师)
回答
爱不分性别,爱的本质都相同
宪法保障人民的平等权,
异性恋婚姻与同性恋婚姻皆为了
寻求一个长期稳定的关系,
应该同等看待。
http://i.imgur.com/Uic7CZk.jpg
反方意见
婚姻平权会影响到通奸罪的定义。
(来源:姜世明教授)
回答
通奸罪之立法目的在保障婚姻之圆满不可侵犯性,因我国尚未许可同性婚姻,
故现行通奸罪只处罚异性间之性行为
婚姻平权后基于通奸罪立法目的,
是否扩大到处罚异性间及同性间之性行为
尚待法院取得共识!
http://i.imgur.com/AW4hYwb.jpg
反方意见
同性婚姻通过后会引爆太阳花运动危机。
(来源:廖金河)
回答
婚姻平权不必然带来无歧视的社会,
但却是消除社会歧视最基本的一步
在台湾与国际人权观念接轨前,
同志们仍会不断努力,
希望可以迈向相互尊重及包容的社会。
http://i.imgur.com/6nKagvQ.jpg
反方意见
同性婚姻如何定义?
只要能共同生活即可?
外国人可能会利用此漏洞来台居留!
(来源:姜世明教授)
回答
与异性跨国婚姻认定完全相同
结婚登记→申请居留签证→申请外侨居留证→
﹝3年后,每年均须合法居留达183日以上﹞→
申请“准归化中华民国国籍证明”→
申请丧失原属国国籍→申请归化国籍→
申请台湾地区居留证→﹝1年后﹞→申请定居证→
申请初设户籍登记及请领国民身分证。
http://i.imgur.com/CPalheX.jpg
反方意见
一夫一妻是自然法则,我们不可以逆天而行。
(来源:忻底波拉牧师)
回答
动物界亦存在着同性恋现象,
可见不论异性恋或同性恋皆为自然界真实的存在,同性恋并非违反自然法则。
http://i.imgur.com/kAhSTvG.jpg
反方意见
如果修法男女都拿掉,在同性伴侣,
难道不会有老公、老婆、夫妻的认定吗?
(来源:叶光洲 )
回答
本次增列民法971条之1第一项:
同性或异性之婚姻当事人,
平等适用夫妻权利义务之规定。
故同性伴侣不需特别有老公、老婆、夫妻的认定,双方平等适用夫妻权利义务之相关规定。
http://i.imgur.com/YKvK182.jpg
反方意见
接受人工生殖的夫与妻,同性伴侣适用的话,
哪位是夫、哪位是妻?
(来源:叶光洲 )
回答
人工生殖法所称受术夫妻,
限妻能以子宫孕育生产胎儿者
※男同志伴侣不适用现行人工生殖法※
而女同志受术伴侣要实施人工生殖须符合:
1.经检查评估适合施术。
2.夫妻一方罹患不孕症或重大遗传性疾病,经由自然生育显有生育异常子女之虞
(但有医学正当理由,报经主管机关核准者,
不在此限)。
3.夫妻至少一方具有健康之生殖细胞。
因双方皆有子宫,所以任一方同时符合上面三个条件就可以受术,不分谁夫谁妻
http://i.imgur.com/ogEoSKn.jpg
反方意见
民法971-1条删除男女,改成双方,剥夺台湾百姓对婚姻制度有男有女的定义。(来源:曾品杰)
回答
民法971-1条虽删除男女,
改为双方(包括男女、男男、女女),
但不影响原有的男女结婚制度,
而是另外扩充了2种可能性,
因应社会逐渐多元化,多点包容也多点爱。
以上来自
婚姻平权,基本人权
https://m.facebook.com/MarriageRights/
以上传送门
这是一条漫长的道路
让我们带着爱与和平
走到理想中的乌托邦
大家加油!!!
作者: lightalice (light)   2016-11-25 17:30:00
大推
作者: dummfisch (傻瓜鱼儿)   2016-11-25 20:12:00
作者: raul12 (有人)   2016-11-25 20:28:00
推推
作者: my7752 (大狗狗)   2016-11-25 23:27:00
婚姻平权影响通奸定义。所以现在还没通过,同性外遇不算通奸?那通过之后算通奸这样对大家都有保障不是吗?
作者: raul12 (有人)   2016-11-26 00:46:00
回楼上 现行实务见解确实不罚同姓外遇 通过后要看司法单位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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