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同性婚姻修法公听会 各方见解出炉

楼主: esasin (玫瑰色)   2016-11-24 23:48:39
同性婚姻修法公听会 各方见解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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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24 吴旻娟/ 台北报导
今日(24)在立法院,展开由国民党立委许淑华召开的同性婚姻修法公听会,各方对于同婚
有相关意见的人物皆被邀请至现场发言。其中包含谢启大律师,表示要求同婚就代表盲人
要求在所有地方都铺导盲砖,是不合理的;许惠珍认为一男一女借由性器官的结合才得以
完整等等。亦有宗教背景者支持同婚,包括官晓薇、陈南州、释昭慧等人。
台湾基督长老教会冈山教会主任牧师蔡维恩表示:11月17日,三百多位牧师来到立法院,
他们要表达的是沉默的大多数的声音。在戒严时期,教会是社会的守望者,然而至今,教
会竟变成遭到抨击的对象。蔡维恩认为家庭是宪法制度性的保障,而家庭的定义不能透过
修法轻易改变。民法972的修改将会连带影响国家政策。他表示,若修法通过,首位继承
财产的竟然不是家属而是同性恋,这令他无法接受。
东华大学社会学系教授成凤梁建议制定专法。他表示国际公约并不支持同志婚姻。此外,
若使同性恋合法成婚,未来是否就无法阻止近亲结婚,年龄限制也要取消?医疗、保险、
赋税的保障,成凤梁认为,这些权益同性伴侣法都能给,但若修法将违反比例原则,侵害
了占社会95%的异性恋的权益。并不是一定要满足所有的要求才不是歧视。
叶光洲律师表示自己曾实际执行台湾、荷兰等地的离婚状况。他认为不该由目前修法来引
导社会,并表示性少数的关系应特别立法。他提出了关于修改法条上的疑问,包含民法
971-1同性伴侣子女平等适用异性恋子女,那么本质上的差异如何平等?应用法律明确规
定;民法1079-1 由法官认定收养资格,不可因性别做歧视对待。那么歧视的标准在哪?
再者,同志婚还牵扯到人工生殖法,那么代理孕母要通过吗?他认为法条的进行需要非常
审慎地考虑。
政治大学法律系教授姜世明肯定现在的同志婚议题讨论,认为这是让社会成长的机会。但
这次的修法涉及个人对文化和身份认同引起的价值观问题,对于坚持传统者有尊重的必要
。同志婚姻的优点是终极性地解决性别问题,但同时引起的是价值典范的重大变迁。另有
相关问题需要正视,例如法条中的同性伴侣是只有共居、照顾支持还是一定要有“性”?
法条含糊容易引起问题。另外要怎么防范利用同志婚来台湾居留的人民?这些问题的确是
不能忽视的。
高雄医学大学医学系精神科教授颜正芳表示,就算台湾只有十个同性恋,婚姻权也不能被
剥夺。同性恋早已被证明不是疾病,他们理当要有和异性恋完全相同的权利和责任。如要
成立特别法,除非立足点是给予“更多”保障,不然立特别法就是种歧视。同时,同性婚
姻已被证明可以让同志获得更良好的身心健康。关于部分民众质疑的,同志婚通过会造成
种种不良影响,他表示,现在台湾离婚率世界第一,100个婴儿就有5个是未成年少女生出
来的,代表现在的性教育就是不够良好的,需要的是教育而非抵挡同志婚姻。
中正大学财经法律系教授曾品杰表示自己教授民事财产和身份法。他说根据民法1123条第
3项,只要两人有实质同居,现行法的规范就为家属。只要自立一户即成家,不用修法或
另立专法来特别保障同志权益。但若进一步地要求配偶化,则需要多数人民认同。要尊重
本土百姓。尤美女立委版本的法条,里头的平等仅是形式平等,剥夺了一般民众对于男女
是为夫妻的想像。
东吴大学法律学系教授胡博砚表示自己教授宪法,他说司法法制会原本很冷门,夫妻财产
制改了也没人管,这次的修法其实是颇为慎重的修法。说同志结婚就会造成很多问题的说
法,就跟降低年龄会让民进党执政一样草率,且没有理性根据。这次的修法就是要突破传
统家庭的限制、要扩张家庭的定义。若坚守一夫一妻,是拿明朝的剑斩清朝的官。
同志父母爱心协会召集人郭妈妈赞成尽快修法。她表示自己的大女儿15岁就出柜,全家都
认同这位同性伴侣,希望能让自己的孩子合法结婚。她认为,同志更能肯定家庭的价值和
制度。若一味反对同性婚姻,受伤的是反同婚者的隐性同志亲友。郭妈妈表示同性恋为天
生,若不是天生,异性恋又何尝一定是天生的呢?她希望每个人都能认同自己的身份,接
纳跟自己不一样的人。歧视突破了,才能立对大家都有利的法律。
基督教国际火炬先锋事奉关怀协会理事长忻底波拉认为,一男一女是天经地义的事,为什
么要改变?她表示,同志以教学之名义进入学校,教导孩子也可以成为同性恋是一件荒诞
的事。太早让孩子接触性,使孩童在厕所互相探索敏感带,成何体统。她表示同志不能成
家的处境值得同情,但不可以破坏异性恋者婚姻的固有制度。
谢启大律师表示,立法随社会的需要而做,而不是造成社会的骚动不安。同性恋只占人口
的百分之二,不该为了保障少数人而破坏结构体系,盲人并不能要求各个地方都要铺导盲
砖。她认为台湾不是一个残酷、会欺凌别人的社会。被怀疑有同志倾向的候选人照样当选
总统,人民也不会歧视亚斯伯格患者。对于同志的权益可以立特别法保障,而不是让多数
人成为同志。同时她声称,性别若不会构成婚姻的障碍,那么血缘、数量也不会是障碍,
母子可以结婚,一女也可以和二男结婚。谢启大沈痛地表示,如果自己的孩子是同志,会
心疼但接纳,但如果孩子从异性恋变成同性恋那绝不能接受。
伴侣盟理事长许秀雯说,关于同志权益的议题总算由“要不要保障”变成“如何保障”,
这令她十分感动。她反驳曾品杰说法,表示同居人并不等同有法律的保护。她认为修改民
法毫无技术上的困难,特别另外立法反而造成资源的浪费。同时她认为不允许同性结婚才
会违宪,加拿大、美国、南非皆有违宪的案例。许秀雯说,反同性婚没办法巩固反对民众
在乎的任何美德,教育才能。
护家盟秘书长张守一表示,家庭的核心价值在于,养育孩子会导致力量的分散,因此有力
量在旁支柱,而亲生父母才能使孩子有安全感,经济、社会地位才会突出。同性性行为是
不自然的,而基于不正常性行为建立起的爱不是爱。他说,在通过同婚后,美国麻州女性
常识同性性行为增加一倍,同婚产生的后果难以想像,难道后代断绝后,人民不会找国家
算帐?法理可能讲不清楚,事实存在的问题却不能回避。张守一说,若同性婚姻通过,之
后是否就要开放近亲结婚?妈妈跟儿子结婚难道会比同志结婚更不自然吗?
世界和平统一家庭联合会许惠珍表示,是什么让女人得以成为女人?那就是性器官。男人
的性器官为女人而生,反之亦同。爱的定着点是夫妻之爱,而父母的爱是子女感到自豪与
幸福的基地。藉著结婚,原本只是一半的男人和女人藉著性器官的合一而达成完整,而童
贞的男子与纯洁的女子结婚是最幸福的事。因此她反对同志婚姻。
同志人权法案游说联盟执行长苏珊,表示自己和同性伴侣育有两个孩子,她回应了张守一
的言论,表示她也叫老婆的妈妈是妈妈,她的妈妈也称她的伴侣为女儿,关于称谓真的不
用在意这么多。在加拿大,同志婚姻通过之后,反对的声音渐渐消失,因为社会发现他们
想像的乱事并没有发生。在台湾,2013年就有6857个试管婴儿诞生,不孕的夫妻透过第三
方捐卵捐精才能拥有小孩,为何就要对同志差别待遇?苏珊说,你们的恐惧是幻想出来的
,我们的困难却是现在就存在的。同志不该这样遭受对待。
台北大学法律学系教授官晓薇表示自己是基督徒,而她认为反同婚的基督徒没有展现出基
督应有的良善、公义和诚实。联合国是承认家庭的多种形式的,而从宪法来看,反同婚难
以通过平等权的审查。她认为若另立同性伴侣法,建立“你们”和“我们”的区分、隔离
,本质上就是歧视。她说,一夫一妻制并非亘古存在,是从民国十九年开始,也是法律所
创造的,那么婚姻的定义为什么是不能改变的?她另外提及,由于传宗接代的需求,收养
是中国自古就有的制度,因此很少见地,台湾容许单亲收养。那为什么同志结婚后反而不
能收养?
玄奘大学教授释昭慧表示,以佛法角度来看,情欲是本能,没有神圣罪恶之分。婚姻也不
是圣事。佛法追求的是每个生命都离苦得乐,这个人比现在快乐就要祝福他。她说,每人
心中的神的面貌可能不太一样,同样地,家的价值也并非无限上纲,例如西方的homeless
概念,他们不见得以家为本位,因此以单一价值限制他人是不正确的,那是患了自然主义
的谬误,不是自然就是最好的。尽管部分反同婚者隐去了你内心的宗教价值,依然无法使
民众信服。她也提及了台大因考题被罚三万的事件,表示那是在权力不对等的状况下偷渡
价值观,才会被罚款。释昭慧说,特地撷取同志露出身体的画面,这是不公平的,异性恋
露出身体不是更多吗?针对忻底波拉提出的案例,她说那是男童跟女童互探敏感带,那么
要禁止异性恋吗?最后她表示,就是不想经常换性伴侣所以才要结婚,她不了解反同婚的
意义为何。
长老教会退休牧师前玉山神学院教授陈南州表示,他看到了许多受苦的同志,他们的生命
被现今的价值给束缚。他强调现在是在讨论人的生命与关系,不是讨论物品,并呼吁基督
徒要放开心胸,有更多的同情心与同理心。性倾向天生的同志们以充实生命为目标迈进,
为何不值得鼓励?基督徒不可以否认他人的尊严,处在宗教多元的世界中,不能以其宗教
信仰凌驾其他国民的观点,与压制少数民众追求平等的权利。
台湾同志咨询热线协会资深研究员吕欣洁说,宗教应该是与人为善。反对方撒下大笔资源
,只为阻挡这些奉公守法的人民结婚,令她感到不平,好像同性恋是次等公民。同性恋有
好人、坏人,异性恋同样也有,但不会因为异性恋中有坏人而被禁止结婚。她强调同志并
不想改变谁的家庭,需要的只是合法建立自己的家庭。
法务部政务次长陈明堂表示不论是赞成或是反对方,都对保障同志权益有一定的共识,但
相关的配套必须完整,才能达成社会共识。但若修法则有三百多条法条要做称谓上的更动
,他建议先使用伴侣登记制,以渐进式的方式减缓社会冲突。北欧四国在同婚通过后即停
用伴侣制。另有17个国家是双轨并存。关于同志收养孩子的问题,应回归养子女最佳利益
为审酌决定。
司法院秘书长吕太郎表示,尤美女委员的修法版本造成的冲击较小,在立法技术上也比较
方便可行。应摸索出双方人马都可接受的方案。此外他也表示收养是交由法官和专家判定
,依循子女的最佳利益。
国民党立委许毓仁说,今天听了一整天的言论,他想双方会不会永远不可能有交集?大家
反同婚是出于权益的保障问题,也一直陈述同性恋是人口中的少数,但少数不是更应该受
到保护吗?修改民法,让不一样的人也可以被纳入,不要被恐惧的思考给蒙蔽,爱不会因
为性别相同而改变,不要让法律成为伤害他人的武器。他认为这只是再次去提醒:我们有
没有勇气去面对这个(同志存在、也需要保障的)事实?
时代力量立委黄国昌回应许惠珍的发言,表示今天才发现,原来自己的性器官不是自己的
。他说,这些言语之所以可以被传播,是因为台湾对宗教、言论自由有了一定程度的保护
。过往大家也认为女权、黑人的权益是不必要的,但实则他们也需要平等的对待与权利。
他表示同志的爱与异性恋并没有什么不同,包容他们就是最好的方式。
民进党立委尤美女表示,她提出的修改民法版本没有改变异性恋的婚姻结构,并反驳法务
部说须连带修300多条法条的说法。父母、夫妻称谓并不会消失。如果害怕将“男女”改
成“双方”,那么可将原句保留,加一条同性婚约由双方当事人订定,异性恋的称谓就不
会改变。她表示相关的害怕称谓改变是过虑,是拿不存在的事吓自己。
本篇算是十分精要的报导,另外补充:
下周(11/28)公听会同样会有正、反方代表各半,今天已经出席的不会再邀请。
再看一次反方论点已懒得吐槽。
需要高度正能量,推荐完整观看释昭慧法师、陈南州牧师和郭妈妈的发言。
法师发言影片 & 逐字稿 https://goo.gl/qDO2pp
楼主: esasin (玫瑰色)   2016-11-24 23:57:00
仔细想想,反方受损的就是“情感”,因为我无法接受、反感我的价值观被你们挑战,被迫改变,我不愿意。所以不准你
作者: s2500022003 (B)   2016-11-25 00:04:00
作者: wechin97 (WET)   2016-11-25 00:40:00
推整理 推一楼
作者: sunpsyche   2016-11-25 00:44:00
作者: maxsheng (ummmmm)   2016-11-25 00:45:00
看完反方还是无法说服我啊......
作者: lilianSWL (金黄馒头)   2016-11-25 01:19:00
推整理
作者: ilovesmile (小风儿)   2016-11-25 01:24:00
推 谢谢整理
作者: bettordoe (杯特豆)   2016-11-25 01:32:00
推正能量~!!大推“你们的恐惧是幻想出来的,我们的困难却是现在就存在的”和“就是不想经常换性伴侣所以才要结婚”
作者: mowchi (≡猫弃≡)   2016-11-25 03:24:00
觉得性器官言论很恶心…
作者: senstivewu (仙仙)   2016-11-25 07:59:00
推整理!真的只需要看法师那段就好(能量满点
作者: pan0800 (pan)   2016-11-25 08:27:00
陈南州牧师那段也很棒 ^^
作者: guligula (å’»)   2016-11-25 09:11:00
推一楼 因为婚姻向来是异性恋独有,而当“以前只有我有,现在变成大家都有”这种情况发生,当事人通常会产生一种不平衡、不舒服的抗拒感,反方就是为了维护既有优越感而存在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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