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孩子的妈有话说 保障同志亲权靠民法记

楼主: white9cat (九命)   2016-11-22 00:32:24
台湾同志家庭权益促进会新闻稿
◆时间:2016年11月21日10:00
◆地点:立法院中兴大楼101会议室
◆主持:曾嬿融 (台湾同志家庭权益促进会 发言人)
◆出席:洁丽、乔婷(同志家长)、翁国彦律师、林育丞律师、俞亦轩律师
逾百个同志家庭亲权遭砍半
台湾同志家庭权益促进会(以下简称同家会)指出,
目前台湾存在至少100多个同志家庭、
生养育著超过100个以上的孩子,
却因不被现行法律承认,
导致双方家长只能行使“一半”的亲权。
今7个同志家庭挺身而出,
预计12月初集体提出诉讼,
让同志亲权诉讼遍地开花,
高喊“别让我们孩子成为法律上的陌生人。”
洁丽和伴侣兔子相恋11年,去年怀上龙凤胎,
生产前在医院安胎1个半月,期间数度差点早产,
因不熟的医护人员有所顾忌,文件仍须由洁丽自行签署,
甚至当洁丽生产完,兔子要去加护病房看孩子,也惨遭拒绝。
ViVian与伴侣交往超过5年,养育著1岁多的孩子,
尽管两边的阿公、阿嬷对孩子疼爱有加,
却因某一方在法律上非亲非故,无法替金孙买医疗险,
连挂号信也不能代收,地位比住家管理员还不如;
而另一个妈,则无权替孩子在邮局、银行开户,
连领取一本小小的存摺,过程中却面对大大的阻隔。
当孩子权益被剥夺,对她们一家三代,都是伤害。
晨曦与阳阳相守15年,有个4岁多的宝贝,
朋友圈、职场、邻居,连住家楼下卖鸡排的都知道这个“家”,
但肩负家计的阳阳,不能帮孩子报户口、健保、育儿津贴,
若不幸意外死亡,孩子也不能顺理成章地继承财产。
另立专法假平等 解方靠民法
亲权诉讼律师团的律师翁国彦表示,
通常在一男一女结合的收养裁定中,
只需具备婚姻形式、在一起的时间,
法院就能同意收养,但先前大龟与周周的案件,
只因不具婚姻关系,法官便无视
“实在生活经验”和“未成年子女利益的迫切需求”,
此案例凸显即便法律上逻辑严谨,
仍无法解决现实生活中的问题。
律师林育丞则强调,法律解释从来不会只有唯一正解,
希望承审法官选择最能符合人权价值及子女最佳利益的答案,
透过判决和社会对话,回应艰难却迫切需要的人权问题,
甚至让判决理由引领立法走向。
同家会发言人曾嬿融表示,专法是隔离同志的假平等,
而德国同性伴侣法的制度下,
因切割部分亲权,近几年也导致宪法诉讼不断,
根本之道是修正民法,让同志得以结婚,
享有基本人权,才能进一步全面性保障亲权。
★同家会近期人力、物力面临挑战,如有未尽事宜,请不吝来信提醒我们。
★对于接下来的法案跟议题推动,需要您的捐款或担任义工。
★捐款支持:可选择线上捐款、转帐汇款、邮政划拨
★报名义工:接下来相关法案推动、活动推广皆需要愿意承诺投入的义工
★五位/对即将提起亲权诉讼的同志家长声明
一、家长F&M声明稿
我们是有一个小孩的两妈,我们要出来争取两人共同拥有小孩的亲权。
透过在国外采用人工生殖技术,
使用国外的精子银行、我们两个人都分别取卵,
同时植入两个人的各一个胚胎到我子宫,
终于有了现在这位小宝贝。因为两个胚胎只生出一个小孩,
我们不知道小孩是谁的卵,
但不管小孩是谁的卵我们都一样爱她,
血缘从来都不是决定爱与不爱的因素。
令人伤心的是,根据台湾的法律,小孩只能有一位母亲,
即使另一位妈妈每天工作辛苦赚钱养家,
看完病人下诊后都已经很晚了,
还要忙家事到三更半夜(因为我全职在家顾婴儿分身乏术),
空档时间也都拿来照顾小孩,小孩每天对她讨抱喊妈,
在法律上她仍然只是小孩的陌生人。
有些反对同志有小孩的人说同志的小孩会很可怜,
因此不该有小孩,但只要是认识我们的人就会知道
我们的小宝贝过得有多幸福,活在一个充满爱的环境中,
我拿出过去做研究时的十二分精神认真钻研如何把小孩教养好,
亲戚朋友大家都喜欢她,我妈都常常感叹她真的是很好命。
大家不要低估了台湾人民的善良和智慧,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身边熟的或不熟的人
都对我们十分友善并且给予祝福。
反同者的立论基础在于他们相信同性恋是个人错误的选择,
是变态的表现,但越来越多具公信力的国内外科学研究都显示,
同性恋与异性恋都是正常的,并无优劣之别,
同性恋也无需被改变,这也是为何先进国家
都越来越重视同志平权的原因。
法律不应该因为错误的偏见区隔人民,
更不应该违反宪法所规定的平等权。
我们是一对同性恋伴侣,我们有一个小孩,
我们想要拿回本该属于我们的权利,
不用比别人多、不应该比别人少,就只是一样就好。
二、家长VIVIAN声明稿
看到11月17日反同婚立法集结的人们,我很伤心,
我的同志家庭需要被看见,需要法律承认我的孩子与我的伴侣,
是真真切切的亲子关系。
我今年31岁,是一个在桃园乡下成长的孩子,
有一对身为国小教师的父母,童年非常愉快,
求学过程也顺遂,现在平凡的在公部门上班。
我的伴侣今天33岁,是在私人企业上班的上班族,
我跟我的同性伴侣交往超过5年,早已经
互相认定是彼此今生的伴侣,
很幸运也有尊重我们的父母亲友,受到很多亲友的疼惜。
我们经由人工生殖,有一个一岁多的孩子,
孩子叫我妈咪,叫伴侣妈妈。
爱孙的阿公、阿嬷很喜欢跟孩子相处,
我伴侣的父亲,更是一周至少花2天跟可爱的孙子
一起出游、玩耍,我伴侣的母亲,
常常做好多好料给孙子吃,
帮孙儿洗澡换尿布是阿嬷的强项,
孩子更是阿嬷阿嬷的一直叫、最爱撒娇,
逗得阿嬷笑嘻嘻直说孙儿好贴心!
阿公阿嬷街头巷尾带着孙儿跟厝边聊天,
遇到邻居询问我们有关孩子的点点滴滴,
包括我与伴侣是同性伴侣出国做人工受孕等等,
也毫不隐瞒,众人就这样自然而然的相处,
任谁都会觉得这是一个幸福美满、三代同堂的家庭。
是,我们的确是幸福美满、三代同堂的家庭,
爱与感情如此真挚!然而,
仅仅是因为孩子是由我怀孕、生产,
只有我是孩子法律上的生母,
我那从头参与到尾的另外一半,
我精神上支柱的另外一半,
孩子情感上、生活上不可或缺的妈妈,
在法律上跟孩子没有任何亲子关系。
那街头巷尾、亲戚朋友都知道已经抱孙的阿公阿嬷,
出了亲情的门,在法律上比我家楼下大楼管理员还不如,
法律上的非亲非故,他们甚至不能替我收挂号信,
不能帮亲爱的孙买个医疗险。
我的伴侣、孩子的妈妈,甚至无法替孩子开个户,
领一本存摺,用来存我们给孩子的教育基金。
如果孩子生病很紧急,她无法替孩子决定,
要不要开刀、要不要做什么医疗处置,只能痴痴等我过去,
才能决定,如果我无法及时处理,孩子怎么办?
我在月子中心的时候,她替孩子办户口,我们要迁户籍,
即使她已经表明她是我的伴侣,是孩子的另一个妈,
户政机关人员还是一再地询问关系,
一再强调同性婚姻没有合法、她与孩子“没有法律上关系”。
我们不怪户政人员,因为“没有关系”对她们来讲“很有关系”,
重要的户政申请怎能轻易交由毫不相干的人办理?
但事实是,我的伴侣是孩子的至亲,孩子是她的挚爱,
这一切无法名实相符,让我们一再一再被伤透了心,
孩子的权益被剥夺,对我们一家三代,都是伤害。
今天,同志家庭们提出亲权诉讼,
就是希望,让法院正视我们的处境,
让我们名实相符,孩子确实就是我们爱的结晶,
也是我们一辈子的牵挂。不要让法律上的阙漏,
一再伤害我们家庭,让我们心里难堪、生活难过,
让长辈无法安心。
三、家长晨曦声明稿
我与伴侣阳阳相识超过15年,我们都是专业人士,
经济稳定,出柜多年,视彼此为此生唯一伴侣,
也被彼此原生家庭接纳、相处融洽。
几年前,我们决定一起携手进入人生的下一个阶段:
生养孩子。我们一边存钱,
一边花了很多时间研读各种同志亲职相关书籍、记录,
阅读多份横跨10年至30年的高样本数的研究报告,
确认了家长之间“稳定的关系”远比家长的“性倾向”更重要,
准备好担任亲职、有稳定的经济状况,
才是成为称职家长的关键。
考量我们的个性与生涯规划后,
我们决定用取阳阳的卵、我来怀孕的方式生子。
我们2012年出国做人工生殖,之后安胎卧床近九个月,
再经历剖腹产大失血差点天人永隔后,终于生下了我们的双胞胎。
生产后,阳阳一人挑起经济重担,让我得以全职在家育儿。
我们的孩子们聪明可人,是阿嬷(我妈)的心肝宝贝、
是阿婆(阳阳妈)宝贵金孙,舅舅(阳阳哥)捧疼的小公主,
得到两边家族毫无保留的关心与爱。
我们大方坦然,很自在的跟所有人介绍我们的家庭组成,
我们的朋友、职场、邻居、生活圈,甚至家楼下卖鸡排的,
都知道我们这个家。很多异性恋朋友在与我们的家庭互动中,
总是会忘记我们家的“特殊性”,因为我们跟他们一样,
认真工作、互相扶持、有商有量,
在育儿上得到很大的快乐与满足、
但偶尔也会灰头土脸、或被孩子气到七窍生烟。
我们,没有不同。
但即使阳阳努力工作赚钱,让我们母女三人衣食无忧,
即使孩子们有着从阳阳而来的dna,
即使两边家族都视我们为一个小家庭,
但我们在法律上仍是陌生人。是的,陌生人。
阳阳不能帮孩子报户口、健保、育儿津贴;
孩子流着阳阳的血,却没有选择姓氏的权利,
只能跟我这个“生母”姓;阳阳不能帮孩子买保险,
就连我帮孩子买了,要用他的信用卡扣款都得被盘问再三;
阳阳不能替孩子们开银行帐户;
阳阳不能代替我在孩子危急时做医疗决策;
我们意外死亡的话,孩子们不能顺理成章地继承他的财产……
有朋友曾经问我:“不是有同性伴侣注记吗?有宗教团体说那个跟结婚差不多了啊。”我立刻开资料给他看,
伴侣注记上清楚写着:“此注记不具民法等法律效力。”
他才惊讶于原来法律对我们,
不管是同性伴侣、还是有孩子的同志家庭,没有实质的保障。
我们与孩子们就是个真实存在的家庭,但却名不符实!
而这名不符实,让我们伤透了心,也损害了孩子们拥有的最佳利益!
与我们类似状况的家庭还有一百多个,每个家庭都是活生生的,
我们跟所有人一样,缴税、尽国民应尽义务,
但我们的家庭却被法律排除在外、不受保障。
继大龟周周之后,我们这七个家庭也决定站出来,
一起打亲权诉讼,我们希望法院能正视我们的处境、
我们的需求,让我们的家庭可以名实相符、得到法律的保障。
四、家长乔婷声明稿
不知道多少人和我一样,当了妈妈之后,才知道这就是当妈妈的滋味。
生布丁前,我坐高铁如果看见,会偷偷在心里皱眉头,怕孩子吵。
生了布丁之后,我开始对马路上的孩子都很有兴趣,
会多看几眼,甚至跟孩子的妈妈聊天,
了解一下小朋友多大了,以评估布丁的生长和发育情况是否顺利。
以前,我看到小朋友在路边哭闹,很容易觉得是不是家长不会教。
生了布丁之后,念了很多育儿相关书籍,
知道其实这是孩子成长和学习的必经之路。
那天在桃园高铁站,看到一个孩子在地上打滚耍赖,
我和以前不一样了,那时我只想说这位妈妈你辛苦了,
我知道你已经尽心尽力在陪伴和教导孩子了。
生布丁前,我曾经表示不要当那种把好东西都留给孩子的妈妈。
有一天,我坐在餐桌旁边喝刚煮好的排骨汤,
布丁爬过来要了一口,接着他就一再地表示想要吃排骨,
我满心欢喜地将排骨全部给他吃。
太太回家后,我开心地跟她说布丁今天吃了好多排骨,
太太问我,所以你自己只喝汤吗?
这个时候我才发现,原来妈妈把好东西留给孩子时,心里是开心的。
我的太太也是。她从前志气比天高,
现在她说家庭就是她事业的重心。
她一向是朋友当中的开心果,
现在更身兼亲子共学团中孩子们大玩具。
我们两个虽有偶尔会吵架,会意见不一致,
但是,一起努力共同经营家庭生活,一起白手偕老,
却是我们两个心照不宣的共同心愿。
可惜的是,我们家虽然一家三口,
但身份证上布丁却是单亲,我的太太和我却是法律上的陌生人。
太太在公家单位工作,我还记得布丁出生时,
他的老板前来恭喜,但他说:
“很抱歉,依规定,我们不能包红包给布丁”。
布丁是个笑口常开而且善良的孩子,
就跟我的太太一样,他们两位是我此生挚爱。
我很希望布丁能够在充满爱的环境下,
长大成为一个对世界怀抱希望与热忱的人。
所以很希望民法修正案能够尽快通过,
让所有已出生的、待出生的同志孩子们,
都能在满满的爱与关怀下成长。谢谢大家。
五、家长洁丽声明稿
洁丽(36岁)和伴侣兔子(33岁)两人是就读台湾大学时
因为学术研究时认识,进而相恋,在一起11年,
洁丽在10年前自行创业,目前是一间教育机构创办负责人,
兔子则取得台大博士学位,目前是博士后研究员。
“因为从事教育机构多年,我很喜欢孩子!”
洁丽认为自己和兔子的感情和经济基础都稳定,
在去年赴泰国做了人工生殖手术,很幸运的一次就成功,
怀了龙凤胎!但是洁丽到了怀孕第25周开始,
出现子宫颈过短,而有早产的风险,
从28周开始就在医院躺着安胎直到34周生产,
足足躺了一个半月。
在医院的那段过程,洁丽和兔子深深感到
彼此在法律上没有名分的不便,
有好几次差点早产,紧张得半死,
但“所有的文件都要我自己签”、
“不熟的医护人员不会让兔子帮我处理事情”,
最后当洁丽剖腹生产完,在恢复室等待清醒,
兔子要去加护病房里看孩子,
就被拒绝,因为为兔子不是他们的谁!没有法律上的关系。
“出柜之前,我父母担心我的未来,不断的帮我介绍相亲。”
有小孩前,洁丽和兔子都没有向家人出柜,
两人直到这次生下哥哥来富妹妹来喜成家,才告诉各自父母这个事实,
没想到洁丽父母就这样接受了,更让洁丽和兔子感到开心的是,
兔子的父母明知道来富和来喜和他们没有血缘上的关系,
仍然非常疼爱,阿嬷每到周末下班,
就会从宜兰搭车到台北来看孙子孙女;
兔子的爸爸只要看到我们上传的小孩照片,就会马上存在手机内。
洁丽表示,没有小孩以前,没有结婚证书,
对我们没什么影响,但有小孩以后,
真的会希望给小孩一个法律上的保障,
来富和来喜有这么爱他们的长辈,为什么不能给一个法律上的关系?
我们要的只是一个“名正言顺”。
作者: esasin (玫瑰色)   2016-11-22 00:46:00
推,保障同志家庭完整亲权才是真正为了下一代。
楼主: white9cat (九命)   2016-11-22 00:55:00
不论因为什么理由反对同志有小孩,都无法改变同志已经有小孩的事实,在现况下,我们能够做的,只有保护孩子不因双亲性别一致,而丧失双亲家庭应有的亲权权利义务。我们不要次等婚姻,孩子也不该被迫将就次等家庭。
作者: yasminyang (yasmin)   2016-11-22 10:11:00
Push
作者: ss5010593 (魔sow世界☆大乱斗)   2016-11-22 10:54:00
作者: theveronica (mote)   2016-11-22 16: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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