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转录自 gay 看板 #1O8A9UGn ]
作者: nahald (影子) 看板: gay
标题: [脸书] 吴明益:沉默是毁损,挑战才是爱 - 辅大
时间: Mon Nov 7 23:48:43 2016
吴明益 @ 脸书 http://bit.ly/2ewbxlM 1107
(备注:原文底下还有诸多留言.)
【沉默是毁损,挑战才是爱──我对辅大校牧室所发公开信的看法】
我一直是一个情绪容易冲动的人,和同辈交往如此,和师长亦然。和人争执以后我会一直把痛苦、悔恨、否定自己的影子带在身上,很久都无法摆脱。
但相对地,有时候那争执长久下来反而成为自己身体的一部分。原因是争执也能让人反复检验自己是否“说对了”、“做对了”,一旦通过那个自我煎熬、自我诘难的过程,便会更接近心底的信念。
大学时我有几次跟师长争执的经验。一次是“广告学概论”之类的课,老师要我们找一家厂商,并请他们给我们实际的案子去操作,而由对方予以评分。
我们那组被分配到的是一家台湾的老牌食品公司。经对方同意后,主管给我们一个设计食品海报的案子,待完成后,再到该公司做简报。
印象中,当时充满冲劲的同学们,发想的内容记得是希望将这间公司的“本土”风格做一个翻转。年轻时虽然有自信,却也容易自我否定,简报那天我们都紧张极了,不断默背自己要报告的那个段落。
不过主管却迟到了。因为前一次会面她也迟到,所以算是在预料之中,开始十分钟,仍期待突然间会议室的门会被推开。不过二十分钟过去了,我们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记错了时间。然后三十分钟过去、四十分钟过去…….。
四、五十分钟后,对方终于出现,却要我们不用报告了。她找了一位公司内的美编,来帮我们上课。讲师在台上不断强调,食品的平面广告应该把价钱写在“爆炸图形”里面、色彩应该尽量缤纷……..。
我忘了当时是谁首先发难对那位主管表达不满,因为她从头到尾,都不想听我们的简报,并且未对自己迟到将近一个小时表达任何歉意。我也忘了当时的对话,只记得冲突发生了,整组同学都齐心向对方表达不满。时至今日,血冲脑门的激动我仍有记忆。当我们决定“罢上”那门粗糙的POP课而离开时,对方撂下狠话说会写信给我们系主任和院长,不再接受我们系上同学的相关申请。
离开后我们可能有短暂的时间害怕“校誉受损”,但很快地就重建起信心,因为我们站在道理的那一边。况且我们虽然是学校的一份子,但也同时是成年人,能负起属于自己那部分的责任。再者,如果争取的是有道理的事,那么并不是破坏校誉,反而是学校给了正确的教养,才使得我们不像一个唯唯诺诺的无知者。
另一次则是当时传播学院院长上播史课程,因为同学课堂听讲状况甚差而惹他发火。在老师发泄过情绪之后,我举手反驳,内容大意如此:“老师你上课都只是唸书本,我们又不是文盲。老师你应该来看看我们上广告创意的课大家多专心,一门课的状况不好,问题也有可能是出在老师的身上。如果老师认为责任在我们身上,我下周开始愿意坐第一排听您讲课,如果到期末还是觉得这堂课没有内容,我建议老师以后不要再开这门课了。”
我始终认为,是这样的挑战,让那位老师之后的授课变得稍微认真。(虽然那仍是一门不算精彩的课。)而这两件事,我都没有受到师长威胁性的警告或处分。
我是辅仁大学大众传播系广告组毕业的。没错,我是最近争议不断的辅大毕业的。
提到这件事,是因为最近辅仁大学掌管全校宗教事宜的校牧室,发了一封标题为“天主教会对同性婚姻的一些看法”的讯息给全校师生。这封信提及台湾地区主教团祕书长陈科神父于11月3日的记者会谈话,代表了“台湾天主教对立法院推动的同性婚姻法严正的反对立场,也是全世界天主教的看法。”而这封信主要内容则是曾庆导神父所写的〈对同志运动的反思〉。
我读了全文,不更改原意,整理成推论的模式,列述如下:
一、该文的立论基础是:“不论在任何文化与宗教传统中,繁衍后代都是人类性行为的主要目的。所以,基督信仰根据圣经,不同意同性的性行为,因为它无法对生命开放。”
二、倘若同性恋是天生的,那么:“同性恋者的处境更是值得关心、教导、爱护的,但也不能因此说‘同性恋的性行为’是对的、可以被接受的。因为这种性行为的本质是错的,违反了性行为本质上所应具有的对生命开放的目的。”
三、以前述“同性性行为是错的”为论证结果,进一步用窃盗、说谎与同性恋行为比附:“就如同有些人‘天生’容易说谎话,或容易在商店偷商品,虽然‘天生’容易做这些事的人其‘责任’可以减轻,但说谎话、偷商品的行为总是错的。这些人不能要求立法把说谎话、偷商品等行为合理化、合法化,他们应尽力努力改正自己的行为。”
四、该文继续分析,倘若同性恋者也有后天选择的话,就像“抽菸”一样,也是错误的选择,进而判断:“1.即便是一个错误的选择,我们也应该尊重个人选择的自由,只要这选择没有影响到别人的福祉,这叫互相尊重。2.就如有人选择抽菸,会伤害自己的健康,但我们不能因歧视而迫害他本人。3.但当抽菸影响到他人的权利时,政府有责任定立法律限制他们,防止别人抽到二手菸,抽菸的人不能说社会歧视他们。”
五、依上述推论,来论断同性恋婚姻合法化是不当的,是不合理的,不该被保障的。理由是:“同性恋者的结合缺乏婚姻的本质与要素”。婚姻的本质要素是“能为国家社会带来孩子”。同性恋婚姻不会产生孩子,因此不能对国家社会做出贡献,所以不应给予婚姻的权利。而因为婚姻不是基本人权,所以否决同性恋婚姻不算“歧视”。
六、依上述推论,进一步指控:同志婚姻的平权运动,背后是为了鼓吹“性解放”。
我试着用这学校教我的思辩能力,来反思“曾庆导神父的反思”。
第一,这段话里有一段语意学上的“阙义”(meaning-incomplete),那就是“无法对生命开放”。因为无法确知它的意义为何,故无从评论。
但关于同性性行为在各种生物普遍存在的情形,以及同性恋存在对人类社群贡献的部分研究,我已在先前几篇文章多次提到,近期可以参考〈我的自然书写课〉这篇文章。简单地说,同性性行为既可能是先天性向,也可以是一种自由意志的选择。科学家研究,许多生物都从性行为中获得愉悦,或者建立同盟关系。这点以矮黑猩猩(又称巴诺布猿)的同性性行为最为显明,巴诺布猿雌性以性行为进行结盟。
二、常识来看,即使无繁衍目的生物行为,亦属于生物行为的一部分。性行为在人类社会中,若无胁迫、伤害等情事发生,就不涉犯法,也无关道德上的“对与错”。因此,判定同性性行为未能繁衍即是“错的”,不具备任何角度的立论基础。
三、以错误的前提持续推论,进一步将说谎,甚至是犯罪行为的窃盗与同性恋类比,是“不当类比”,是刻意的污名化。
四、以同性性行为与抽菸类比,是同时对抽菸与同性性行为的污名化,亦是不当类比。同性性行为并不像二手菸可能造成其他人的身体伤害。
再者,同性性行为虽不会产生小孩,但这并不妨碍他人的权益。同理,异性恋者性行为亦不一定为了生小孩(也可能因经济、爱情等因素结合),亦不会妨碍他人权益。
五、无法从任何法律层面的见解,来定义婚姻的目的是“为国家社会带来孩子”。因为,生孩子并非婚姻的唯一基础或充要条件。若一定要能产生小孩才能赋予结婚的权利,那么过生育期的老年婚姻也应予禁止?残障而无法受孕者的婚姻也应予禁止?因病或身体因素无法或自愿不生育者的婚姻亦应禁止?
六、“性解放运动”是反对人与人之间,借由性所产生的“压迫”,比方说以政治行为、或权力行为逼迫他人在性行为上的屈从。它并非专指性杂交、特殊性行为等等部分卫道人士在道德上无法接受的性行为模式。粗略来说,“性别解放”是“性解放”里的一环,它要解放的也是人与人之间,借由“性别”所产生的压迫。因此,无论性解放与性别解放,过去推动时都曾对社会的演化产生正面影响。(包括两性工作平权、身体自主权、性工作者权益、反性骚扰等等)该文刻意将性平权(性别解放)与性解放的曲解并置,亦复是污名化的手段。
缘于上述种种理由,我认为辅大校牧室所发送的这封曾庆导神父的信件,是一封立论粗糙,对同性恋者充满恶意曲解,不具学术高度与爱的文件。它唯一的价值,就是留下来做为人类恶意行为的考察。
过去我总认为,辅大并非是一所“宗教性格强烈”的大学。因为我在校时间,并未被强迫上任何宗教性的课程(有一堂名为“人生哲学”的课,但我遇到的不是神父修女来上课),我甚至不知道有“校牧室”的存在。我唯一有“宗教学校”的印象是圣诞节的舞会。
我想藉这篇文章告诉各位辅大在学的学弟妹,如果你们不赞同这封校方发送的信件,应该对学校发声,证明大学对你们进行的思辩训练、价值训练,以及学识提供是有效果的。
我更不认为这封逻辑错乱、充满恶意的信,能代表辅大校方,或校内外的天主教徒。但如果大家选择噤声,让这封信独占了辅大的形象,那才是毁损辅大校誉的开始。
这篇文章我不是为辅大的校誉而写,而是身为一个曾接受辅大部分优秀师长的教育,因此有所成长的人所发言的。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我仍然跟二十岁的时候一样,不愿默默吞下不平之事。
我还期待辅大的师生们,能同时发起另一封公开信,去回应那封思考不清、情感不真、待人不善的信件。因为,这样的信件内容,正是一个奠基于知识、思辩的大学,所教导我们要反抗、对抗、挑战的。因为沉默是毁损,挑战才是爱。
●照片取自辅大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