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题] 开刀同意书与伴侣登记

楼主: cjb (U)   2016-10-20 15:28:37
今天陈雪老师在FB发表了一篇文章,
医疗人员要求“具有血缘关系的人才能签署开刀相关同意书”。
我记得他已与早餐人正式登记同性伴侣关系,
不知为何仍有此情况发生。
猜是医疗院所人员不清楚法规?
抑或现行法规根本不赋予同性伴侣签署伴对方的医疗文件的权力?
板友的经验是什么
有没有医疗界或户政单位的拉拉可以说明一下呢
医院现行的作法到底又是...?
http://imgur.com/zrTMigt
作者: bettordoe (杯特豆)   2016-10-20 20:04:00
我打给该医院社工室,注记伴侣可以签、也可以陪开刀我有写讯息给陈雪老师,希望可以争取成功,也是给第一线医疗人员的机会教育orz 很多规定很繁杂,遇到才知道
楼主: cjb (U)   2016-10-20 20:33:00
酷。所以貌似院内平行教育宣导还是不够QQ
作者: WINDLEE (风仔)   2016-10-20 21:27:00
虽有公文,医院仍持保守状态...
作者: cutekellyyu (fish)   2016-10-20 22:09:00
我都给过同居人签同意书了,同性伴侣当然可以~
作者: bettordoe (杯特豆)   2016-10-20 22:45:00
更新!请示护理长后的确可以!https://goo.gl/TlXSua
作者: LaLaSoSo (拉拉手手)   2016-10-20 22:46:00
很多第一 的医疗人员不是不知道 可为什么不敢!? 因为怕被家属告啊
楼主: cjb (U)   2016-10-21 00:31:00
陈雪本人说:“这是一种现身的练习,要耐性且勇敢”说得真好~谢谢b大加上更新连结
作者: LoveJxJ (JJ)   2016-10-21 00:54:00
本来就可以
作者: vivian711318 (vivian711318)   2016-10-21 09:23:00
以我们医院来说,院方在去年已发公文更改签署同意书内容,会以“关系人”的方式让第二方去做为签署同意书的动作,除非签署人未满二十岁,否则,只要“关系人”栏处填写清楚,此份同意书就可算填写完成。换句话说,此类条款,主要就是为了同性伴侣而作为更改,而我询问过在其他医院服务的朋友同学,这类公告也已大多发文实行,不知道是那位医护人员的疏失,还是他们医院还未发公文去作为更改。
楼主: cjb (U)   2016-10-21 11:37:00
谢谢v大的说明!真开心听到有医院已经落实政策!
作者: vivian711318 (vivian711318)   2016-10-21 14:41:00
其实除了同性伴侣外,我们还是会碰到许多像不婚、独居、无家属,或外籍劳工的病患,基于对病患最高利益为原则下,在签署手术同意书的范围内,我们还是会以病患本身的意愿为主,若碰到可能会有争议的情况下,会请第三方在其他栏“见证人”的地方再做签署,以保障病患本身的健康利益为主。
作者: dexamethason (美国仙丹)   2016-10-21 20:04:00
关系人是法律顺位排在最后的,如果顺位最前的直系亲属意见和“关系人”不同时,法律是以直系亲属为准,所以才需要真正纳入婚姻关系,配偶排在直系亲属前面。
楼主: cjb (U)   2016-10-22 00:58:00
感谢v大补充实务见解以及d大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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