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网络手帕交竟是狼 男强拉少女进饭店被诉
来源: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830976
时间:2016-09-20 09:34
[记者林敬伦/宜兰报导]桃园一名宋姓男子,在脸书上成立一个假帐号,
并透过交友软件假装女性身分,到处认识女网友,宋借此“钓”到一名未成
年谭姓少女后,即胁迫少女同游宜兰,并强拉进饭店,所幸路人见两人拉扯
而报案,警方到场将宋逮捕到案,宜兰地检署依强制罪嫌,向宋提起公诉。
起诉书指出,45岁宋姓男子上个月以女性帐号,在网络交友软件上认识一名
14岁谭姓少女,成为脸书好友,聊天过程中得知“手帕交”谭姓少女许多私
事后,便以“出来见面,否则告知你爸爸及家人,你曾交过4个男友”,及
“我不会放过妳”等语,胁迫少女见面。
谭女惊恐之下,答应与宋于 8月28日在宜兰火车站见面,宋先强邀吃午餐,
接着以“如不进旅馆,就告诉你父亲,你跟网友见面”,胁迫谭到附近的饭
店房间休息,遭到谭姓少女拒绝后,宋即出手抢了少女手机,再以“如不进
旅馆,手机就不还。”等语胁迫,仍遭少女拒绝。
宋见谭不愿配合,动手想强拉少女进饭店,因谭的奋力反抗而未得逞,所幸
路人见两人拉拉扯扯立即报案,宜兰分局 3名员警到场后,查获上情,将宋
当场逮捕,然后送办。
宜兰地检署认为,宋强拉少女的行为,依强制罪嫌起诉;至于恐吓的部分,
因宋的恐吓内容未危及谭姓少女的安全,所以不起诉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