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题] 所有的问题都是父权的问题(吗?)

楼主: dusk21 (薄明)   2016-08-31 23:38:32
手机排版,难看见谅,谢谢。
看完lexicon谈父权的文章,思考了几天,想针对原PO的文章提
出的几个点作出回应(顺序依我想讲的排序,有些跳请见谅),期待激起更多讨论与不同
角度的思考。
(1) 关于踢:
原PO在第一点中提到:“女同志关系里不再默认某一方要是短发、阳刚的人,这不是一种
潮流,这是一种父权解放的趋势,两个女生在一起不需要非有其中一个人担任比较男性化
的角色”
没有判读错误的话,原作者这句话里有个默认,就是女同关系里的踢婆角色分野是对于父
权体制中的男女角色的复制,于是PP恋就是对于这种复制的“破除”与“解放”。
用这样的角度来解读踢婆关系,是否便忽略了踢婆角色与认同形塑的形成历史脉络?
赵彦宁在她的《性、性意识及身体建构》中谈到,据许多年长的拉子说,踢-婆这组名词
是1960年代,一家叫圆桌的gay bar的老板开始“发明”的,踢/T源自"Tomboy",也有人
习惯称呼“汤包”,婆便是踢的“老婆”。踢婆的角色分化和美国的butch-femme相似,
而butch-femme的关系在1970年代,被基进女性主义拉子强力抨击,认为这复制了异性恋
的亲密关系型态。
然而,butch-femme形成乃是因着四、五零年代时,女同志因同志认同的缺乏(不被时代承
认,自己也迷茫),蓝领的工人女同志为了悍卫女女相爱的空间于是发展出butch的阳刚强
悍形象。费雷思在她的《蓝调石墙T》中,则清晰地刻画了彼时女同志所面对的生活困境
与暴力,和踢婆之间的革命深情,借由身份认同辨认出对方,而能依靠彼此而战斗。
此外,若将踢婆关系中的踢,视为异性恋关系中男性角色的复制品/赝品亦太过直观,这
样的说法等于简化了踢在情欲关系中以及在日常生活里,所展示出的性别表现(gender pe
rformance)的复杂性。
踢不是男人,但也不是刻板印象中的女人,而她所站的这个位置恰恰松动了 “男=阳刚,
女=阴柔;阴柔化妆长发=女生样,阳刚削短发不穿社会认知的女人该穿的衣服=“中性”(
而此词常常指涉的就是像男人)” 的刻板认知。
(2)关于(所谓)女孩样:
连结到上述的:踢的模糊位置(不符合社会刻板认知的形象的女性)事实上是一种对于男女
二分的父权异性恋霸权社会的叛变,那么“女孩样”就是对于那种女性刻板形象的再巩固
了。
依照原PO自言,语言或称谓的使用有其影响与力量,而就观察来说,版上标签的“女孩样
”有大多数人心中的某个共识,但可以肯定的是,诸位所说的“女孩样”并不包含踢样/
踢的样貌。这背后的潜语言简直像是:踢不是女孩。但我明白大多数时候诸位使用“女孩
样”一词时的目的与意义,然而,当这个词汇被广泛使用时,事实上造成的便是对于女性
样貌的限缩;若踢样被划除在女孩样之外,而被塞进“扮男人”的位置里,则明显代表了
:阳刚气质是被和男性綑绑在一起不可分的,而女人一但有这样的气质或性别表现,就不
算是“女人”(这里的女人是指涉某种被社会甚至被拉圈认为的“女人”形象)、“不是女
孩样”。(这不是单纯的文字置换,希望各位能够认真想想。)
(3)父权与跳脱父权框架的方式?
维基百科对父权的释义:“指当男性在某个社会结构中占有相对的支配地位。”
父权体系某方面来说是一种文化系统,由许多约定俗成的惯习、传统、话语、制度共构,
迎合父权体系的人(无论生理男女)便能够在这个社会上活得比较“轻松”或或得某些好处
(无可置否,获得那些好处的人异性恋男性多于其他类人,但亦不可因此便粗略地直接判
决“男性=既得利益/绝对压迫者”,男性中亦有在父权体制中遭受压迫之人)。
无可置否的,父权存在/流动在我们的日常生日中,然而,它并不能够用来解释所有问题
与现象。在文章中,原PO似乎将父权描述成了某种铁板一块的具大框架,而对她而言,同
性恋有着某种因身份而形成的激进性,她认为那足以撼动父权;然而,以婚姻为例,即时
同志结婚可能在表面上是一种对于传统家庭形式的反叛,但当我们理解婚姻制度的形成脉
络,它作为(你们应当厌恨的)父权体制中一种资源分配、传承与私有化,以及划分出能够
成家的人和没资格成家的人(过去同志属于此类)的制度,原PO所认为的同志激进性在进入
婚姻后是否真的依旧激进呢?抑或只是成为被主流社会收编的一份子?(脱离过去同志所
站的阴暗角落,然后成为被社会网罗的模范性少数?)
*
打到后面有些累,谢谢耐心看完的人,若有问题或质疑之处,欢迎提出(*ˊωˋ*)
作者: lu49187 (噜)   2016-09-01 16:39:00
推这篇,阳刚/阴柔气质一直以来跟生理男女连结,也许父权的压迫让比较有性别意识者多多少少有点排斥异男。但这并不绝对表示阳刚气质该被排除,而是去思索怎么样程度的阳刚不会对阴柔是压迫,而阳刚/阴柔气质如何可以自在的在每个人身上展现。
作者: hetaires (月亮天蝎)   2016-09-01 14:31:00
叫踢伴侣“男朋友”或不遵行各付各的 真的就是父权吗
作者: esasin (玫瑰色)   2016-09-01 14:24:00
婚姻制度这个套餐给购餐的人太多优惠,导致对只想单点或甚至不点餐的人造成相对剥夺,没错。所以要:取消整个套餐,砍掉部分套餐优惠,增加单点项目......多开发不同品项让每个人可以自由选择餐点,还是叫现在根本没有点餐资格的人不要争取开放点餐柜台?
作者: sandykao (高小高)   2016-09-01 12:34:00
作者: hasi0721 (八桥)   2016-09-01 12:50:00
不曾想过的论点!觉得颇有道理,谢谢启发!XD
作者: smallcanaxel (small can)   2016-09-01 11:12:00
推这篇
作者: honeytutu (Addiction)   2016-09-01 12:28:00
作者: lexicon (无)   2016-09-01 08:22:00
简单回应一下 关于第一点我不予置评 因为我怕会被战XD有兴趣可以站内信交流 第二点 我之前应该有在推文中提到我也认为用踢样 女孩样这种词本身也是一种标签理想上不应该强调踢样一词而把踢样排除在女性样貌外以你所说的踢婆一词所形成的脉络来看 我原文所提到的自介注明女孩样现象的确是假议题 最后关于第三点我不认为同志的身分可以撼动父权啦 但是人跟人总是要相处情侣跟情侣之间也有相处 你又如何能否认我们所习得的情侣关系样貌或者相处模式没有一丁点受到父权框架的影响我也没有说同志非得进入婚姻 我引用的那篇文章虽然好像讲得很正气凛然 但实际上我只是觉得相处已经是很累人了有些人的烦恼跟问题真的只是复制异性恋框架下的烦恼跟问题XDDDDD
作者: MD (旋转木马)   2016-09-01 07:24:00
推推推推推!
作者: justmywave (小浪)   2016-09-01 06:44:00
作者: VTVT12 (CHLINLIN)   2016-09-01 01:02:00
但“婚姻”对于同志或跨性别“单身者”而言,确实仍具有“权威性与排他性”。不论异性或同性婚姻。
作者: noimpossible (没有不可能)   2016-09-01 10:48:00
推婚姻那一段
作者: maillot (卖油)   2016-09-01 03:36:00
推1
作者: deFuhrer   2016-09-01 00:59:00
大推踢和女孩样的见解。不过大部分的人是不会听进去的呵呵
作者: esasin (玫瑰色)   2016-09-01 00:23:00
推关于"踢"和"女孩样"的讨论,再延伸讨论第三点。异性恋的婚姻就必定“模范”吗?若否,为何同志进入婚姻后就会成为少数被收编的模范呢?在婚姻平权运动的推进当中最符合所谓"典型家庭"的同志家庭容易被当成模范、被关注,这是不可否认的现象,但那不代表所有同志家庭的样貌。就如异性婚姻并非个个符合“主流定义的”美满幸福。例如同性婚姻经常被研究的子题之一:家务实作,就是一个形塑、扩张婚姻或家庭样貌的再建构历程。性别角色/认同与家务的脱钩,不正是对父权的一种挑战与松动?当我们说同志进入婚姻会被此制度收编的时候,此处的婚姻想像又是什么?
作者: yuhsun (蔡步步)   2016-09-01 00:07:00
推,父权的存在并不能解释所有现象
作者: watermoon12 (Deer&Dear)   2016-09-01 00:03:00
:3 :3 :3 :3 :3 :3
作者: foamb   2016-09-01 00:02:00
作者: cges89354 (阿黑)   2016-08-31 23:55:00
推,女同志其实没必要再彼此切割,毕竟已经是社会上的少数了╮(╯▽╰)╭
作者: lexicon (无)   2016-09-02 07:35:00
我说的付帐问题是指在伴侣关系里,并不是单纯的初认识或朋友,另外跨性别和踢的模糊性这个论点我是接受的你认为踢出现的脉络是抵抗父权(踢跳脱女性刻板印象),这个脉络确实存在,但你说的是西方的文本(蓝调石墙T)和脉络,以及西方的话语权所呈现的东西,也不一定能解释台湾东方社会的文化现象,一个在东方社会成长的女同性恋不会知道你说的那些,除非特别去研究
楼主: dusk21 (薄明)   2016-09-02 07:57:00
能为了面子想付钱,另一方可能撒娇撒赖想被请客,在关系里的话,某种程度上对彼此的要求或宠溺或期待(包括不合理的期待)也可能会提高?有时候也可能跟人品或价值观有关(你可以说她的价值观有被传统社会的不合理想法灌输到,但不能说完全是那个的问题,且我想那部份不会是最大的部分,可能想被请客的根本是贪小便宜或少奶奶病(虽然我很不想这样说人家囧囧囧)或者人家可能有别的苦衷啊,相信你都说人际很难了,应该知道这种case很多可能吧,推文问那个问题的版友,从她的语气来看,我会觉得她可能是真的困惑或她可能觉得无冤无白被挂了个该滚回父权社会的帽子,如果说真的只是不分帐或小小期待伴付帐,这样就都该滚,这样太残暴了吧?)唉。可以不同意上述说法,但是有时候还是需要先说把自己放在某些位子想想(“我可以这样解释吗?”、“会不会错伤人”、“可能性只有这个吗?”之类的)
作者: lexicon (无)   2016-09-02 08:10:00
这帽子扣有点大了吧XD 我没有特指哪一篇,我也没说我在回哪一篇的推文,我甚至不知道妳说的“她”那位版友是谁,难道我发表任何言论都要担心路过的人会不会被刺伤,岂不是要考虑要考虑N种刺伤的可能性,我只能说我没有在批评非AA制的人,我说的是对非AA制不满又不知问题在哪的人,可以想想是否落入了父权的框架今天一对伴侣协调好都是踢要出钱,踢也接受,她们彼此都接受,她们就不会来板上发问,也就不在我讨论的范围内
作者: superkn (kn)   2016-09-04 02:48:00
推!文章太深奥,看得很吃力,不过很有意思,也学到了一点知识!算是更认识自己(?哈哈
作者: deFuhrer   2016-09-04 22:03:00
花点时间阅读的话,这篇学理并不难懂。其实这话题已经变成月经文了,但每次讨论过后对现况到底有什么改变目前实在看不出来。或许再继续多次的教育后,大家会更看见盲点吧。
作者: shmilyilove (屏屏)   2016-09-07 19:49:00
妳很棒
作者: my7752 (大狗狗)   2016-09-07 22:50:00
推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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