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话题] 分享自己的切身之痛

楼主: boxtina (孤单会陪我一辈子)   2016-04-08 00:17:24
  拉版的大家晚安,我是箱子:)
首先,要非常非常非常非常的
感谢 chayanne 大这么长的回文喔!~~~~^^
再来,我有疑问?
在已经签完和解书之后,我还可以去报警吗!?
因为和解书里面有所谓的保密条款
我还是把和解书打出来让大家看看好了
---------------和解契约书----------------
立契约书人
甲方就是我
爬山人寿保单号码FXXXXXXXXX之要保人暨被保险人
乙方就是那个吴良心小姐
爬山人寿保险业务员,业务证号:(她没有写,是空白的)
就乙方提供之保单服务,双方因事实认知存有差异产生龃龉,今己厘清误
会,双方同意两愿和解,合意订立条款如下,以兹遵守:
一、甲乙双方厘清误会,理解乙方从未以非实际存在的保险费用之名义向
  甲方收取任何款项,更未有将任何因提供保险服务经手的款项挪为己
  用之情事。
二、就乙方代爬山人寿公司收取甲方保单欠款,惟服务不周,未及时开立
  收据乙事,乙方愿支付新台币__陆仟__元整的"赔偿"。
(在场的我妈妈的朋友说改成"补偿")
吴小姐还知道金额要用大写,我本来写的是数字~~~~^^\\
三、于乙方给付前条所述和解金后,双方同意就本件系保险间所生所有争
  议,不另提出民、刑事诉讼究责,若已有民、刑事诉讼在案,则双方
亦应各自撤回起诉或告诉。
四、就本和解契约书所涉事实及内容条件,双方同意互负保密义务,不得
  未经他方书面同意而向本契约双方当事人以外之第三人为泄漏。
  若有违反保密义务之情事,违约方应向他方给付新台布__零__元整之
  违约惩罚性损害赔偿。
第四条我本来不要,要请吴小姐删掉的,结果她说是为了保护我
所以就增加了"不得公怖双方的个人资料。"这一句话
五、本件和解契约书乙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乙份为凭。
第六条是我妈的朋友(在场的保险阿婶)加的
六、双方所寄的存证信函至和解始无效。
------------以上就是和解书的内容---------------
※ 引述《chayanne (chayanne)》之铭言:
: 原文吃光光。
: 我帮朋友处理过相似状况,建议妳尽早去警局备案。
: 但我得说,针对这样的事件,警局并无法以诈欺案件受理,因为妳无法提供有效证据。
: 一般来说,警局会先以受害人报案受理,静待妳蒐集到证据,才能做后续动作。
我想要蒐集证据,但是对方不同意我们一起去调去年的LINE的纪录
因为吴小姐说她有用LINE通知我
公司照会她只要补缴一期保险费(3000元)就好
现在公司就是拿不出那时候的照会通知....(说已经删掉了)
所以我才想要调LINE的对话纪录
但是对方不同意,所以如果我去报警的话
警察可以强制帮我调出纪录吗!?
还是只能上法院才能调呢!?
: 我建议妳拨打内政部警政署165反诈骗专线,服务亲切周到,会有免费而专业的建议。
: 如果用NTD15,000便能买到一次宝贵的教训,我想是值得的。
: 信任别人跟贪小便宜都是让我们丧失理性思考的时候,这种事情每个人都会遇到。
: 另外也建议妳在现金流进出的同时,一定要挟带收据,不论是多好的亲朋好友。
: 拿到小钱让人忘,拿到大钱让人狂,我们不要用金钱去诱出别人的黑暗面。
: 也非常谢谢妳的分享,让拉版的人都能有所警惕。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非常感谢 chayanne 大的建议
我明天会打165去寻求专业的建议的....(奉茶)
不知道c大所谓的"挟带收据"是指什么呢?
因为我新光人寿的投资型保单也是用银行转帐的
所以我去刷完存摺之后,都会习惯在那一笔扣款的后面写上备注
这个可以算是一种证明吗!?
: 以下是对于投资型保险单的碎唸:
: 投资,是选择一个钱滚钱的管道,并将储蓄投入这些管道,赚取收益。
: 保险,是选择一个钱换保障的管道,并将储蓄投入这些管道,获得保障。
: 两个并在一起,我认为是垃圾投资,或者鸡肋保险,是四不像。
: 我的会计跟财务管理知识虽然不是顶尖,但足够应付各种投资与保险工具的换算,
: 只要对方给我正确的数字,我便可以算出客观的数据,以做评估,
: 所以对方通常都被我问到一愣一愣,还要挂电话找资料再跟我推销。
: 如果想要投资,我建议可以从搞懂各银行存款开始,扩展到外币存款,
: 接着往债券和黄金条块研究。
: 当然基金也可以,但我并不推荐,因为我喜欢自己操作,享受驾驭金钱的快感。
: 等到以上都弄懂了,可以开始研究股票,甚至是期货跟房地产。
: 在此强调,我指的是先了解,不是马上去实战操作,毕竟不是所有人都有闲钱,
: 有些人要养家,有些人要还学贷,有些人收入不稳,这样能投资跟保险的起步会比较慢。
: 但这就像龟兔赛跑一样,到了终点才是赢家。
: 当然,如果妳的衡量点单纯是收入,无关乎其他心灵层面。
: 如果想要保险,我建议买单纯的保单,针对需要的目的,多做研究。
: 不然到最后,只知道按月扣款,或者一笔付清,
: 之后全然忘记自己的投资与保险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 只有在恹恹无聊赖,或者新闻报导雷曼兄弟破产时,才会赶紧去看看自己的投资型保单,
: 或者自己的基金组合中有没有雷曼兄弟,有的话占比是多少。
: 另外,我不建议保单保了又退,退了又保,这样的收益非常不划算,
: 我们应该在投资跟保险前,准备好足够的生活周转金,并不超过每月收入净额,
: 同时,也绝对不借钱做投资跟保险。
: 最后,我并不是专家,甚至可以说,面对投资与保险,没有人是。
: 我们能做到的,就是在能承受的风险下,做出最大利益的事,共勉之。
c大上面的回文,真的是让我茅塞顿开啊!....(也发出会心一笑)XDDD
偏僻入理,却又不失中肯
真的是让我再次的深思了"到底保险对我们有什么作用?"
不晓得还有没有别的版友可以分享您的想法让我知道呢?
谢谢!
作者: majoyun (R_pu)   2016-04-08 00:58:00
这样不算违反第四条吗?(疑惑)
作者: ge52313344 (疯狂自然)   2016-04-08 04:30:00
没有分享姓名的契约,视同白纸,所以不算泄漏,只是文书而已,不需要太担心。而且不是纸本po出。
作者: majoyun (R_pu)   2016-04-08 14:15:00
受教了~~
楼主: boxtina (孤单会陪我一辈子)   2016-04-10 03:20:00
感谢二楼大大的解说喔!~^^~我只要没有说出对方的真名就不算违反契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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