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前文)
三
敏烨是在大二时加入我们的,因为孟淇。那时孟淇已打扮成女
性许久,一头长发留到胸口,并要求我们叫她小淇。那时我、小淇、
瑰书一起加入一个异议性社团,时常一起在社办制作游行抗议标语,
或是到总统府前喊口号、砸鸡蛋、被警察抬走。小淇另外以女同性
恋身分参加了校内同志社团,在那里偶然遇到同系的敏烨,过了不
久便开始交往,然后介绍给我们认识。
对敏烨的第一印象,是她如瑰书一般直爽活泼,我直觉她们两
人一定合得来,而事实上她们也几乎是一拍即合。
那天是同志游行,秋老虎晒得凯达格兰大道几乎冒烟,小淇挽
著敏烨胳膊,两人一起出现在游行会场。敏烨比小淇矮了一个头,
一头俐落短发染成红中带紫,椭圆脸蛋下巴微尖,左耳垂上钉了个
♀形状的耳针,黑短T深蓝牛仔裤,手揣著一件黑色皮外套,右颊
上用蜡笔画著彩虹心型,看到我们后用没被挽著的那只手指著瑰书,
转头问小淇:“这就是那个爱狗成痴的吗?长得没我想像中那么像
狗。”
“蛤?”我还在欣赏敏烨的打扮来不及反应,瑰书已然发难,
“我看妳也没多像鳄鱼啊。告诉妳,我们认识小淇可早了妳好几年,
不赶快认前辈就算了还猫呀狗的?”
敏烨愣了一愣,盯着瑰书看了好一会儿,突然噗一声笑了出来。
瑰书也笑了出来,两人清脆的笑声在灿烂的阳光下格外温暖。
不同于前一年的阴湿冷,那年游行没下半滴雨,整个下午的大
热天,敏烨的外套没派上用场。一路上敏烨和瑰书走在前面说笑,
把我和小淇冷落在后面,我们只好自顾自挥舞著彩虹旗,不时跟着
义工喊口号。
“真不甘心,像女朋友被抢了似的。”小淇笑着说。
大学放榜后暑假八月小淇对我们坦白她想当女生。那时我们考
上同一所大学确定继续同校四年,我和小淇本份地各考上了历史系
和外文系,瑰书则跨组考上数学系。我和瑰书听完小淇告白后虽吓
了一跳,但对常跑社运的我们而言LGBT是再熟悉不过的常识,因此
也没大惊小怪。小淇不是会轻率下决定的人,我们都很清楚这点。
之后入学典礼再看到小淇时,她已穿上了女装,淡妆微施,看得出
化妆练习已久。其后她每两个月跑一次精神科进行变性评估,我和
瑰书会陪她去。升上大二后小淇告诉我们她交了女友,“和妳一定
合得来”,小淇对瑰书说,我们便要小淇同志游行时把她带来一起
走。
“真羡慕哪,我也想要女朋友。”我半开玩笑地回应小淇的牢
骚,谁知瑰书听到了,竟回过头说:“文组的男生又这么娘娘腔,
整天和女生混在一起,大家应该都把你当GAY了吧?”转头问敏烨:
“妳觉得勒?”敏烨看了我一眼,说:“就GAY一只呀有什么好说?”
两人大笑起来。
我耸耸肩苦笑。这是我们之间常有的玩笑了,我倒不怎么介意;
只是父亲似乎对我的孱弱文青样不甚满意,常叫我出去运动培养男
子气概。父亲是搬运工,为了养大三个儿子,壮年时除了白天工作,
晚上还到工地兼差,母亲也在超市打工;两个哥哥毕业找到工作后
家中负担减轻,母亲得以专心当主妇,父亲虽也不必再兼差,但因
没有其他技能,六十岁了仍必须每天去搬重物。我之所以关心社运,
有一部份也是因为家中辛苦,总希望能改变些什么吧。
从那之后敏烨就和我们一同参加各种运动,有坐下来让记者发
问的,也有面对大批镇暴警察强力水柱的。那几年社运人士忙得不
可开交,国之将亡必有妖孽,必有昏君黑心政客无良老板,必有假
传神旨宣扬真爱完美家庭的恐同宗教团体,福尔摩沙成了鬼岛,在
风雨中载浮载沉,岛屿北部这城市更是霪雨霏霏狂雷震震。狂雷将
不愿都更的房屋劈成断垣残瓦,暴雨冲走了同性婚姻的希望和关厂
工人的退休金,唯有核电厂仍屹立不摇。
一段时间下来,我发现敏烨私底下照顾小淇相当体贴。小淇毕
竟以男性身分度过了青春期,又有一七五的身高,走在路上引人侧
目,变态死人妖等耳语漫天飞舞。敏烨有时会紧握小淇手心要她不
要在意,有时会当众大声回骂,肏你爸的长得一副猪哥样也不拿镜
子照照自己配说人人妖不配,口齿清晰流利逼得对方只能赶紧消失。
然而小淇遇到的麻烦不只这些。她不只一次被系上老师约谈,
指责她行径怪异,甚至建议她接受心理辅导;有的老师则表面上不
动声色,私下却在成绩上算计她。考上同所大学的高中同学知悉她
的转变后一传十十传百,本来还会打招呼的老同学看到她都假装没
看见,她也不敢再参加同学会或母校园游会一类的活动了。
包括敏烨在内,我们对此都无能为力,只能静静陪着小淇,替
她打气,然后将这股深沉的无力感转化为行动力的燃料,在抗议现
场一次又一次地燃烧。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