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不要再拿“我想要个家”为借口了
哎 每次看到分手文写说对方提出的理由是“我想有个家(妳给不起)” “我想要孩子
(妳给不起)”“我想要光明正大的公开恋情(妳给不起)”—>所以我要分手去找男人
交往...?????
Excuse me???(白眼翻到额头)
1 请问“家”的定义是什么?
有爱妳的人,妳爱的人,与爱人在一起,住在一起,分享工作分享心情分享喜怒哀乐,这
才叫“家”啊!
“家,是有妳爱的人才是家啊!”
中文听不懂是吗?
没关系,姐讲英文
"Home is where you are!"
"Home is where my loved one is!"
还是不懂吗?
没关系,一楼用台语说给妳听,谢谢!
2 请问“孩子”怎么有?
不是一定要跟男人有性行为才会怀孕好嘛!!(白眼翻到头顶)
不是一定要跟男人有性行为才会怀孕好嘛!!(白眼翻到头顶)
不是一定要跟男人有性行为才会怀孕好嘛!!(白眼翻到头顶)
中文听不懂是吗?
这句太长,请英文强者五楼帮姊回答,谢谢!
我们要的是精子!!是精子!是god damn sperm!!!
有了精子看要像the L word Bett&Tina 人工注射+抬腿腿或代理孕母,怕痛甚至领养,都
是可以拥有孩子的管道。
女生与女生如果坚持要拥有与自己有血缘关系的孩子,必然需要多花些时间与金钱;但对
于生育有困难的异性恋,何尝不是呢?
领养也会是选择之一的。
3 正大光明的恋情?
这分为两种情境:
一 如果妳对她的爱大过一切,相信我,妳炫耀给全世界都来不急了,光明到太阳都要爆
炸辣
二 即使妳再怎么爱,因为父母极端传统或者生于仇同国家环境,妳为了保护他们,宁愿
躲柜子。
->如果两者真的相爱,对方也愿体谅,毋需分手,以互相扶持的伴相称,也是方法之一:)
废话有点多,但姊想传达的是
家啊、孩子啊、公开放闪啊,都是爱对方的一个“果”,
妳爱她,所以妳想要和她有个家
妳爱她,所以想和她有孩子
妳爱她,所以妳想让全世界知道她是妳的
请不要倒果为因,当作分手的原因。
最后,
“家”不是一男一女才是家
“孩子”也不是要有男友/先生才能拥有
“光明正大”的恋情更不是一定要和异性才能成立
我懂女人不想伤害女人的用心(不直接说我不爱妳了),但我诚心希望爱女孩的女孩们,
请不要再用以上这些理由来分手,个性不适合、兴趣搭不了、没有时间相处、不了解对方
、频繁争吵、没感情了、劈腿等,才是导致关系走到尽头的原因。被提分手的女孩也不该
钻牛角尖认为是自己非男性才被拒绝,请好好正视彼此或自己的问题。
同性恋和异性恋没有不同,情侣关系的应对和问题都是相似的,we are no difference.
更重要的是,女孩们,请不要因为以上“妳给不起”的分手经历,自怨自艾“因为我不是
男生”
Come on这样不就也掉入异性恋传统观念的陷阱了吗!!!
当妳、妳爱的人都能以“一个亲密感情关系”来看待时,谁管妳同性恋异性恋双性恋啊!
!!
她就是比较爱他/她胜过于妳~~~~放宽心接受,然后振作找下一个吧~~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