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关于喜欢和爱的讨论
前设是 喜欢 / 爱
这两个词并不拥有同等的意义和重量
(不认同的左转不送)
(是不介意看倌回文再战啦…)
【战场】 喜欢 vs. 爱
[立场一]喜欢和爱是程度上的差别
朋友A 说,20分的喜欢是欣赏
40分的喜欢有好感
60分的喜欢想牵手亲吻搂抱在一起
80分的喜欢可能就是爱了吧
快满分也许已经跟家人一样分不开了
站在这个立场的每一个人,
对不同程度的喜欢,等于什么,会到达哪里,
并没有一致标准。
It's okay. Don't worried.
可能从开始喜欢就代表想在一起了,
可能满分就等于爱,
但基本立场是:
‘很多很多的喜欢,累积成为爱。’
| 对妳的爱像一点一点雨水,
| 汇聚成海洋的澎湃。
[立场二]喜欢和爱是不一样的事情
朋友B 说,如果爱跟喜欢只是程度上的差别
那一点喜欢、两点喜欢、三点喜欢……
于是获得公式:
X 点喜欢 = 非常超级很喜欢 = 爱
倒不如直接说很喜欢很喜欢就好了
爱,若可被取代的字,失去了它的独特意涵
这个立场是说,
喜欢一个人,跟爱一个人是不一样的状态,
很多事情,只要喜欢就可以成立,
像是每天送早餐接送上下班又等她一句晚安,
为了她无心的小动作而失落,一个眼神又心跳加速。
有的事情只发生在爱里,如此义无反顾,
当妳看清楚这个人的美好和丑陋依然牵起她的手,
当妳全心体贴她的每个状态而不只用自己绑住她,
也许妳认同的是:
‘再多的喜欢,也比不上爱。’
| 给我再多 Tiffany,
| 也比不上一个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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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姑娘我只是想问:
1.如果一百分是满分(吼自己定义啦),
妳对闪光有几分喜欢的时候,在一起?
2.又或者,妳是觉得喜欢她就在一起,
还是爱上了才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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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不要跟说喜欢跟爱是一样的,
这样鬼打墙我就哭给妳看
ps2. 拉点是什么呢………
这是喜欢的她问我的,
我回答的不好可能她会哭……
ps3. 单方面无私奉献的爱是不健康的状态
请别陷进漩涡里不肯起乃,乖(拔起)
※ 编辑: onlykiss (140.114.192.118), 06/26/2015 17:5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