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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今(11)日审查4位大法官被提名人,台联立委叶津铃要求被提名人就近年在社会
造成不小争议的人权相关议题表态,结果“废除死刑”、“同性婚姻”都无人举手表达赞
成。
日前因北投国小女童命案以及法务部再度执行死刑,让台湾应否废除死刑的话题,再度成
为社会焦点;至于同性婚姻则因为伴侣盟透过民进党立委提案,引发宗教团体上街反对,
也带来不小的讨论。
马英九总统今年提名吴陈镮、林俊益、黄虹霞、蔡明诚为大法官人选,今明两天立法院将
进行资格审查及人事同意权投票,台联立委叶津铃就询问4位被提名人对相关人权议题的
态度,关于废除死刑、同性婚姻的立场,4位被提人都无人举手表达赞成。
就废死议题,现任法务部次长吴陈镮一开始引用民意过半不赞成废死的民调数字,但叶津
铃要求吴针对个人立场表态,吴则表示若废死能够让民众安心,他不反对;蔡明诚则说,
若要废死,必须创造让国民安心的条件;黄虹霞也表示,废死绝对是大家共同愿景,但她
认为目前尚未废死的情况下,既然法院已判决确定,若无其他原因就应执行。
针对同性婚姻的立场,4位被提名人也无人举手赞同。曾经留学德国的蔡明诚表示,他赞
同先参考德国的伴侣制度,至于同性伴侣要不要纳入婚姻制度,社会可再讨论。
叶津铃最后也询问是否赞同在刑罚中加入鞭刑,不过4人无一赞同。
一、赞不赞成废死(无人举手)
吴陈寰:有条件赞成
蔡明诚:废死,要有民众安心的社会条件
黄虹霞:废死是共同目标,但现况还未达到
二、死刑定谳要赶快执行?
黄虹霞:没有不能执行的原因就该执行
三、支不支持同性婚姻(没人举手)
蔡明诚:可参考德国的伴侣制
四、通奸除罪化?(3人赞成)
黄虹霞:刑法节约原则
五、成立性专区?(3人赞成)
吴陈寰、蔡明诚、林俊益:性是本性,赞成有效管理
六、诽谤除罪化?(1人赞成)
黄虹霞:诽谤与言论自由只有一线之隔,刑法不应介入
七、成立博奕特区?(三人赞成)
吴陈寰、蔡明诚、林俊益:满足人性,赞成有效管理
八、支持鞭刑?(全部反对)
蔡明诚:公民与政治国际公约反对酷刑
干,这么喜湾欢看民意,选个民调机构来当大法官都比你们强
再说民意是偏向赞成好吗?还是只要有1%的人反对你们就不敢表态?
身为准大法官这么没力又没卵蛋 这就是台湾
我真的整支虚拟览趴都要烧起来
延伸新闻:
立院审查大法官被提名人 过程荒腔走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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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摘录:
同样,面对同性婚姻议题时,除了无人表达任何正面肯认之意以外,也以“传统价值”、
“社会还没准备好”等掩饰个人价值判断、将责任推给社会的说词回避问题。被提名人黄
虹霞回应同性伴侣可否领养的问题时,回以“不是自己认为自己可以做好父母,就可以当
好父母”,吴陈镮更引《宪法》第23条“自由权利,除为防止妨碍他人自由、避免紧急危
难、维持社会秩序,或增进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认为可限制同性伴
侣权益。
司改会、法官、澄社 表达不满
至于其他攸关人权的议题,几位被提名人也常常以“现行制度”、“现在规定”等脱离大
法官职责的答案回应,包括一整天审查会都在关心的司改会执行长高荣志、法官钱建荣、
澄社社长刘静怡等人,都在脸书纷纷摇头表达不满,立委尤美女更感叹,大法官维护宪法
与人权,要有敢于挑战立法权的决心,大法官更不时需要处理宪政敏感议题,诸多议题的
表态都不能回避闪躲。
民间监督大法官联盟晚间也发出声明表示,所有被提名人的答复内容,都显得没有成为大
法官的准备,而立委审查过程也甚不关心,联盟因此再次呼吁立法院应重新排定审查时程
,并要求被提名人备妥相关审查资料。
作者:
ANN0528 (Ann)
2015-06-12 09:35:00鞭刑都不敢,受害者就该死,烂
作者:
jeds (走音的歌后)
2015-06-12 10:23:00鞭刑不能?执行死刑可以?
昨天有看一些文字实况,立委审查时也根本没有给大法官足够的论述机会...
作者: TaeSicNy (MyHappyEnding) 2015-06-12 11:05:00
怎感觉像墙头草...上头喜欢什么他们就说什么好
苹果有篇社论也很值得看(不过我忘记是哪篇了orz)这次的大法官人选真的很不ok
作者:
Kavass (Kavass)
2015-06-12 12:05:00没用
作者:
xy828s (木头人)
2015-06-12 12:33:00这么多问题都用“满足人性”带过,怎么也不满足那些想要成家同志的人性?
作者: Walker10 (付出你想要的) 2015-06-12 14:09:00
性和赌博是人性,爱不是人性?大法官怎么都这种不敢表态的咖鞭刑不可以,死刑就没关系,也好没说服力
作者:
Kristine (Naung)
2015-06-12 15:34:00这样的大法官只好嘘
作者:
Architect (仇æ¨ã€ç„¡æ¥ã€çˆ¶æ¬Šã€æš´åŠ›)
2015-06-12 16:17:00更悲哀的是今天表决,四位全过。
作者: ssshturtle (小龟) 2015-06-12 17:27:00
什么都符合天性可以除罪,遇到同志权利就转弯。这样素质也可以当大法官不如什么都全民公投…
作者:
taxit (你不需要知道)
2015-06-12 18:00:00我们要这样的大法官干嘛?释宪投票表决就好拉
死刑本来也不可以古早以前觉得鞭刑可以,现在就觉得鞭刑不可以,同理现在觉得死刑可以,未来趋势也很大是不可以搞不懂觉得死刑赞的人不支持鞭刑的理由…支持死刑很多都是抱着一命偿一命的想法,那应该更彻底的以牙还牙才够古典嘛
作者: virginia779 2015-06-12 21:51:00
为何会想倒退走?!“以牙还牙”那吃饭干嘛用钞票如果通膨就不用钞票,大家以物易物或狩猎多公平啊 又不会有资本家、贫富不均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觉得自己的屁比大法官的香
作者: nomecc (尼马) 2015-06-14 00:20:00
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