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放式关系的论点,我大概五年前开始接触到,
这么多年,我一直在思考关于开放式关系的这件事,
我常在想“爱情”和“关系”究竟算不算同一件事?
我从来没考虑过要亲身去实践开放式关系,但我也不认为开放性关系是错误的,
重点在公平前提下的合意。
我曾在UCLA的开放式课程,爱情与关系心理学,听到授课教授提及一个论点。
所谓关系,实际上是就两个人的沟通过程所形成的相处模式,
那样关系的形成取决于两人的“谈判”能力,包含谈判的背后资本,
也就是谁需要谁多一点,然后在彼此沟通与妥协中找到一个合适的平衡点。
说穿了,不管是怎样形式的相处模式,都是关系内的两个人协调出,
只是这样的协调真的代表正义吗?老实说,这取决于两个人的相处模式。
我是踢,我有数个真的非常要好的“铁哥儿们”(都是踢),
我看到他们都曾为他们的“开放式关系”受尽折磨,
对方给他们选项,接受或离开,他们都选择了留下,
然后我看着他们夜里的流泪,我除了生气,只有无奈,
因为在大多数里眼里,这是他们“自由意志”的选择,
但就我看来,就跟很多没有谋生能力的妇女或是牵挂家庭的先生一样,
他们被一些外在因素绑架了,只是这些因素可能是非物质的,
比如说更换伴侣的沉没成本或是失恋的杀伤力,
在我的眼中,这不是公平的合意,而是无形的暴力。
就像是资方以开除做胁迫,强迫劳工接受一些自己并不同意的条件,
然后外面的人在冠冕堂皇的说,谁叫你没有非取代性,不开心就走阿!
我也遇过曾有人疯狂的想跟我约砲,
事实上,我本来就不是一个可以接受无爱之性的人,
不是因为道德的驱使,而是因为这样的情况并无法让我产生任何欲望,
再加上我当时是有女朋友的状态,我试着礼貌的拒绝对方,
我说,我尊重她的选择,但这不是我的选项。
对方非常生气的直接把我打进类“X爱联盟”之辈,并不断的攻击我的思想守旧。
我当下是既生气又错愕,我并没有要改变任何人的意图,我只是想做自己,
到底我和死命用不公正的手段阻挠平等的“X爱联盟”相像在哪里?
我从来不认为关系的样子和爱情有什么绝对性的正相关,
重点是关系内的两个人或N个人的感受,
承诺绝对与道德无关,也不该被归类在禁锢的范畴内,
我认为爱情与关系最重要的差别就在承诺,而承诺有很多种形式,
承诺我不会说谎,承诺我绝对不会做出让她流泪的事,是一种承诺,
承诺给她绝对的自由,也不是因为她行使这样的自由权而离开她,则是另一种承诺。
封闭式关系也好,开放式关系也好,
我认为一段真正好的关系是,关系内的人都是对彼此和自己诚实的,
不要为了关系的存续对对方说谎,也不要假装一个自己不是的人,
爱自己和自私有时只是一线之隔,重点在于你在关注自己本身外,还有多少同理心。
不管多爱,我们都不可能为另一个人的人生负责,
不管多努力,我们都不可能找到一个通用所有爱情且皆大欢喜的理论。
所以封闭式关系并不能代表道德,开放式关系也不是宽容的代称,
但至少努力做到不要假爱之名,行绑架之实,
不论这样的绑架是禁锢对方的欲望或强迫对方的心为你的欲望买单。
这样的平衡点真的太难了,
所以一开始就找一个观念一样的人,或许可以把复杂度减到最低,
希望大家都可以找到在关系内永远不会跟你争辩该开放或封闭的人,
至于其他人怎么说,或许根本就从来不是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