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时刻,家中电脑网络竟然故障无法连线。还是得用手机回。请先容许我大声说声‘干~~~~’(拖长音。)
我知道妳删掉了什么字句。(这里的妳指的是randomwalk。底下所有的妳,对话对象亦同。)
我以和妳有过相同经历的过来人拍拍妳的肩膀说:这样的经历确实不好调适,妳辛苦了。
当然,我也没忘记妳先前内文骂了人矫情,以及骂那妈妈很自私。
先偷偷抗议一下。
拥有那文章编辑权的发文者妳,这样一改再改文章内容和回应内容,显得我们这些在妳文底下嘘妳的人像白痴耶!(不知情没即时跟上的后面读者,还真的会以为我们在无理取闹溜!)
妳这改版论述看起来好像很有道理。
但。也仅止于好像。
妳,直接,把妈妈打成了三面讨好的既得利益者。有了丈夫、孩子、还有妳单纯由当事者的文内字句直接认定是小三的女人。喔,对了,还有拥有小三金援的安稳日子!(文章读起来,那女子不是帮忙度一时难关,反倒变成是一直在金援?)
在‘妳’对当事者们这样的背景理解下,妳生出了这篇文。(我姑且不客气地称之为自以为是的文好了。)
妳铿锵有力地狠狠骂了那妈妈。
然后,妳一再提醒了我,以及版众:‘petus, 妳竟然连外遇都不懂?还一再跳针!’
靠腰咧,
我一定要接受妳自以为的认定,不能为妈妈讲话吗?
妳可是拿自己以为的认定在批评别人的妈妈耶!
这样,妳好意思说自己是就事论事?
这也是为何有版友说,妳太过了!(而且还不只一个。)
我认为,妳只说对了一件事:
选择权确实在妈妈手上!
妈妈‘现在’有能力面对&也决定自己想要怎么做了!
而这个妈妈也不是妳以为‘风向变了,可以跟女友在一起了’才决定这么做!
那妈妈就是想要去照顾身体不好,需要人照顾的那个痴心守护她多年的人。
这样妳明白了吗?
真的不要以为人家的妈妈是贪图安稳好日子,现在要跟妳认定的外遇对象去过好日子了!
妳有没有想过,
那妈妈选择去照顾那人可能不是要去过人人称羡的幸福日子,而是要去拍痰盖被把屎把尿的辛苦日子?
一个女人把前半辈子贡献给一个她不爱的男人,传宗接代,尽责任地养育孩子成人,也没做出什么法律所不允许的对不起家庭的事。
现在她想要拿下半辈子去完成她年轻时不敢做的事而间接造成另一个孤单度日、想要去弥补她,并且希望孩子可以祝福。
写到这里,我顺道回应妳在原先被妳修掉的推文里质问我的:‘又不是妳家!说得倒轻松!换做是妳的妈妈这么做,妳还有办法这么潇洒吗?’(←字句可能没百分百相同,但大义是这样。)
我可以很肯定地告诉妳,我的答案是:如果我是原文里的当事者,遇到这样的情况,我会祝福我妈妈,并且负起照顾爸爸的责任。(日后,万一妈妈和她的女人需要协助,我也义不容辞,全力相助!因为那是我妈妈,我不帮她,请问还有谁要帮她?)
那妈妈放弃的是一个安稳日子,投向的是非常不肯定的未来。还可能面临她的女人比她早亡,她得自己一个人继续过日子的窘境。
我认为妈妈做这选择很勇敢,非常勇敢。
所以,我很愿意为这妈妈说话。
最后,
妳可以怨同志不够团结,不积极现身争取权利,就像当年导演陈俊志指著那些公众人物骂:为什么不运用影响力干点事?(而且那些人当时根本就没出柜。好吧,应该没几个记得这件事。)
但,妳忽略了每个人所处的环境不同,承受的压力不同,妳不能要求每个人都要做到妳能做到的事情。
我对于同志运动的态度一直都是:尽力做自己所能做的,也就行了。
做点什么?很好。
没有做点什么,也没关系。
有一天,能够站出来,也很ok的!
顺便感谢一下站在抗争第一线的同志们!谢谢你们为争取同志权利所做的各种努力!非常谢谢~
你们真的很了不起!
有不小心路过进来看热闹的话,请受我一拜。 m(_ _)m
最后的最后,那个‘谁’啊…妳部分观点我认同,有时确实得顾虑另一半的感受。
但,圣经讲的是‘谁没犯过罪的,可以站出来拿石头砸死她。’妳延伸解读成‘我没有在感情上对不起人过,这石头我+1。’(这样,耶稣会哭的。)
后来又说,是自己妈妈妳就要护短也接受,因为妳爱妳妈妈。
然后,是别人妈妈就可平心而论。(意指就可以砸石头吗?) 因为妳是路人甲。
靠~~
妳知道妳在讲什么吗?妳完全吓到我了!
(希望是我眼花或是误解了什么才好啊~)
另,
我和前任认识 3 年后交往,交往了14年,分手也 4 年了。一共21年的交情。
我自认心理素质比妳想像的要好上许多。
我和我前任之间真的不需要妳多揣测,
请放心,她99.9%不会向我借钱的!
那唯一的0.1%?是她真的走投无路了!
她老公也知道我和她之间的事,
从他们决定交往那天就知道了。
我们三人现在的关系确实也不差。
称不上热络,但有事时确实也会联络。
我家现在还摆有帮前任从我公司团购的知名面包机。只是因为他们自己的家还在装潢整修,我家它码的瞬间变仓库!人家另外16台都领走了,她的还放著长灰,一放三个月!
妳们说,我们是什么关系?
我看妳在那边自己写了一串,最后还‘唉,放下吧~’
该怎么说妳呢?(歪头)
想来还真的是挺好笑的。
我想要告诉妳的是:
只因人家的想法和妳不同,便公然揣测妳毫不了解的陌生人我或者其他人?
很多余,也很没礼貌!
我说完了。
哇靠~
竟然也要天亮了!?
还好我单身,没人会骂我浪费睡觉时间~
顺便趁乱征友好了~
欢迎‘单身’‘正妹’来认识喔~
拜托请养得起妳自己和妳的冤亲债主,
因为我是只养得起自己的穷光蛋啊~
意者站内信嘿~
※ 引述《Randomwalk (我想我尽力了...)》之铭言:
: 基于之前想用比较缓和的方式描述,只有造成模糊表达的结果,
: 我决定删掉无多余的字句,直接切入论点,不要造成焦点困惑
: 这件事有两个要素:
: 1. 妈妈因为那个社会时代选择进入异性恋婚姻。
: 2. 妈妈进入婚姻后依然保持跟女友的交往,并且同时接受丈夫和女友的金援过安稳日子,
: 最后选择离开丈夫小孩,与女友过生活,小孩跟丈夫现在只能接受没有选择。
: 我想表达的是什么?
: 1跟2是两回事,就算她以前必须选择进入婚姻,
: 跟她现在又选择丢下丈夫跟小孩去跟女友生活,是两回事。
: 整件事真正有选择权的其实是妈妈,
: 她的丈夫、小孩、甚至女友都只有被选择的份,
: 结婚这件事你可以归给社会背景,但结婚之后你一边跟女友交往,
: 恕我直言,这就是劈腿,而要不要劈腿是妳自己可以选择的。
: 再来,结婚成立家庭之后,
: 妳的责任不只小孩,还有那个傻傻不知情为妳付出大半辈子的丈夫,
: 要不要离开这个家庭去与第三者生活,也是妳可以选择的,
: 当然妳也可以选择离开,然后伤害自己的另一伴和小孩,
: 所以这难道不是一种自私吗?
: 妳拥有了婚姻、拥有了小孩、同时也拥有了女友,
: (如果断干净,女友还可以选择去跟其他人交往,也不会没人照顾她)
: 让女友委曲当了20年小三,让丈夫戴了20年绿帽,让小孩没有选择问出以下问题:
: : : 我就在想那当初你知道这样,那为何还要结婚呢??
: : : 好嘛,就算不得以被逼结婚
: : : 那知道自己的情形,结婚后可以再离婚或不生小孩呀,为什么还要生小孩呢??
: : : 到现在才要小孩来承受这样的情形
: : : 然后才说希望我们可以谅解她....我真搞不懂..这样有道理吗???
: : : 变成好像我不支持我妈妈,就变得好像我很自私不能体谅妈妈一样
: : : 而且那我爸爸怎么办,他这辈子完全都在为这个家庭付出,没有做过伤害家人的事情
: : : 那他又该怎么办呢???
: : : 这难道是我们的错吗???
: 若有人还能觉得 只因为是拉子自己就完全没有责任,都是they(社会背景)的错
: 那我觉得也太没担当了吧!
: 还有一点就是,因为妳觉得社会无法改变,所以不去对抗,
: 每次板上相关同志议题、法案等,认真看待的比例绝对比讨拍文低太多,
: 妳不去争取和关心,权利是不可能从天而降的,
: 而妳永远拿社会风气当借口,有没有想过这些年风向是如何改变的?
: 并不是每个人都先乖乖去结婚就有今天,
: 是那些先驱出来抗争的结果,对我来说,那才叫做勇敢,
: 今天跟妳跟我说一个拉子因为社会因素不得不去结婚、等风向变了再出来跟女友在一起
: 这叫做勇敢....恕我不能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