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八卦板上看到一位a大认真地分析为什么她需要同性婚姻,有很多点都打中我的心情,
可惜八卦板毕竟还是个是非之地,有些乡民表示赞同,
有些乡民还是很冷血地没有站在相同的立场想这件事情。
没看过那篇文章的板友,
我简单描述一下a大的文章内容(有错请指正,年纪大了脑袋不好可能会记错):
她跟她女朋友远距离大约10年,女朋友在美国长期工作,
目前双方家长都认同双方交往,要结婚的原因是因为:
1. 为了能够跟女朋友(现在应该是老婆)合法在美国一起生活,所以要结婚申请签证(或绿
卡)一起在美国相聚;
2. 要让女朋友合法地成为她保险的受益人;
3. 要让女朋友能够合法继承遗产。
其中一个乡民简单地推了三个结论酸了一下:
1. 为了绿卡 2. 为了钱 3. 为了钱
我看了真的是一肚子火。
1. 我让他酸就算了,他可能认为a大跟她女朋友都是台湾人,想要在一起生活在台湾就好
了干嘛去美国?
试问如果我的女朋友是外国人呢?然后她的国家也不承认同性婚姻,
我连要上演“留下来,或我跟你走”的戏码都不行耶大佬。
你们可以帅气又合法地娶/嫁外国人,然后两个人再喜孜孜地讨论婚后是要在你的国家生
活还是我的国家呢?(笑嘻嘻地推来推去)
哇靠,我为了我(目前还不存在)的女朋友,我要离乡背井,她也要离乡背井,是有没有要
这么可怜阿?
讲什么为了绿卡,好像我们有多崇洋媚外不爱台湾,
我在美国不知道为了台湾的卤肉饭哭了多少次,
如果可以把女朋友合法娶到台湾享受跟一样的权益(我还自行把“歧视”吸收了),
我会想留在美国吗?
2跟3有关财产可以放在一起讨论,我在美国念书的时候,有一天中午跟日本同学一起吃饭
,他手上拿了一些文件,我问他这是什么,他说是保险单,
我说日本也有买保险的习惯吗?我以为日本福利很好,大概很少人买保险,台湾的话,买
保险倒是蛮常见的。
他说日本的保险其实还蛮贵的唷,不过他买的不是疾病照护相关的保险,
他买的是储蓄保险。
因为他老婆婚后就没有在工作,为了怕他先走,老婆顿失经济支持,
虽然日本有老人年金,但是他怕不够,
他希望他死后可以留一大笔钱给他老婆,
这样他才不会担心(你死了你怎么担心...)(我开玩笑的),
我听了真是乱感动的啊...
想当初我刚开始赚钱,觉得也应该要考虑保险的时候,
第一个想到的受益人是我当时的女朋友(爸妈我对不起你们),
因为她当时没工作全靠我养,要是我葛屁了我想她也会葛屁吧(还是开玩笑的),
于是问了做保险的朋友这样的可行性,
这个朋友也知道我跟我女朋友交往了很久,也知道我想把她写成受益人的心情,
但她告诉我可能不行,
不然就是宣称我的女朋友是我的远房表姊妹,她可以帮我报上去给主管签核看看,
大概念法律念到中邪,怎么样都觉得这样已经算是伪造文书,
到时候我真的葛屁了她会不会领不到钱呢,
我又葛屁了怎么去讨那笔钱呢?(这串文也太多我要葛屁的情节)(敲木头三下)
最后只好不情愿地写我爸妈是受益人(爸妈我真的对不起你们)。
奇怪了,异性恋婚姻留财产给对方/写对方为受益人就是:
“哇!好感动喔!你老婆/老公对你真好!”
然后我跟我(目前还不存在)的女朋友结婚就是“为了钱”,这逻辑不科学啊。
想给自己最爱的人最多的保障,这不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