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活动] 靠北拉板之呵呵呵

楼主: valentine214 (C.)   2015-04-26 22:21:06
原文删,抱歉。
首先抱歉再度占用公开版面回应,如果觉得看得很烦/不该一直提的人欢迎嘘我。
首先我认为p大的论述是非常先入为主的,也就是认为:被骂的人就一定是”被害者”。
我想这也是很多人直觉的反应,但是事情真的是这样吗?
如果情侣吵架A被B的朋友围着骂,我们会认为A必然是受害者吗?
如果A说谎呢?如果A劈腿呢?如果AA了B一堆钱都不还呢?
再说,之前有甲板的朋友来拉板征假结婚,刚开始有很多人嘘,甚至可以说嘘的人远多于推的人,
我们会说甲板的朋友被”霸凌”吗?如果是,那p大那么看不惯霸凌,为什么当初没有跳出来伸张正义?
同样受到同性恋在社会中的弱势、歧视,甚至可说比女生背负更大的社会压力,他们难道不可怜吗?他们在拉版找个帮助都要被嘘,按照p大的逻辑,这样难道不是”被害者吗”?
再推到极端一点,之前有异男(?)跑到拉板来征友还是约炮(不好意思有点忘了>_<),
拉板嘘声四起,对方被肉搜,很多人回文骂他,按照p大的标准,被很多人围着骂就算是霸凌,那这样算不算霸凌?
p大另外举例说,女生打扮高调被其他人围着骂/揶揄,这样算不算霸凌?
先假设对方没有围着到私行拘禁、压制个人自由、让对方感到生命身体安全被威胁的地步,如果今天古著日系美少女(?)打扮高调夸张在路上被骂,他必然会觉得这是霸凌吗?
如果他就是喜欢特异,他觉得他穿的跟大家一样对他而言才是奇耻大辱,被人家骂奇怪他反而以自己是小众开心,这样算霸凌吗?
我认为不算。
我喜欢小众的歌,我朋友都听流行音乐,我分享歌被大家说难听,甚至我组个乐团作个歌被大家公干好了,我觉得我被霸凌了吗?
没有,我觉得你们这些人品味低俗不懂欣赏(开玩笑的)
p大提出w大在讨论的过程中试图凸显所谓”被害者的优势”,并认为这明显是矛盾的,但这当然是矛盾的啊,因为p大已经默认他就是被害者了。
我们对别人的分析、对别人的同理都难以超越自己的生命经验,但是我们能够以个人的生命经验去指涉别人“必定被霸凌”,或者“必定未被霸凌”吗?
我并不是要试图说被骂的人不会受伤,更不是试图说骂的人骂得好骂得应该。
被骂的人感到受伤是常态,但是这样的受伤是否会达到“霸凌”这个词的地步,甚至,是否需要被大家公审?被公共道德批判?以法律管控?
我宁愿相信我们在指称别人霸凌的时候,必须要更加的小心、更加的谦抑,以免落入跟当初所批判之人相同的言行之中。
所以,我并不是说“霸凌”的人不需要被处罚,或者批判,但是我们有什么样的权力决定这是霸凌?
不要忘了我们在指称别人霸凌的时候,对方也可能会受伤的。
如果你同情被骂的人,是不是也该同情没有严重到该被扣上霸凌的帽子,却被扣上的人?
那么到这里,我就觉得我同意w大所说,真正重要的会不会是让每个人都拥有“我被骂了但我并不觉得我很可怜”的自信?
当然不是说客观层面不重要,而是既然客观层面的判准难以界定,现实世界中除非诉诸强硬的手段,我们难以避免很多人一起骂人(况且这样的高压的手段真的是我们要的吗?因为被偷东西很可怜,而且有些人可能没有防御东西被偷的能力,所以我们就定偷窃是死刑?),那么我们不如从加强主观层面着手。
最后,基于负责任的态度,我觉得一开始酸的人很无聊,你不想看就不要看,我也不真的觉得看到人家的标题是有多烦,但是我还是觉得他们可以表达他们的烦。并且我支持嘲讽因为如果够好笑我被婊的时候自己都会笑出来。
我也尊重认为这件事是霸凌的人,但我认为这样的行为没有构成霸凌,要用霸凌这样的词去指责别人的时候必须更谦抑。我认为霸凌至少要是以权力、生心理等造成对被霸凌者反抗的力量/自由的压制。
希望p大不要生气、不要有成见、我是诚心诚意讨论。
作者: s04102003 (Zoe)   2015-04-26 22:27:00
推认真
作者: watermoon12 (Deer&Dear)   2015-04-26 22:31:00
推哇爱哩~
作者: cat1496 (大抠仔)   2015-04-26 22:34:00
干 这篇真是写的有够理智!!!
作者: Owen0820 (小春)   2015-04-26 23:15:00
作者: TakeDown   2015-04-26 23:15:00
反复多次看文 看不出原po一开始提出p大先入为主认为被骂的人就是被害者
作者: bean1080 (晨窦)   2015-04-26 23:16:00
zz重点是当初被酸的人根本没做错事才是重点
作者: TakeDown   2015-04-26 23:17:00
我不觉得原po的言论与p大表达的重点有太多交集。
作者: bean1080 (晨窦)   2015-04-26 23:19:00
以你前面举例的例子来说
作者: archround (arch)   2015-04-26 23:21:00
前面举例的逻辑很奇怪,情侣吵架外人不清楚原因,跟发闪文被群起发文围剿相比很牵强。一个是你不清楚背后发生什么事,另一个是你知道对方只是发文就被酸爆,实在是不能相比吧打扮奇装异服被骂,竟然被理解有可能是对方想要的,不算霸凌或不尊重,你的想法真的是太诡异了
作者: TakeDown   2015-04-26 23:35:00
b大,我觉得重点还是偏了一点,不管发闪文有没有错,发文群攻这件事就是不当,并不会因为发闪文本身有没有错而改变。
作者: bean1080 (晨窦)   2015-04-26 23:55:00
所以我觉得现在根本模糊了重点啊你举阿帕契我觉得是有一点不适当阿帕契事件绝对是错的,因为是国家机密,没有任何借口能变成对的群攻是不对的,但说为什么我不能发表我的意见,我意见也是这样啊但是,口气语气不能好一点吗?要酸可以啊,我就遇过有人酸的针针见血又中肯,句句到位,但却不是版上那些人酸的无聊只让人觉得这些人有事吗?
作者: archround (arch)   2015-04-27 00:17:00
这篇真的是模糊焦点,现在是跳到霸凌的认定了。照这样说法,每个人有每个人认定观点,再尖酸刻薄的话都有人觉得刚好而已,以这看法来看,怎么样都很难界定了
作者: TakeDown   2015-04-27 00:25:00
原po大, 事情的对与否,不会因为做的人数多了,就变正当或错误。 只是很明显的,我们那把尺不同,所以原po大才会这么反问我群攻的定义,看来是......囧。还是模糊焦点了。另外,我还是觉得p大没有原po写的那些意思,看来我们双方解读有差异。还有,那句老话"我不认同你的说法,但捍卫你发言的权利。" 故任何人有说话的权利,骂人?可以。 只是别忘了言论自由以不防害他人为前提,且需对自己的文字负责。只是恰恰认为群攻这件事超过我心中界限而觉得不当,当然,原po也可以不认同,毕竟是见人见智的事,每个人有不同的看法。
作者: smallcanaxel (small can)   2015-04-27 00:49:00
嘘妳都不去睡觉认真回:ptt好像没有规定语气这部分要怎样,其他版更酸更靠北的大有人在可是温馨不能有任何靠杯的拉板可能部分阻止了一些喜欢用靠杯语气发文的拉拉?!
作者: wagorillaz (wa)   2015-04-27 01:05:00
人活着都不容易了还要被自以为可审判对错给纠结不是每个人都如此脆弱的
作者: QQfat ( )   2015-04-27 01:53:00
你可以不喜欢,但原作者所为不至于需要群起酸文是事实以结果来说原作是受害者,他文章不违反板规,却不能PO文这是原作者因为那些攻击他的人所作的选择。
楼主: valentine214 (C.)   2015-04-27 02:06:00
他没有不能po文,他是不想po文(虽然擅自替原作者发言确实我不舒服,但他并非没有选择,至少版上还有那么多人包括我支持他啊),请问我打得要死要活你有看吗有想要对话吗orz
作者: watermoon12 (Deer&Dear)   2015-04-27 02:23:00
你超认真,但我想要买把尺啊老板
作者: QQfat ( )   2015-04-27 02:35:00
我看了却对你的逻辑感到错乱@@从开始的例子就让人无法理解我认为你的表达中有太多脑补成份,所以我才会以结果论
作者: bean1080 (晨窦)   2015-04-27 02:45:00
我想说的 事情不是只有两面更不是只有三面 对于最近版上的事情 觉得像是我十四 十五岁时会做的事情 而很多人让我觉得 大家不是应该是个成年人了吗?某些浅显而见的事情,居然可以搞得如此复杂,搞得如此文绉绉,一如一堆无聊的文跟自介一样。
作者: QQfat ( )   2015-04-27 02:50:00
如果是你你还会po吗?究竟是不想还是不能po呢?
作者: dust1000 (dust1000)   2015-04-27 03:19:00
我不认同"霸凌"应该严格定义,或许曾有导致严重后果的霸事件,但绝大多数的"霸凌"事件都不是深仇大恨,而是出于小事,比如说看对方不顺眼甚至是好玩等小小的恶意,只是有时情况失控愈演愈烈,但大多时候大家根本不当一回事只有被霸凌者受伤很深,而这也是霸凌最难以预防的原因,所以我觉得只要行为动机若是出于攻击或嘲笑别人的恶意,基本上就是霸凌;至于被指控"霸凌"反而不用看的这么严重霸凌像是个大罪名但简单说就是"欺负",人本来就与生俱来许多劣根性,我们天生就会歧视排挤别人,也常为了让自己开心伤害别人也不以为意(这么多人爱看酸文不就是一例)这样的指控大多数时候就是一种提醒跟警示,请大家不要太过份了
作者: ViaNe   2015-04-27 04:02:00
1. 文章前面举例的分析,原po您似乎应该去请教百分作者她的身心灵感受和状态后,再来跟大家报告其来历背景是否有说谎劈腿和欠钱等等(她祖宗十八代也可以顺便调查ㄧ下),然后再依照妳的逻辑去分辨她是否会受伤?2. 中段至结尾的希伯来文看着看着…,让我本来躺平的抬头纹都惊醒了还伴随一高一低随之起舞的眉毛,差点连嘴边肉也要歪斜,还好女友睡得正熟不然突然睁开眼看到我会以为我中风惹3. 觉得原po也可开班教授初阶“如何增强抗压与自信心”、进阶“如何当只优雅的刺猬”课程,名字都帮您想好了,当然您一定有更改的权利 4. 觉得复杂。报告完毕。
作者: Martie (马提)   2015-04-27 07:07:00
整串事情看下来,一堆正义魔人跳出来帮100分原作扣受害者的帽子,好像自己很善良很高尚一样zzz
作者: s04102003 (Zoe)   2015-04-27 07:12:00
我发现她们超级笃定酸没做错的人是事实 就没有交集的可能
作者: TakeDown   2015-04-27 08:24:00
早安啊~ 原po大,可能很多人回应,所以有点错乱,对于我同意某些人的某些说法,不代表我造单全收喔。我认为不该群攻,但没有认同不能批评,也没有判定这次群攻是不是霸凌(这不是我能判定)。群攻定义妳我都不同,又何必再拿出来争论。但看法标准不一的我们,几次说下来,衍生了太多非我说的言论议题,就好像"我讨厌波斯菊",有人联想成"我讨厌所有的花"(举例而已> <), 文字很容易让人过度解读, 每一次要额外澄清其他点,这样很难真的有谈话的交集。说真的,迟到该上班了,我竟然还窝在家打字,囧
作者: bean1080 (晨窦)   2015-04-27 09:31:00
居然看到亲切的完形心理学基础概念,原po可能也需要开设一门完形心理学的课了呢~如果客观性不能讨论,那么讨论主观更是一件没有结果的事情Martie真要说受害者可不止有100分的A,还有一群想继续看文的观者不是吗?现在我们讨论的都是在各自的立基上,这就像我们在讨论:中华民国是不是一个国家? 又或者说 台湾是不是属于中华民国这个国家的? 在法理的立基上,当然不是(属于)因为没有任何一个条约写说归属于ROC;在一般认知上,我从小身分证、任何地方都写中华民国,为什么不是?当法理的立基遇上一般的认知,就是怎么争论都没有用,所以讨论的时候我想还是要先表明立场,否则怎么讨论都像鬼打墙
作者: cat1496 (大抠仔)   2015-04-27 09:45:00
好奇怪喔~被群攻就是被霸凌吗?那超级坚强你怎么骂怎么嘘还是继续发靠北文的人,面对你们一厢情愿认定是始作俑者的人,为什么在你们嘘文时对他就不是一种霸凌呢?正义是比较值,不是绝对值。今天又不是说你站在弱者你就正义
作者: bean1080 (晨窦)   2015-04-27 09:46:00
以上举例不战统独、政治文题,只是一个比喻
作者: KKLES (爱是早安、午安还有晚安)   2015-04-27 11:50:00
认同这篇~
作者: rairew (SHEN)   2015-04-27 12:51:00
受害者的定义应该是遭受到攻击,以及受到伤害,没有可怜这个词吧= ="没发现,之前有发系列文的人都不大发了,例如MS,大概也是怕被酸吧……呵
作者: Penny1225 (Penny)   2015-04-27 13:01:00
有喔,现在有人开始发系列文呦分。详情请见《我的甲上肥宅女友》。
作者: rairew (SHEN)   2015-04-27 13:05:00
不好意思,我不看感觉像是蓄意模仿的文章 : )
作者: alicecute (Alice)   2015-04-27 18:43:00
霸凌不霸凌 发言酸不酸这些都看个人标准认定,很主观,所以公开的板需要有共识来定规则,由板规来规范大家,没有违反板规的文,或许不必用个人的标准去大加挞伐。(纯粹一点想法)
作者: s04102003 (Zoe)   2015-04-27 18:51:00
安安我觉得楼上说得跟做得不一样 也在用自己的标准大加挞伐(纯粹一点想法)
作者: coile (ann)   2015-04-28 01:15:00
觉得妳说的很好 事情的面向很多 除了当事者 不觉得其它人能这样随意批评 甚至是共同围剿 又不是做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 实在没必要!
作者: onlykiss (奴婢不敢)   2015-04-28 10:09:00
推,耐心向一群看不懂的人解释,辛苦了
作者: alicecute (Alice)   2015-04-28 20:58:00
哇XD 那几句含蓄冷静的句子也能称作大加挞伐XD 服了~
作者: s04102003 (Zoe)   2015-04-28 21:04:00
好说好说,我只是以拉板玻璃心的标准来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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