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100分相关系列文禁止回应

楼主: followbright (希望只是累了)   2015-04-22 20:38:09
大家晚安
首先 你要先有一个女朋友!?
不是!
是先请大家不要对100分女友做推文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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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凡推文 回文者
违规者 删文
2次违规者 删文+ 水桶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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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大家都没有违反板规
唯有违反板规的GG大 (板规三)
因已公开道歉
若MD大不追究 就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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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
有人寄信问到 是否有违反以下板规
板规2 拉点 板规10 对指定对象的发文
一直以来都没有非常严格执行
原原作者 只是抒发平时情侣间的事情
原作者 也只是表达对这篇文章的看法
以及其它神秘的藏头诗 归类在心情文是说得过去
藏头诗表达的也无触犯板规
故系列文章 皆锁文 不得回应 但不做删除
(不知道锁文后 原PO是否可自行删除 若想删无法自行删除 可由我代删
至于未来要不要严格执行板规
我想目前会照旧 不做改变
毕竟严格执行板规2跟10
有其困难 可能又须要开个投票了
像是
(征求文圈内人的信用卡业务、房仲、旅行社...等)
(征求档车骑、汽车开...等)
(心情文 内容一开始就写 dear 某某某)
嗯....就先这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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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有人提到shyles的退休计画
我想是不太可能
毕竟有需求的人很多
如果大家皆同意退休 我也会很乐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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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大家有好归宿
还没有伴的
揪团去拜月老吧
FOLLOWBRIGHT
作者: Dext   2015-04-22 20:39:00
首先你要有一个女友 QAQ
作者: goodday13 (好天气女孩)   2015-04-22 20:41:00
推啊啊这可以推吗…QQ
作者: triopizz (pizz.)   2015-04-22 20:42:00
天大地大月老脚下,举头三尺看见脚趾
作者: a3340597 (一直被某狗表的小a)   2015-04-22 20:43:00
版大辛苦了,希望事件到此结束~我是单身但我也很开心看到A跟L的文,要加油~
作者: misssmiling (Memory)   2015-04-22 20:45:00
其实我觉得我看得满开心的 ... xD
作者: ssshturtle (小龟)   2015-04-22 20:45:00
没有女友的肥宅在下也很喜欢看正妹闪文啊(L)
作者: exparte (查拉图斯特拉)   2015-04-22 20:45:00
推首先你要有一个女友 !!
作者: a3340597 (一直被某狗表的小a)   2015-04-22 20:47:00
单身但是我不是肥宅啊~ 是瘦子然后有点宅(嗯?)
作者: q99 (开始和结束之间)   2015-04-22 20:48:00
还我正妹放闪文啦! 人家不爱看失恋文、酸文、悲情文。 囧~~
作者: liao0514 (l o v e y o u )   2015-04-22 20:50:00
第二句的问好 让人伤透了心
作者: vodkakid (伏特加小子)   2015-04-22 20:51:00
推推!!!辛苦了:))))
作者: mowchi (≡猫弃≡)   2015-04-22 20:53:00
板主辛苦了!! 没有女友可以给嘘吗(被打XD
作者: mioumiouhan (catburger)   2015-04-22 20:57:00
A和L的故事很有趣呀。为什么要这样 结果全没了QQ支持A和L,如果有开IG一定追踪!!!
作者: a3340597 (一直被某狗表的小a)   2015-04-22 20:59:00
开IG吧~~~
作者: lamei (坏小孩)   2015-04-22 20:59:00
我喜翻AL生活琐事小互动的甜蜜蜜文!
作者: cart76002 (参参)   2015-04-22 21:00:00
版主英明~~~
作者: Febninth (F.)   2015-04-22 21:02:00
不管A以后回不回拉版,你对这件事最好的回应就是:要比那些发废文酸你的人活得更好
作者: balaangel (citrus >///<)   2015-04-22 21:05:00
无限期支持a开ig
作者: q99 (开始和结束之间)   2015-04-22 21:06:00
重点是,就算LA开IG,还愿意在拉版讲吗? 当然不会!!
作者: hades7915 (DD)   2015-04-22 21:07:00
推!
作者: mveloieto9 (少年R)   2015-04-22 21:12:00
推一个,其实不要点进去看不就好了…
作者: balaangel (citrus >///<)   2015-04-22 21:13:00
本篇重点是揪团拜月老 感谢板主开示 xd
作者: Ainomono (爱)   2015-04-22 21:14:00
想法跟版主一样推~
作者: Roamer0110 (阿猫)   2015-04-22 21:17:00
不觉得发文的是废文,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心情,没必要彼此攻击对方不该发言
作者: a3340597 (一直被某狗表的小a)   2015-04-22 21:18:00
指出不适当之处时,要将心比心呐。网络言论害一位艺人自戕,新闻连结 "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
作者: dexamethason (美国仙丹)   2015-04-22 21:21:00
辛苦了
作者: amanoakira (.)   2015-04-22 21:23:00
作者: Kinging   2015-04-22 21:24:00
作者: q99 (开始和结束之间)   2015-04-22 21:25:00
乡民的正义:“我要他们永远记得,他们曾经用BBS杀死一个女孩
作者: ookami030 (奥卡米)   2015-04-22 21:25:00
只好推版主,辛苦了!
作者: mitsukuni ( )   2015-04-22 21:40:00
同意楼上......以后谁敢发文啊
作者: claire00612 (LALA)   2015-04-22 21:41:00
版主您辛苦了
作者: ID9527 (请森森与萌萌)   2015-04-22 21:41:00
就像看偶像剧,不喜欢不想看就转台,包容一下嘛,也有人喜欢看啊!为什么非得匿名写信去电视台骂编剧呢?“喔你女友是有多100分”多少人看到这句话心里会好受?有想法不能态度好一点讲吗?
作者: xy205 (xy-205)   2015-04-22 21:42:00
没有特别追系列文,可是可以看到A的漂亮照片XDD希望A还是可以继续
作者: link54615   2015-04-22 21:48:00
不然拉版要po什么?不想看不会略过喔..真的很奇怪。
作者: mliemsh118 (Moon)   2015-04-22 21:49:00
推版主 版大用词好好笑www
作者: flyandfree01 (跳出框框)   2015-04-22 21:50:00
结果大家还是继续在这篇公告底下讨论囧
作者: pkinone   2015-04-22 21:52:00
看A和L的日常,分享她们的幸福感!
作者: suncain (糸屯糸屯)   2015-04-22 21:54:00
我要推倒板主!!!!
作者: pkinone   2015-04-22 21:54:00
不懂酸A和L的想法!
作者: novemberfall (11月秋)   2015-04-22 21:59:00
辛苦了
作者: pqrtq1521315 (wen1107)   2015-04-22 22:01:00
支持AL啊!!!没有必要这样骂她吧....连我这个旁人看了都觉得很难过,更何况是当事者
作者: ykia   2015-04-22 22:07:00
支持A与L,推版主辛苦了
作者: j2990522   2015-04-22 22:11:00
推版主~~~~~
作者: Miya810520 (MiyaK)   2015-04-22 22:14:00
觉得不喜欢就不要去看就好
作者: bettylee0224 (bling)   2015-04-22 22:15:00
拉版又恢复了和平的一天,感谢飞天小…阿不是,是感谢版主的努力!!!
作者: OV31 (米花)   2015-04-22 22:20:00
感谢飞天板主的洗地~推
作者: chirain (chirain)   2015-04-22 22:31:00
版大辛苦了~
作者: rickychen01 (rickychen)   2015-04-22 22:37:00
没女朋友XD
作者: lyc456 (树)   2015-04-22 22:38:00
没女友泪奔QAQ
作者: LoveJxJ (JJ)   2015-04-22 22:47:00
想发闪文的来找我代PO好惹(欸不是
作者: Hpylori (我是好菌也是坏菌)   2015-04-22 22:51:00
有时间回系列文不如花时间拜月老求女友
作者: Penny1225 (Penny)   2015-04-22 23:04:00
请问版主可以推文谈论自己关于网络霸凌的想法或建议吗
作者: atrina (atrina )   2015-04-22 23:09:00
版大辛苦了
作者: Deepercat (苍)   2015-04-22 23:13:00
板主辛苦了~
作者: bobobabe (啵啵把必)   2015-04-22 23:48:00
版主辛苦了!
作者: ztb14 (Simon)   2015-04-23 00:10:00
推!版主辛苦了! BBS乡民的正义的奇蹟不是每次都会出现的,希望大家可以停战了,保持理性和同理才是真的...:)
作者: j2059731702 (酷龙小狗)   2015-04-23 00:33:00
板主辛苦了
作者: ArchiWan (ArchiWan)   2015-04-23 00:47:00
辛苦了
作者: pamela17 (@)   2015-04-23 00:50:00
一个巴掌拍不响
作者: kaku310406 (narumi)   2015-04-23 01:04:00
无意义的争论终于可以停止了
作者: QQfat ( )   2015-04-23 01:52:00
感恩版主 赞叹版主
作者: sana800512 (轩轩)   2015-04-23 01:57:00
推板大
作者: QQfat ( )   2015-04-23 02:22:00
[提案] 希望板主能考虑未来指涉单一板友的藏头文视为闹板藏头文游走攻击嘲讽界线 若不罚 对受害者有些不公
作者: MD (旋转木马)   2015-04-23 02:36:00
吓我一跳......
作者: Penny1225 (Penny)   2015-04-23 02:39:00
藏头诗及某些推文根本就是极尽揶揄嘲讽之能事,希望版主慎重考虑订定新的规范,避免将来又有其他受害者
作者: Martie (马提)   2015-04-23 03:56:00
好多玻璃心,拉版要女版化了吗?
作者: Penny1225 (Penny)   2015-04-23 07:55:00
有一些疑问想请教版主,没有恶意喔,谢谢好几篇一起藏头诗酸文洗板,加上下面的嘲笑推文,综合观之都可知道在嘲讽特定人、特定事件,那些文章真的可以归类为心情文一笔带过吗?甚至那些文章还要一直留在板上当纪录吗?最原始的幸福文全部删除了,反而现在只留下一堆酸文,这样是不是怪怪的?间接鼓励日后的相同行为吗?以后只要期中考结束,三五好友聚在一起,只要一天的时间,就足以用六篇《心情文》间接迫使别人删除所有文章,那些心情文(酸文)真的没有违法板规所谓的《对板友不友善不礼貌》吗?以上纯粹是不解及讨论版规而已,并未针对任何人,如有冒犯,或版主觉得此时不宜回答,就请跳过就好。谢谢
作者: Alicia625 (Alicia)   2015-04-23 08:22:00
后来想想觉得匿名发信的内容,版主认为这是可以放到版
作者: charlottekid (c)   2015-04-23 08:23:00
那国家法律是不是应该也要申请释宪,规定全台湾人都不得写藏头?
作者: minwe (永恒不灭)   2015-04-23 09:17:00
和p大有同样疑惑 原来那种酸文需要当事人检举才处理啊...
作者: Penny1225 (Penny)   2015-04-23 09:18:00
所以版主只扮演被动角色,不告不理,无法主动依职权发动调查、处理?好,谢谢版主解释。题外话,释宪的字眼不是这么使用的。其实我突然想到,万一今天有人发起藏头文酸酸活动,换成每个人来酸昨天写藏头文的人,活动时间长达一年,长年累月每天至少20篇文章以藏头文的方式揶揄昨天的酸民。如果今天发生这种情形,几乎把拉板瘫痪或直接转换成八卦板酸民天堂,板主应维护板内秩序的义务是否一样消极被动?是否仍然不告不理?谢谢。又或者,当酸文比例已经多到足以使酸民可以利用群体心情文的嘲讽力量,间接去排挤鄙视任何他们不爽的人或文章,并促使那些文章作者伤心羞愧自己删除所有文章,并且永远远离拉板,请问这种<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心情文力量,是否应该认真思考一下存在的妥适性?劣币驱逐良币的危机,或是拉板小众化的现象,其实正是拉板经过此事之后,即将面临的可能现象。我尊重版主的职权与决定但一句《删原文是原作者自己的决定》,其实听起来少了一些同理心,也少了一些公平圆融。
作者: qqwei (威)   2015-04-23 09:51:00
penny大,事件已经结束妳就别再继续钻牛角尖了,如果甲被乙殴打,甲坚持不提告警察也莫可奈何啊!要改变版规不如想想要如何改变台湾这种烂法律。
作者: Penny1225 (Penny)   2015-04-23 09:52:00
建议应该思考,是否增加规定,例如:以不正当不合理不友善的方式,集体间接促使他人删除不违反规定的文章,应视同闹板、洗板,一律水桶7至14日处分。
作者: qqwei (威)   2015-04-23 09:53:00
你来当管理员好了。
作者: Penny1225 (Penny)   2015-04-23 09:54:00
跟楼上报告一下,我国刑法有公诉罪的规定,警察、检察官必须依照职权主动调查追诉呦。请问楼上是版主吗?还是接下来藏头文要开始嘲讽发表意见者了?拉板禁止发表意见或提出建议吗?难道每个公民对国家发表建设意见,就要直接被说《你来当总统好了》这个放大绝吗
作者: linewithme (line with me)   2015-04-23 09:58:00
今天拉板的大家是被迫接受要看频率极高的闪文(虽说我也实在看不出对话意义在哪)我自己也爱看陈雪小bee森森,所以我追踪了他们的社群平台,他们爱怎么po,喜欢的粉丝看了就开心,但是在拉板,等于我ㄧ打开就要看到那些内容,傻眼难怪会有那么多反对的声音
作者: Penny1225 (Penny)   2015-04-23 10:00:00
为了避免有其他人受害分,事件落幕,但对特定人造成的伤害却是不可逆,无法回复原状,所以我强烈建议拉板应该禁止网络霸凌的行为。看了不开心觉得烦的人,大可以采取写信告诉作者你很烦的方式,或请求版主修改规定限制闪文发表次数频率,但直接发文藏头诗,以集体嘲讽揶揄的方式,符合比例原则吗?有必要吗?明明有其他更好更成熟理性的方式可以表达反对意见,为何要像八卦板一样,国小男生酸人的幼稚行为?为何要这样对待没犯错的人?
作者: qqwei (威)   2015-04-23 10:07:00
我的拉版首PO怎么可能用在这种地方XD而且我只是新手甚至连匿名要怎么使用都不知道,会知道这个平台也是女友耐心教我的,现在知道这里有像妳这样的人我还敢来吗我?版大出面平息妳还这样揪著尾巴不放,试问妳怎么不要也站内信去跟版大提议以上提案就好?
作者: Penny1225 (Penny)   2015-04-23 10:35:00
楼上冷静点,理性讨论事情请不要泛情绪化了。根本不是针对你,是讨论及建议版主而已,且版主也在文章明讲可以推或反推针对他的做法及想法,楼上不要太激动,深呼吸。
作者: claire00612 (LALA)   2015-04-23 10:59:00
刑法没有公诉罪这字眼喔,只有非告诉乃论。
作者: ACh34 (影)   2015-04-23 11:08:00
我觉得有个现象很特别。照事情发展看下来不喜欢系列文的版友不少,但是从没有人去原文酸或是嘘文。一直到昨天有位版友发表自己的想法才终于有个反对方可以发表自己言论的地方。而这件事情是到那篇文章里面大量涌入批评声浪后才开始越演越烈的... 这样子来说是谁先不尊重谁了呢?
作者: showhiphop (起司头)   2015-04-23 11:40:00
对特定对象极尽所能讽刺,还要当事人检举!啐还有释宪不是那样用的,别假会!
作者: Kinging   2015-04-23 11:54:00
不告不理?哈!
作者: IBIRDYOU (不理你)   2015-04-23 11:56:00
可是瑞凡,支持方说话的刺也带着不少耶…
作者: claire00612 (LALA)   2015-04-23 12:11:00
版主应该是使用了借代和象征修辞,用释宪代替阐明指出相关版规,并且象征他在辛苦维持拉版的精神吧~
作者: s04102003 (Zoe)   2015-04-23 12:15:00
推ACh34 有意见欢迎直接寄信版主征求修改版规 不要像反对方一样幼稚地在推文做些不理性发言
作者: Kinging   2015-04-23 12:25:00
版主不是有说可以在这篇推嘘他的作法?
作者: watermoon12 (Deer&Dear)   2015-04-23 12:25:00
说人家幼稚根本大绝(挖鼻孔)经不起提问还说要理性沟通XD 我不温暖我错了吗 哈
作者: omegamonzx (小白空)   2015-04-23 12:26:00
我认为单就两者影响力:闪文v.s.指责文,明显后者强没有给予闪文更多的保护,反而会让指责文的效力更强五篇闪文所累积的美好,可能一篇指责文就能打散光光
作者: Penny1225 (Penny)   2015-04-23 12:28:00
支持酸文的,好像固定都是这几个帐号几乎都是这几个ID
作者: omegamonzx (小白空)   2015-04-23 12:28:00
这次不就是这样吗?长期累积的文章,一夕之间删光可以说是满足了看不惯的人,但,喜欢看也想看的人呢?怎么在这里,不喜欢的族群满足了,但喜欢看的族群却..原作者删不删除文章当然是自己的事情但问题是,无形间却创造出不够平等的氛围发闪文→真身;发酸文→匿名身分+后续连续效应而前者竟然可以被后者迫到文章删除光光这样无形中只会让想发闪文的人更加畏惧再来一点,我不认为这件事情真的是不讨论就结束了有那么简单就好了。风气的影响跟塑造在于此之间
作者: IBIRDYOU (不理你)   2015-04-23 12:33:00
可以不要再先入为主的帮文章分类吗?
作者: omegamonzx (小白空)   2015-04-23 12:33:00
以后想发闪文的会不会觉得,既然有风险被匿名黑那干嘛过来发?
作者: IBIRDYOU (不理你)   2015-04-23 12:38:00
呃,你是认真觉得大家是因为不想看闪文吗…
作者: omegamonzx (小白空)   2015-04-23 12:40:00
当然不是,我想表达的只是,两者造成的影响程度不同
作者: IBIRDYOU (不理你)   2015-04-23 12:42:00
这件事情变成这样不单只是一方的问题不是吗
作者: s04102003 (Zoe)   2015-04-23 12:42:00
楼上想看我可以为妳写哦 我是有女友的肥宅酸酸
作者: omegamonzx (小白空)   2015-04-23 12:43:00
我只是认为有些负向文章的破坏性很大,不可不慎
作者: qqwei (威)   2015-04-23 12:46:00
我也喜欢看闪文,甚至酸文也好心情文、创作文、花痴文也罢
作者: s04102003 (Zoe)   2015-04-23 12:46:00
楼上乖 我愿意不怕黑带闪文风向 啊妳要看哦>/////<
作者: s04102003 (Zoe)   2015-04-23 12:48:00
说老实话 就觉得是卖自己 觉得掌声好棒棒被称赞正很开心才一直发 不然一开始一篇就够了也不用每次在文章底下放张无关内容的自拍照吧
作者: omegamonzx (小白空)   2015-04-23 12:48:00
妳认为不适合的原因是?
作者: vul4p (laugh)   2015-04-23 12:49:00
唉啊!要开始被肉搜了,温馨的拉版好恐怖!!质疑别人会写藏头诗讽刺的,不知道有什么依据!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
作者: omegamonzx (小白空)   2015-04-23 12:49:00
s04说的点我倒还真没思考过...谢谢
作者: IBIRDYOU (不理你)   2015-04-23 12:49:00
那时马上有人发文并建议原作者可以集结再发,为什么她还是要删文呢?
作者: s04102003 (Zoe)   2015-04-23 12:50:00
我是觉得d大真的正啦 发一次稀奇 发两次多看一下 发三次就觉得在干嘛而已
作者: qqwei (威)   2015-04-23 12:51:00
固然藏头诗不是非常恰当的行为但支持匿名原PO的人被评论的字眼早已超越不喜欢100分的人的攻击。
作者: vul4p (laugh)   2015-04-23 12:53:00
s04大道出心声。
作者: IBIRDYOU (不理你)   2015-04-23 12:54:00
肥宅闪光文为何听起来有点吸引人 囧
作者: qqwei (威)   2015-04-23 12:57:00
我觉得不适合的原因是内容或原PO在其他文章下的回应太过于类似IG或FB之类的个人平台,有点类似不重视、太随便的看待这个特别的“圣(拉)域(版)”
作者: omegamonzx (小白空)   2015-04-23 12:58:00
妳的意思是,觉得太过闲聊性质吗?
作者: fishyune   2015-04-23 12:59:00
我来拉板看甜文不是来看酸文 要看酸文去八卦板就好了还比较好笑
作者: vul4p (laugh)   2015-04-23 12:59:00
其实我也不懂为何匿名就要一直被挞伐,不就是选择不公开身分而已,就要被说不女子,一竿子打翻一条船,以后匿名信寄出前都得深思熟虑了。
作者: showhiphop (起司头)   2015-04-23 12:59:00
一天内有多篇针对特定对象讽刺文不算闹版?不算蓄意攻击?
作者: boxsupre (change)   2015-04-23 13:03:00
有人不喜欢看一定也有人喜欢看 互相尊重吧
作者: vul4p (laugh)   2015-04-23 13:04:00
po了第一篇怎么会知道有无二三篇出来...(认真
作者: boxsupre (change)   2015-04-23 13:05:00
觉得没内容的人可自己发点有内容的文让大家见赏
作者: Penny1225 (Penny)   2015-04-23 13:05:00
楼上已经有人违规两次,明确使用{..大}{卖自己}字眼,针对这次事件具体指出当事人并推文,这样不算违规吗?明显违反公告的行为,又要说因为当事人没检举吗?
作者: vul4p (laugh)   2015-04-23 13:08:00
{...大} =?=明确指出吗?同样单字开头的不就也中枪了?(还是认真
作者: Kinging   2015-04-23 13:09:00
大家不都知道妳在指谁,何必硬拗?
作者: Penny1225 (Penny)   2015-04-23 13:09:00
有一般智商的人,都可以看出来那是在讲谁。算了,反正版主又会说: 非当事人检举无效吧?欢迎来到装着八卦板酸醋的 伪拉板
作者: cat1496 (大抠仔)   2015-04-23 13:13:00
所以,意思是,关于回应部分,我只能选择“不爽不要看”或是推文→“觉得棒棒、觉得温暖”而不能选择嘘文→“觉得无聊”不然我就会伤人、造成不可逆的伤害。那不就还好我很坚强,不然这么多人嘘我,我都不知道自己被伤几次、被不可逆几次?
作者: qqwei (威)   2015-04-23 13:21:00
回ome大,不算是,是觉得内容太轻视拉版,有点类似在公共场合拖鞋抠脚趾的感觉...抱歉我不太会表达.....
作者: cat1496 (大抠仔)   2015-04-23 13:23:00
因为如果不这么做,我就是伪拉版众~不然我们来推拉版废嘘文功能好了!
作者: minbyminby (傲羽凡尘)   2015-04-23 13:55:00
版主辛苦了
作者: lichen2239 (被盗到无感)   2015-04-23 14:00:00
推cat1496
作者: rairew (SHEN)   2015-04-23 14:06:00
嘘c*****6 : )
作者: cat1496 (大抠仔)   2015-04-23 14:17:00
我是认真发问喔! 如果禁不起嘘,废嘘文是一个不错的方向为什么不愿意试试看呢?与其开放嘘文让你在这边小鼻子小眼睛想刺我,但我不痛不痒,那不如关闭免得我拿来刺那些一碰就碎的玻璃心。还是你觉得哪里不合理吗?
作者: qqwei (威)   2015-04-23 14:24:00
我觉得CAT大说的没错,拉版推嘘部分我觉得可以像youtobe一样有人喜欢有人不喜欢,但似乎明明有嘘的功能却只能像FB按赞而已,着实有失公平。
作者: jguitar2531 (小J)   2015-04-23 14:38:00
推AL和板大!
作者: Penny1225 (Penny)   2015-04-23 16:26:00
还我拉板正妹照 \ _ /
作者: Curiousecret (嘘。)   2015-04-23 17:08:00
应该限制的是个版化的系列文吧。
作者: s04102003 (Zoe)   2015-04-23 17:20:00
P大妳知道吗 就算讲出对方的姓也不算直指某人哦^_^另外卖自己算人生攻击吗?小模明星艺人作家哪个不是在卖自己?
作者: QQfat ( )   2015-04-23 17:30:00
推嘘不是问题,在于内容吧
作者: s04102003 (Zoe)   2015-04-23 17:32:00
闪文不是问题,在于内容吧
作者: Penny1225 (Penny)   2015-04-23 17:37:00
反正现在拉板没正妹照可以看,不管啦,酸人的要不要贴正妹照来抚慰正妹控受伤的心?换你们每天贴照片嘛!不然拉板多无聊太丑的我会用藏头诗酸喔,所以一定要够正的才不碍眼
作者: cat1496 (大抠仔)   2015-04-23 17:47:00
其实…有表特版喔 beauty 可以搜一下(灿笑
作者: s04102003 (Zoe)   2015-04-23 17:48:00
我们好合哦 我喜欢酸正的
作者: Penny1225 (Penny)   2015-04-23 18:40:00
表特不是拉子...没有亲切感
作者: mdglayjiro (ヒカリへ)   2015-04-23 18:45:00
表特也是女生!为何要歧视女性
作者: Penny1225 (Penny)   2015-04-23 18:48:00
表特很烦,我不喜欢、不喜欢、不喜欢、不喜欢我只喜欢 喜欢女生的女生 亲切感很重要同一个圈子的亲密感 很重要
作者: qqwei (威)   2015-04-23 18:57:00
P大我看见妳的留言我也觉得很烦,我不喜欢、不喜欢、不喜欢、不喜欢,虽同为拉子但妳完全没有让我觉得任何的亲切与亲密。请问我说了这番话妳要不要要求版大水桶我呢?
作者: Kinging   2015-04-23 19:01:00
P大,停手吧,没有逻辑的对话是不会有结果的,已经有人开始胡言乱语了
作者: pinkbesky (啵啵儿)   2015-04-24 00:10:00
比起100分的文 几篇标题暗讽文才烦吧
作者: rairew (SHEN)   2015-04-24 09:52:00
同意楼上
作者: boxtina (孤单会陪我一辈子)   2015-04-25 19:00:00
推首先 你要先有一个女朋友!?,再推“ balaangel: 本篇重点是揪团拜月老 感谢板主开示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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