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花痴] 嗨, 5F的客户(5)之原po请进来

楼主: momentwill (moment)   2015-01-19 02:29:19
话说前阵子跟好友N讨论了关于【嗨, 5F的客户】这一系列的文章,
结论是原po的行为不恰当以及假设原po继第四篇花痴文之后,
紧接着再po第五篇的话,我立马去推文给原po小小的建议,
只不过我刚刚才看到.......
重点节录:
原po的行为是非常不礼貌的且就如推文中某楼所说非常自私。
理由如下:
原po您“钜细靡遗”写下当事人的公司楼层、工作内容、对话等等,
美其名是记录对方在您眼中的点点滴滴,好大大花痴一下,
但事实上您就如同躲在角落跟踪被害人的变态般蒐集个人隐私,
甚至这些纪录被po在热门的BBS 拉版,
这就好比如有人在妳家门口张贴,嗨,这栋大楼的五楼住户,
她是个正妹唷,平常大约六点出门上班,七点买晚餐回家,我好喜欢她(大心)。
不论原po所花痴的S是否为圈内人,这样的行为很不适当,
即便对方是圈内人,那又如何?!
我要是S,绝对不可能跟原po您相认,
一来并不是每个人都想在现实生活中出柜,
二来也没有人希望自己的性向被动的跟工作环境有所牵扯。
我原本想给妳的建议是,喜欢一个人想“钜细靡遗”示爱,
就光明正大拿自己的ID来po文,
倘若S真的是圈内人,她才找得到您啊啊啊。
还是说您自己不想在现实生活中出柜,
却“钜细靡遗”po一系列文章意图使人误会S可能是女同志。
试问看到此回文的各位或原po
谁愿意被/被动“钜细靡遗”描述个人工作真实情况且被张贴在公开版上。
作者: cheers216 (cheers)   2015-01-19 08:02:00
更重要的是5f客户可能已经看过而且觉得被打扰但原po..(从认识被花痴人推测)
作者: haotzu0527 (小叮丹)   2015-01-19 09:27:00
这真的挺打扰的
作者: erj (ducklly)   2015-01-19 10:40:00
支持原PO自己ID po文
作者: yijoull (yijou)   2015-01-19 15:08:00
感觉原po躲在群众里偷偷推文~特别是4、5的推文里
作者: natsufi (小璟)   2015-01-19 18:18:00
原Po已偏周记文。花痴文其实发一篇就够了。看到被告白会开心的前提是,对方要对妳有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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