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再见了,拉版!

楼主: ichiaaber (Amber)   2014-11-10 21:25:02
哈囉你好,看到这篇文虽然期中考已经快要爆炸,但我也想跟你说点话:)
今年 24 岁,我是 P
从高中开始我就和女生交往,至今近十年。
前两场恋爱,每场平均三年半,目前第三场正在进行中
第一场恋爱失恋时,我用MSN告诉高中挚友:我不要交女朋友了
然后我自己PO了自介,在板上找到下一段恋情。
第二场恋爱失恋时,我用LINE告诉同一位高中挚友:我不要交女朋友了
然后他帮我PO了她介,在板上找到下一段恋情。
我可以理解失恋时,会把所有的例子负面化
ex:
(1)如果P可以组成一片汪洋,你因为一支(或加你人生胜利组朋友的2支)涓涓细流,
就认定所有的P到了适婚年龄都会结婚,那就太看不起我们了!!!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考量,家人、爱人、朋友、工作、健康,都是生活中的拼图,
可能有人爱情的比例高一点,可能有人家人的比例高一点,
我不能跟你保证每位 P 都爱情至上,都没有逼婚压力。
但逼婚压力不仅存于 P 身上,只要面临适婚年龄,不管男性女性总会有意无意的被关心。
(2)找到一个爱你的男人
外表上的变化不难,但你的心呢?你真的可以跟一位男士相处一生吗?
如果真的找到了,有以下三种可能:
A.他对你不好(否定说) ->
总有一天我们都将离开人世,你不会后悔吗?
你现在才26岁,根据台湾女性平均年龄 83.3(还持续上升中),
之后还有将近60年的时间要活,你真的舍得放下可能的幸福跟一个这样的人一辈子吗?
B.他对你很好(肯定说) ->
因为自私的理由绑住一个男生让他失去可能可以找到一样爱他另一半的可能,
你不会心怀愧疚吗?
人心细腻,是否真心开心是假装不出来的。
有爱,清粥小菜亦甘之如饴;无爱,满汉全席也食之无味。
你舍得一个为你付出一切的男生,傻傻追寻一个他永远达不到的目标吗?
C.他对你不好也不坏(折衷说) ->
啊那这样你跟他在一起干嘛?
虽然我不认识你,但我由衷的希望可以给你带来点力量。
我也曾经绝望到想把拉板直接删除,
但是如你所见我留下来了,而且因为留下,现在我过的很好也很幸福。
请不要对爱情失去信心,尤其是对自己失去信心。
看你的文章感觉你的家人十分爱你也很支持你的性向,其实已经比很多人幸运了。
我都还在努力跟未来婆婆打延长仗呢!!!你有这么好的主场优势千万别轻易放弃呀!!!
你应该做的不是放弃自己的性向,而是去找一个愿意和你一起面对未来的人。
就像买鞋子发现不合脚时,你应该换个适合自己的尺寸,而不是决定从此赤脚过一生。
加油!
作者: coopermonkey (彩虹库柏)   2014-11-10 21:33:00
推鞋子不合脚就别硬穿~
作者: jguitar2531 (小J)   2014-11-10 21:33:00
作者: husky0000   2014-11-10 21:33:00
作者: WINDLEE (风仔)   2014-11-10 21:40:00
原po似乎是法律系... 大推!
作者: tangyuwen (sunny)   2014-11-10 21:49:00
作者: lulu5420   2014-11-10 21:51:00
推!
作者: erosyoung (请勿拍打欢迎喂食)   2014-11-10 21:54:00
看到这三说就等于看到法律人,好有亲切感啊!XD
作者: maggie79220 (maggie)   2014-11-10 21:57:00
作者: penk (穷鬼一枚之能打球真好)   2014-11-10 21:59:00
作者: minlee226 (LILOLEE)   2014-11-10 21:59:00
推推,和未来婆婆奋斗加油!
作者: somedeer1981 (一只鹿)   2014-11-10 22:02:00
期中考顺利!
作者: C40633   2014-11-10 22:03:00
推 同样期中考爆炸
作者: pex (只有适应没有适合)   2014-11-10 22:07:00
正中红心的分析!
作者: s04102003 (Zoe)   2014-11-10 22:18:00
推 鞋子!
作者: taxit (你不需要知道)   2014-11-10 22:19:00
推!期中考加油!
作者: libratj (libratj)   2014-11-10 22:51:00
说的真好啊!
作者: b3y1e7 (BDsauce号:)   2014-11-11 00:45:00
期中考加油哟!
作者: mowchi (≡猫弃≡)   2014-11-11 00:56:00
推! 期中考加油XD
作者: NTY (绿骰子)   2014-11-11 01:17:00
作者: sheiswe (no matter)   2014-11-11 02:27:00
推 不要赤脚...
作者: lionbabe (lionbabe)   2014-11-11 03:04:00
原po应该是法律人吧 大推啊
作者: vivilin320 (WEI)   2014-11-11 03:57:00
推!!
作者: Penny1225 (Penny)   2014-11-11 06:06:00
哈哈,竟然写了三说,果然是法律人
作者: jung08 (将军)   2014-11-11 06:51:00
大推
作者: ciphercindy (林小鸭)   2014-11-11 08:24:00
推~
作者: ibike (艾佰克)   2014-11-11 08:49:00
中肯,推!
作者: doupon42 (pon)   2014-11-11 09:17:00
中肯
作者: perle01 (perle)   2014-11-11 09:53:00
拍手鼓掌推!期中考加油~
作者: mioneko (岚)   2014-11-11 10:20:00
推!
作者: iove200633 (ㄤ囡仔啊爆炸)   2014-11-11 11:10:00
你应该做的不是放弃自己的性向,而是去找一个愿意和你一起面对未来的人。推
作者: bhsugar (虚度光阴)   2014-11-11 12:54:00
应该是大前提小前提然后再涵摄才对ww
作者: hieiss (Simple life)   2014-11-11 17:00:00
作者: raune (raune)   2014-11-11 18:51:00
作者: smilebobbie (卖点行销)   2014-11-11 21:37:00
推!
作者: fen8786 (跳跳熊)   2014-11-12 01:05:00
好个经典三说,钓出一堆法律人!XD
作者: presimmon (口牛 ~)   2014-11-12 08:25:00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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