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今天的公听会,真的很让人难以感到愤怒。
我想起前阵子看了一则新闻。
有一家四口,爸爸妈妈两个小孩,挤在约8-10坪的小套房内。
这个父亲,因为肝硬化的关系(酗酒),无法工作。
这个母亲,据说因为脑瘤,也无法工作。
一家四口就靠着社会救济金住在这个小小的套房内。
除了社会救济金以外,因为他们曾经上过媒体。
在去年一整年中,他们收到了来自社会上一百三十多万的捐款(若有错误请指正)。
还有许多的物资,米、食物、棉被、生活用品、电锅、电器等等。
但是他们一家四口每天的三餐,都来自孩子从学校打包带回的营养午餐。
这是为什么呢?
从他们里长口中得知,他们所拿到的救济金,全被父亲拿去玩赌博性电玩、签赌、喝酒。
里长也说,捐那么多电锅和米做什么,那母亲从不煮饭。
记者跟着社工人员来到了这个小套房,救济的物资丢得乱七八糟,房里乱成一团。
而社工人员拿出物资给他们时,这对夫妇甚至连起身都没有,
就坐在离电视不到两公尺的沙发上,虚应了几句,也没有道谢。
看到这则新闻时,我女友看着丢在一边的一串舒洁卫生纸说,我们还买不起舒洁欸。
这是玩笑话,但我对这则新闻印象深刻。
这就是社会要的吗?
一夫一妻,一父一母的家庭。
我记得当下我对女友说,这两个小孩送养还比较好。
这当然是我个人的主观意见,也许他们很爱自己的父母也不想离开。
我从小就是个特立独行,相当有主见的孩子。
不要说与性倾向有没有关系,基本上我的个性原本就相当独立而且骄傲。
我有朋友,可是很少深交的朋友,基本上我都是一个人。
也许是个性使然,我没有被同辈欺凌的记忆。
被欺负是一定有,但是我一定会反击。
甚至让我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害时,我还曾拿椅子丢过老师。
我从不害怕与体系冲撞。
当然,这样的我,与父母不亲,与师长不睦。
但是我从来没有在乎过,因为这对我来说太家常便饭了。
但是今天的公听会,我却深深的感到被羞辱且极为不公义。
我相信任何人都有资格歧视其他人,包括异性恋歧视同性恋,
包括各种种族歧视、性别歧视,谁都可以。
但前提是,你要够了解你所歧视的人群、种族,
并且可以提出让人五体投地的理由,证明你比别人好,
那我会说,好,你可以歧视他。
今天反方所提出的所有理由在我听来完全是谬论!
首先你找一个仿佛是迷途知返的"前同性恋"(不过就是双性恋),
而且这个人的"同性恋生涯"乱到一个极点。
我想请问,如果我文章开头所提到的这个家庭是个例的话,
那么今天这位大卫先生,是否也只是个个例?
而你们要用这种"个例"来说明什么?同性恋可以改变?同性恋很乱?
完全没有道理。
接着,完全不了解同性恋的反方竟然说了更可笑的论点。
同性恋的性倾向会"扩散"?同性恋是病吗?我们有什么不同吗?
从外在的生理构造,到每一个细胞,每一个DNA,同性恋是有突变吗?
如果没有,那么请问要怎么"扩散"一个人的性倾向?
如果因为你认识了一个同志,你就会慢慢变成同志,
那么如果你身边其实很多根本没出柜,你也没有拉达或gay达,
你根本不知道他们是同志,是不是这种性倾向就不会对你"扩散"?
这不是歧视是什么?是完全无知的歧视!
为什么拉子喜欢穿得很像男生?穿得中性并不代表"像男生"。
每一个人都有选择自己穿着的权利,并不因为她穿着中性她就想当男人。
女同性恋对自己的认知是,我是女人,我爱的也是女人。
事实上,现在已经越来越少TP的分野,就是女人爱女人。
男人也是一样,gay比较会穿衣服,但是他们并没有穿得像女人啊!
他们也一样只是男人爱男人,他们练身材、让自己看起来更让自己喜欢,错在哪?
而正因为女同志对自己的认同是女人,所以当然去的是女厕、泡的是女汤。
男同志对自己的认同是男人,所以当然上的是男厕、泡的是男汤。
如果你对同志的认识连这么基本的都不懂,
那么我求求你,就不要在那自作聪明,大声喊着你们的谬论。
真的很可悲,真的可笑!
我能说,邀请你们来我家住个一年半载,看看我和我的伴侣是怎么过日子的。
我们的生活,可能比你们想像的精彩比起来,只能用乏善可陈来形容。
早上六点十分起床上班,五点下班,看新闻,看电影,看电视剧。
就连假日我们也很少出门,我们对彼此忠诚,绝对单一性伴侣,也从不用药。
我们就是这样平凡的生活着。
如果我们结婚,对你们有什么影响吗?
我们不会想要领养小孩,因为我们只爱彼此,我们爱我们养的猫,但我们不爱孩子。
这不代表其他同志朋友都不想要小孩,都不爱孩子。
有许多的同志朋友是很想要自己的孩子,不论是不是自己生的。
我说一句实在点的话,同性恋们可是比一般的异性恋要来得懂得生活多了。
他们能给孩子充满爱、充满包容、甚至在经济上无虞的环境长大。
而你们这些随随便便就缔造超过50%离婚率,制造出一堆的单亲孩子,
甚至被双亲抛弃、隔代教养、或者被收养、甚至用卖的、家暴的、混乱的亲子关系,
你们这些异性恋者,你们这种人,凭什么对同志领养孩子指手画脚的?
你们能给孩子什么?
吵架、家暴、离婚、抛弃、利用?
超过一半的你们只能给孩子这些。
更不用提重婚的比例越来越高,也有许多社会案件是继父强暴继女,
甚至让自己的儿子也强暴那女孩。
你们拿得出所谓你们要捍卫的"传统家庭观念"在哪里?
买一个越南新娘多少钱?买一个乌克兰新娘多少钱?买一个中国新娘多少钱?
买来以后呢?拿到身分证后就跑掉的有多少?从事性行业的有多少?
有些甚至是丈夫逼着她去赚的。
你们爱自己的配偶吗?
而属于我们自身的权利,想要与自己相爱的人结婚,这从来就不该是这么卑微的要求。
因为这是基本人权。
这是我们"应该"要有的。什么时候轮到你们来帮我们决定?
除非你拿出你的"传统家庭观念"里面完全不含我以上所提到的问题。
我今天的文章结尾不会是Peace。
Shame on you.
以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