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是前阵子板上红过的服务业,最近因为身体状况不好
在公司安排下去公司指定的公立医学中心身体检查,医师也写出了“不适任”的诊断书
照合约来看是因不可抗力因此不能做,毕竟若可以健健康康谁不想呢
但高层现在就开始推拖,可能还是要赔违约金 (且数目不小)
我们是打算下周ㄧ公司若真的还是要求赔钱,会向劳工局申请劳资争议协调;
但因为也有可能会要自己去人资室谈,所以还是会怕怕的,
不知道各位觉得这种时候是否有需要请法律相关顾问或律师陪同呢?
想来板上求教一下,也想问问有没有人在台北,方便提供协助呢
拉点是... 我们是医师与前护理师的长发组合
以前以为护理师都只爱我的男同学们,真的没想过会跟护理师在一起,哈哈
另外,有缘看到最后这里的朋友,顺便推销我的好学姊好了
她号称短发不分,是个天才儿童,喜欢姐姐,欢迎意者内洽!
(法律咨询还是优先啦!)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