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题] 所谓爱情的模样:喜欢?习惯?

楼主: a22156650 (a22156650)   2014-08-24 03:03:30
小女子第一次发文,不周之处还请各位看官多多包涵!
会决定在此版po文,
其实是受前几天potentiality大所po的“R:如果爱情没有永恒?”影响,
看到底下的推文正反意见十分两极,
甚至到后来有些极端且火药味浓厚,
忖度著关于“爱是什么?”这个问题,
的确十分具有讨论性,故决定重开一篇文说说自己的看法,
当然,本文仅为个人想法,也欢迎板友讨论与指教!
推文中,多次提到关于“爱的通则”的问题,
其实若将“爱”视为有所谓的“通则”,
我想将会有许多种情感与关系被称为“非关爱情”;
但若将“爱”视为没有所谓的“通则”,
我想许多的模糊与灰色地带都可以称作是“爱”,
而究竟到底该不该给它一个通则或是标准,
我想是因人而异,
因为有人认为应对对方有“性欲”的幻想或需求,
并且要持续保持这样的热度与新鲜感,
才可称之为爱情方面的喜欢;
但也有人认为,爱情的喜欢不需要建立在“性”上,
只要待在一起,或许是不说话只作伴;或许是分享一天的新鲜事;
许多柴米油盐的平淡恬静也可以显得难得与不平凡!
或许对这些人来说,喜欢就是喜欢,没有一定要有什么S.O.P流程,
越界了,就不能说“只是好朋友”了。
而我自己又偏好所谓的“没有通则”,
也就是不认为一定需要怎么样的感觉或想法才可称之为“爱情”,
毕竟,世间究竟有多少情感是可以清楚明辨的?
划分得太清楚,生命反而显得寂寥且无趣!
当然,这一切也要考虑到各年龄层或个人的追求和需求!
有些说法认为:
平凡与家常久了,就是厌倦与分离;
平平淡淡的生活和步调,就是沦为对家人的习惯、失去生活的惊喜;
至于这些最后还有没有“爱”、还喜不喜欢,
抑或只是习惯那个人的存在而早已没有感觉,往往最令人质疑。
在这里,我想分享曾经思考这个问题时所得到的答案:
我的朋友曾经告诉我,她认为:爱只是一种习惯
她说:如果你一生下来没有习惯爸妈照顾你,你不会爱他们……
巴拉巴拉一连串的照样造句做举例,因此得到上述的结论。
我听着觉得似乎有点道理却又不全然同意,便开始思考:
假若爱是一种习惯,一个习惯须经21天养成,
而“21”这个数字可看作:3x7或是2和1所组成,
仔细一看,
1、2、3、7四个数字有三个质数和一个非质数也非合数的数字,
我突然深深地觉得这个习惯好寂寞,
莫非…爱是一种寂寞的习惯?
(不好意思,原po个性感性又充满许多小剧场>//<)
后来我看在某偶像剧里看到这样的一个桥段:
男主角问父亲:“你是还爱着妈还是你不习惯她不在的生活?”
(男主角的母亲已过世)
父亲回答:
“当然是还爱着。如果没有爱,又怎么可能去习惯呢?”
这句话可谓一语点醒“梦中的我”,
如果没有爱,不会去将不习惯变成习惯;
如果没有爱,不会愿意改变自己原本的生活方式;
如果没有爱,不会在对方离开后仍努力想维持那些习惯;
爱养成了习惯,而习惯却被许多人误以为是爱情的终点,
却忘记回头看看两人彼此磨合、培养出共同的习惯正是因为“爱”!
我常常觉得,
生命当下本以为的刻骨铭心最终都会成为云淡风轻,
但很多时候我们不会发觉,
许多生命过程中看似平凡的云淡风轻,
却都在多年后一个不经意的瞬间,成为刻骨铭心的生命印记。
就像是原po曾经喜欢一位女孩六年,
如今我最深刻的却是她借给我一把伞的初次见面,
而非当年一起年少轻狂的种种事蹟;
就像是原po现在喜欢的一位女孩,
我最深刻的不是一起多么艰难险阻,
而是她朝我奔过马路,接过我手中宵夜的那一刹那!
我想或许是因为这样,
张爱玲女士在作品里才会说,
女孩在多年后深深忆起的是桃树下的一问:“噢,你也在这里吗?”
也因此张爱玲女士将这篇作品定名为“爱”。
原po还只是一位学生,对爱情也没有经验,
但不知为何少了情窦初开的少女对风花雪月的向往,
或许是因为原po跟着自己喜欢的歌手奶茶,刘若英的歌体会人生,
轻狂烫血终将在乐声中渐趋平静,
所以奶茶从“很爱很爱你”唱到“亲爱的路人”;
许多初见的感动与震撼终将随着年纪得到平抚,
所以从“原来你也在这里”唱到“我们没有在一起”。
其实最后的最后,
我们想要的都只是平淡简单的生活而已,
没有轰轰烈烈.没有死去活来,更没有私奔天涯,
要的或许只是偶尔的小旅游,窝在沙发上一起看电视,
每天吵吵嘴却还是可以分享一天中发生的事。
好像很无聊,却又充满惊奇,
多少平平淡淡就足够一起走过一辈子?
后来我们都会明白: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岁月静好。
这一切多么难得多么不容易。
这世上,不是只有烈酒才能醉人,不是只有热恋才会刻骨,
有时候,一份清淡,更能历久弥香;
一种无意,更能魂牵梦萦;
一段简约,更可以维系一生。
如果你问我最浪漫的爱是什么,
我不会说是罗密欧与茱丽叶的生死相随,
而是和自己的伴侣白头偕老、平凡相依。
每一回的遇见都是积累多少岁月的修为与等待?
“你好爱吗?”这是我曾被问到的一个问题,
爱是一种时刻一个短暂到不行的瞬间,
但那已经足够让人回忆一辈子了,
爱是一种艺术一种技巧,有人天生会唱歌,有人天生就是音痴;
所以有人天生就比较会爱,有人却一点天赋也没有,
但是我们都需要一次次地学习爱人与被爱,
等到遇见了平凡相依的对的人,才能好好的爱着与被爱着。
所以与其不断探究“是不是爱”,抑或是“该不该/能不能爱”,
(虽然我也曾经如此钻牛角尖~)
不如珍惜眼前人,一起学习爱人与被爱,
或许能成为彼此的灵魂伴侣,
或许能在多年后感谢当年的遇见和离开,学习、成长,然后幸福。
在这首歌里,我看见爱情的模样:http://ppt.cc/len~
然后我们都会慢慢了解,默然相爱,寂静欢喜。
原po的碎碎唸和分享结束了,
再次感谢各位看官的耐心阅读与包容!
以下也欢迎分享与讨论!
作者: daisy0625 (peiru)   2014-08-24 03:24:00
好棒!喜欢因为爱所以习惯的观点!!
作者: cali919   2014-08-24 03:42:00
写的太好了…
作者: potentiality ( )   2014-08-24 03:46:00
哈 我正要回我的推文XD 不过我一定要强调一下我绝对不是说,平凡就不是爱情,而是平凡不忘惊喜,意思就是这两个一样重要,缺一不可。我也同意每天窝在沙发里看电视,很幸福,很惬意。跟喜欢的人,小叮当都可以变偶像剧。我要说的是一个有“性吸引力关系”的“维持”,绝对不可能毫无变化的看电视十年,在偶尔抠抠脚趾就可以的。至于没性吸吸引力的爱情关系,那又是另一个议题。
楼主: a22156650 (a22156650)   2014-08-24 03:54:00
哈哈!谢谢po大的强调,我明白妳的意思!虽然我想那篇文会引起热烈讨论应该是因为:爱情一定会有性欲的说法:p但再次感谢妳愿意在这推文里强调并说明!
作者: sky666 (萝卜)   2014-08-24 04:30:00
:)
作者: mzt (YOLO)   2014-08-24 04:38:00
我也觉得 妳们两个文章是可以并行的。没有矛盾。
作者: s04102003 (Zoe)   2014-08-24 06:08:00
我觉得没有对的人也没有人天生就会爱人 爱是学习的关系对的人确切来讲是在爱中成长程度相似的人但因爱是学习而来 因为即使当初成长程度不相似在一起以后也可能因为对方努力而变得更为接近所以没有对的人
作者: lixiaolu (太阳)   2014-08-24 08:52:00
推~~但是爱好累……
作者: lisa830303 (Zao)   2014-08-24 10:10:00
推,认同习惯也认同另一篇p大讲的,慢慢琢磨出最适合自己的。
作者: onevone (one)   2014-08-24 11:35:00
推 现在也只是想找个平凡相依的人
作者: yungyo (ㄧ个人的笨喵)   2014-08-24 12:35:00
作者: sweetsmile (ww)   2014-08-24 12:48:00
欣赏你的说法:)
作者: Tmythic (爷)   2014-08-24 13:18:00
作者: esasin (玫瑰色)   2014-08-24 14:00:00
这不是我们家a22嘛~小脑袋瓜装很多东西,推
作者: may97532 (square)   2014-08-24 14:16:00
作者: cbabuo (solanin)   2014-08-24 14:34:00
推 因为爱,才还习惯。
作者: ooy325 (Gybe)   2014-08-24 15:12:00
写得好!
作者: gondolaoops (Maud)   2014-08-24 15:44:00
推这篇的理性、客观和好文采,至于二文有无矛盾,真还只有两篇都认真看过或看懂才能看得出 :)
作者: mzt (YOLO)   2014-08-24 16:28:00
有话可以讲话但不必一直针对人,不然我不可能会正常讲话滴。当键盘评审或是键盘裁判是可以免了。
作者: jia14 (始终还是朋友)   2014-08-24 17:53:00
1原po写的很棒!touch heart !
作者: imlefty (开朗内向人)   2014-08-24 19:57:00
有人天生就知道怎么爱,有人一辈子也学不会,我支持且认同,因为我也是这么认为的 :)
楼主: a22156650 (a22156650)   2014-08-24 21:42:00
mz大,妳也别急着穿gon大的鞋嘛~其实我自己觉得是有些矛盾的所以才会回出这篇!但可能也是见仁见智囉~
作者: mzt (YOLO)   2014-08-25 00:04:00
我觉得妳们写的没有冲突。但写的都不错。我也欣赏妳有不同看法可以写出来,而不是只有乱吠(别入座)
作者: oldmao (老毛)   2014-08-25 17:45:00
作者: ab0403 (自在游)   2014-08-26 00:39:00
推 见人见“智”
作者: cosettelin (Cosette)   2014-08-26 02:43:00
喜欢妳的观点!
作者: c810107 (萩)   2014-08-26 07:42:00
看到不禁落泪了QQ写的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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