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话题] 如果爱情没有永恒?

楼主: potentiality ( )   2014-08-22 14:59:44
之前看到这篇,就一直很想回
我觉得爱情能不能长久,有一个很关键的东西,就叫做性欲/性吸引力
最常听到走很久却没办法继续的就是:不爱了,像家人了,个性突然不合了
什么叫做像家人? 不就是没性欲了
举我自己的例子来说,我当初认为自己爱上女生,就是因为对对方有性欲
性欲未必可以产生爱情,但爱情的产生一定要有性欲
一般会把性和爱这两个东西看成是一体,但很多时候他们其实格格不入
也就是说,很多爱的表现,常常都是在降低性欲
举例来说,一直想跟对方在一起,一直黏她,这种爱的表现,通常会让人降低性欲
又或者,因为爱而开始同居,每天知道对方的一举一动,看到丑态百出,也降低性欲
(这就是所谓的婚姻为爱情的坟墓)
又或者,为了她付出一切,没有自我,这也会降低性吸引力
这些看起来都是爱,但都是在减低性欲
关键就在于,性欲的产生常常跟所谓的爱情格格不入
爱情如果是稳定,性欲就是要不确定,产生刺激感
爱情如果是了解,性欲就是神秘,不了解
爱情如果是平凡的材米油盐,性欲就是不平凡的惊喜和冒险
爱情如果是腻在一起,性欲就是产生在距离之中(也就是小别胜新婚)
爱情如果是脚踏实地,性欲就是架构在幻想里(也就是所谓的性幻想)
得不到的最美,捉摸不了的东西最吸引人
又要来举我自己为例,我暗恋过最久的一个人是三年,但这三年我却只见过她三次
“距离”是思念和幻想的关键
没有距离,就没有机会思念
回到原文,我觉得很多爱情无法维持,就是在爱情和性欲中没有办法抓到一个平衡点
就是所谓的有点黏又不会太黏,付出却不失去自我
平凡却不忘惊喜
还得外加,找到一个兴趣或专业,让自己有自信,增加自己性吸引力
我觉得在爱情里,尤其是女女的爱情,心灵层面的亲密关系已经很被重视,
但常常被忽略,也很关键的是 “非亲密关系”
也就是维持彼此的“距离”和 “独立性”
距离指的是有形的真实距离,也是无形的
有形的,
有没有可能,每交往一年,就有一两个月的分手期,让对方出去认识新人,
过一个完全自由自在没有情人的生活?
那你问我,如果她不回来了怎么办?那当然是祝福她
另一种距离是无形的,常常听到一种说法,就是女生喜欢厉害,有自己专业,有自己兴趣的人,
她的专业和厉害,跟你产生了某种无形的距离,
假设你是她的观众,看到舞台上的她耀眼夺目,掌声雷动
台上和台下的距离,就是产生性吸引力的关键
爱情难维持,难在需要太多东西,而这些东西,都跟我们所想的爱情背道而驰
新鲜,刺激,创意,能力,距离,神秘,独立
那你问我,这样不是过得很痛苦,不能轻松一点谈恋爱吗?
让对方看到我的全部,像是挖鼻孔,还爱我,才是真爱
爱情之所以这么难维持,就是因为维持一段“长久有性吸引力”的关系本来就很难
需要太多的巧思和能力,把它当成一个轻松可得的东西,就是注定它的结束
如果爱情只是要跟一个人每个礼拜逛大卖场,一逛就是七年,自认为是 “平凡的幸福”
那我想,时间到了,就只剩下 “平凡” 而不会有幸(性)福了
最后最后,非常重要,我不是要说没办法维持长久关系的人就是没有巧思和能力
我自己也没办法,因为我已经认知到这件事情有多么的困难
所以,最重要的,就是不要把爱情和永恒扯上太多关系
以上是纯讨论内部爱情里的困难,更不用说,还有外部的传统社会期待和异性恋婚姻的压力
如果认知这件事情有多么困难,就比较不会用永恒(时间长短)来量测爱情的深度
也比较不会去期待,一定要和对方在一起多久多久
我想爱情里的品质 还是比它的量 来得重要
作者: ab0403 (自在游)   2014-08-22 15:24:00
嘘 爱情的产生一定要有性欲
作者: pretzel (椒盐卷饼)   2014-08-22 15:31:00
别忘了无性恋者
作者: KARAMA (六悼)   2014-08-22 15:34:00
妳的爱情执著于性欲上显得好狭义
作者: zoletol (泰太)   2014-08-22 15:43:00
每一年要一到两个月的分手期听起来好像打炮期...
作者: kkmix (Guan。)   2014-08-22 15:44:00
其实我也很想回这一篇…但又该认真念书…我好犹豫(・_・`)
作者: zoletol (泰太)   2014-08-22 15:46:00
如果到时候大家都回来了比较严重哦
作者: ab0403 (自在游)   2014-08-22 15:50:00
“分手期”万一遇到对自己动心的新人而自己又过著没有情人的生活去暧昧,新人又该如何是好?
作者: citosol (利多卡因)   2014-08-22 15:52:00
爱情应该要涵盖相处之后的磨合或是平淡,而不只有享受一开始的刺激
作者: gondolaoops (Maud)   2014-08-22 16:02:00
纯嘘文观点之狭隘,妳把无性恋放哪里?更别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句话当中令人感动的是人们对于平淡幸福的渴望。很久没嘘文,不送妳不行 :)
作者: amiqrs (整合)   2014-08-22 16:27:00
性吸引力是其中一个角度啊,原PO没说大家都该这样想,推喔对了,无性恋一般被认为是无性欲,何必硬在本文找椅子
作者: pretzel (椒盐卷饼)   2014-08-22 16:51:00
因为原po不是说爱情的产生一定要有性欲?
作者: ab0403 (自在游)   2014-08-22 16:54:00
嘘楼上 无性欲者并不等于他们不需要恋爱,更别说也所谓无
作者: amiqrs (整合)   2014-08-22 16:54:00
因为她是同性恋...至少是学理上对同性有性欲的那种...
作者: ab0403 (自在游)   2014-08-22 16:55:00
性恋couple
作者: pretzel (椒盐卷饼)   2014-08-22 16:59:00
a大好像嘘错人?@@
作者: ab0403 (自在游)   2014-08-22 17:00:00
刚刚嘘错拍谢 嘘am
作者: pieta2235   2014-08-22 17:03:00
为何要这样追求稳定的新鲜感...
作者: amiqrs (整合)   2014-08-22 17:05:00
没冲突啊,本文又不是讨论广义的恋爱
作者: mfstm (peace & love)   2014-08-22 17:23:00
我推。原po只是提出另一种观点,而就大部分爱情关系,性的占有一席之地,不然死床怎么会被提出来呢?
作者: xjp (林祖妈)   2014-08-22 17:30:00
推这篇,的确点出了"部分"人的问题。
作者: ru899 (爆米花)   2014-08-22 18:41:00
用心 深入 有趣的剖析 值得继续讨论下去!
作者: s04102003 (Zoe)   2014-08-22 19:01:00
推 另一种思考
作者: sheiswe (no matter)   2014-08-22 19:49:00
怎么没有把年龄计算进去。
作者: daisy0625 (peiru)   2014-08-22 20:54:00
推用心回应~
作者: MisterMr (俄罗斯轮盘!啵)   2014-08-22 21:50:00
不一定要距离啦,也是有人可以天天见看不腻的另外,平凡是不是幸福真的因人而异
作者: yash (蚜煦)   2014-08-22 22:17:00
蛮有趣的阿
作者: mzt (YOLO)   2014-08-22 22:38:00
我怎么觉得写超好?狂嘘是怎么了?
作者: gondolaoops (Maud)   2014-08-22 23:04:00
嘘只是因为她将自己的主观套入了所有的爱情型态,更
作者: cyhtac ( 阿哈~)   2014-08-22 23:05:00
部分文字比较武断,但总的来说很好啊!
作者: gondolaoops (Maud)   2014-08-22 23:06:00
有一些论点让人觉得强词夺理或是过于武断,如像家人等同无性欲,她对爱情的论点忽略了年龄层,以及其他族群。
作者: cyhtac ( 阿哈~)   2014-08-22 23:16:00
在审论文吗?
作者: ab0403 (自在游)   2014-08-22 23:20:00
嘘在许多矛盾,非单一解却又如此武断,枉顾其它影响因素与族群~
作者: edcc (edcc)   2014-08-22 23:28:00
推妳!因为妳提出不同的观点..感谢分享
作者: px2everx2 (居瑟斯)   2014-08-22 23:28:00
用词很主观强势,但也只是用不同角度解析而已,大家的眼睛嘴巴好严格阿,请保持冷静!
作者: mzt (YOLO)   2014-08-22 23:38:00
无性恋就无性了,讨论性是在凑什么热闹?还有对家人是会有性欲吗?
作者: ab0403 (自在游)   2014-08-22 23:40:00
这篇是讨论爱情你看不出来吗?有抓到重点吗?颗颗
作者: mzt (YOLO)   2014-08-22 23:40:00
讨论通则的时候,一直要跳特例。
作者: ab0403 (自在游)   2014-08-22 23:41:00
婚配伴侣不是家人吗?结婚就不需要性吗?
作者: mzt (YOLO)   2014-08-22 23:42:00
噢对啊大家都得要讨论妳才行。好棒噢妳最对惹。科科。
作者: ab0403 (自在游)   2014-08-22 23:42:00
原po通则不等于众人的通则,没有人在挑特例!你以为重点是讨论“性”也好棒棒
作者: mzt (YOLO)   2014-08-22 23:45:00
恩哼讨论爱就要讨论性阿。怎样是看了很不苏胡噢。嘻嘻。嘘这么大,不然妳来说说妳觉得爱是什么,交流一下阿。
作者: ab0403 (自在游)   2014-08-22 23:51:00
性和爱能否分开本就因人而异,但硬要绑在一起本就让人质疑不是吗哈哈
作者: mzt (YOLO)   2014-08-23 00:01:00
爱对大部分人来说,就是需要肢体上的亲密接触阿。对这个感到吗?才会狂嘘。科科科科…爱的同时给予适当距离。是还蛮不错的。当然要走比较极端得分手一下保持新鲜是不必啦。lol
作者: justmyway (find something new)   2014-08-23 00:46:00
写的很好!
作者: roadlonely (路---曲)   2014-08-23 00:47:00
多个看法还蛮好的~
作者: gondolaoops (Maud)   2014-08-23 00:58:00
此文会被嘘在于原Po语气过武断,她的立论并非建立于通则(因通则还能涵容其他可能),而是所有;其所举之例更让人难以苟同,平凡的爱情真的不会有性福?台上台下的距离就一定是性吸引力产生的关键?我认同爱情当中需要有一点距离,因为任何的关系一旦没有距离则易使人不适,且易插枪走火;我也认同爱情之中需要有一些愉悦的小刺激,但小刺激一定要建立在性之上吗?妳能讲妳自认为的通则,但其他人也能谈他自己对此文的质疑和否定之理,不是吗?再次嘘,是因为上述之种种不同意和不喜此不理智的讨论(或吵架?)方式。妳推乃妳之自由,我嘘为我所反对。“作品既成,作者已死”(罗兰巴特所言),对文本的讨论无非如此吗?我居然看起来有点认真了,算了,听女神唱歌:http://ppt.cc/CR29
作者: mzt (YOLO)   2014-08-23 02:31:00
噗痴。(挖鼻孔)是说可一嘘再嘘。那我也可以狂推吧。是说看到人性血淋淋的真相。于是崩崩了吗?欧做爱不一定爱,但爱不能不做爱阿阿阿阿---
作者: ab0403 (自在游)   2014-08-23 04:59:00
楼上高三国文课时是不是都逃出励学监狱去椰林玩耍了?否则阅读能力跟表达能力怎么会这个样子呢~此嘘给您推回来用的,只一嘘,不劳烦您三分钟一次辛苦惹~原po会爱妳帮高调!
作者: mzt (YOLO)   2014-08-23 06:07:00
没有在励学楼阿那是什么地方阿?这么优秀发一篇大家来瞧瞧阿?马后炮放的这么响。没有怕妳在人肉的。因为我也没兴趣认识妳。这么会阅读和表达,可以评论文章还评论本大爷我。科科。
作者: mozaki (zakio)   2014-08-23 13:37:00
真是可笑的论点,却包装成好像有那么一回事,只能骗骗小朋友
作者: roadlonely (路---曲)   2014-08-23 21:58:00
我之前推的不见了,这种观点还好阿?!
作者: s04102003 (Zoe)   2014-08-23 22:15:00
不知道小朋友到底是指相信童话的公主王子的人还是剖析现实性爱的关系的人
作者: novemberfall (11月秋)   2014-08-24 01:32:00
写的不错啊,很有见地
作者: mzt (YOLO)   2014-08-24 04:43:00
哈哈哈哈!我超级懂妳想说什么!!!
作者: lisa830303 (Zao)   2014-08-24 10:00:00
推,还蛮认同原po的观点。心灵固然重要,但我觉得少了一种生理上的冲动,实在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坚持长久啊,另吸引力法则认同+1
作者: gondolaoops (Maud)   2014-08-24 15:52:00
与道德标准的界线无关,单纯不好以偏(或许此偏具不小的族群,这我一直都清楚),首先,我非无性恋,但身旁确有一些这样族群的好友,以及向往柏拉图式爱情的友人,为何向往,因为其伴侣非如此,故这在感情中反倒成为阻碍(私下对此会有许多的无奈),但因为爱,故忍耐。或许听到太多这样的分享(还是苦水?)我难以接受妳在文字使用上的武断,于此,则不再一一举例了,我想看的不是通则,毕竟如此读来了无新意,但能否更谨慎些?以免引起妳当初写文所未期待的“反”响,这何尝不是一个有趣的想法在行文上的可惜之处?总之,很开心看到妳浮出水面的交流,也期待妳未来对于非通则论述之谨慎陈述,我相信应该会很有趣亦很有讨论空间,不会有后来那小朋友般(?)的战场 :)第一行漏字:以偏“盖全” :p
作者: mzt (YOLO)   2014-08-24 16:23:00
哇那不就好懂,好体谅好宽容?好会读自字,成熟捏---
作者: gondolaoops (Maud)   2014-08-24 20:58:00
不要有坑就来跳嘛!还跳两个坑,妳自己慢慢玩囉!
作者: ab0403 (自在游)   2014-08-24 21:46:00
会被说“小朋友”般的战场应该是因为充斥着错字、漏字吧
作者: cyhtac ( 阿哈~)   2014-08-24 22:41:00
我懂原po。不要在把这当论文审了好吗?自己写一篇精准表达妳的看法的文章不是很好?一直检讨别人的文章偏颇比较好吗^^^^^^^^^^^^^^再
作者: gondolaoops (Maud)   2014-08-24 22:54:00
任何文章在此丢出,不正有讨论空间?而较认真的解释便被视为审论文,不知该笑还是无奈,无论是嘘和推,我都无法不解释便草率的给出,这是龟毛如我于原作者的尊重。
作者: cyhtac ( 阿哈~)   2014-08-24 23:58:00
拜托妳快写出一篇点出这篇的盲点的大作,拯救我这目光短浅的愚妇吧拜偷!不然一直翻白眼我眼睛筋很酸快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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