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板主新增事宜

楼主: LonelyRanger (做人没有苦涩可以吗)   2014-06-14 23:19:43
楼主: LonelyRanger (做人没有苦涩可以吗)   2014-06-12 03:16:00
无论如何都应该投票吧,这样直接宣布当选怎么可以?
作者: wensly123 (Aarne)   2014-06-14 01:04:00
没人选啊 投票不过版主又没空要怎么办?
楼主: LonelyRanger (做人没有苦涩可以吗)   2014-06-14 03:47:00
所以有人出来就可以径行当选吗?
作者: lesiam (太阳眼镜)   2014-06-14 04:34:00
一定要这样吗 如果只有一个候选人投票不投票有什么差别 现在有人愿意出来接下这个担子不好吗 继续放著可能要被骂不积极处理版务 真的很难做人欸还是L大来不及报名版主征选感到扼腕
作者: followbright (希望只是累了)   2014-06-14 11:07:00
主要是因为此板友上次有参选票数已经48%了
作者: esasin (玫瑰色)   2014-06-14 14:20:00
既然是选板主程序尽可能完备其实反而单纯,避免争议毕竟两人参选得票率48%,和仅一人参选的状况不能视为等同板主举办正式投票,让W大未来的管理更具正当性,不是更好吗
作者: kobie (迷茫)   2014-06-14 23:46:00
推 民主的程序正义不能省略
作者: esasin (玫瑰色)   2014-06-14 23:54:00
推,有时看似简单的方式其实会带来麻烦,看似复杂的方式才能让事情清楚、单纯
作者: taolebi (跳跳虎)   2014-06-14 23:56:00
推,觉得这版的讨论议题越来越五花八门了XD
作者: guaisoh (怪兽)   2014-06-14 23:58:00
推不该省略投票的程序
作者: jo00147 (Dennis)   2014-06-15 00:12:00
个人觉得其实没有所谓权力正当性的问题,毕竟没有其他人出来参选,也没有人对不予再投票表示意见,都是自行放弃权利,结果如何都怪不了别人。但对于促进参与公共事务这一点则非常赞同,不因为只有一人参选、或投票不过因此会造成麻烦就缩减参与公共事务的必要性(虽然对造成板主困扰感到抱歉...)。另外,不觉得这件事要怪板主的决定,毕竟当时没人反对,而且有发文询问大家意见,只是既然投票是正常程序,我也认为就如原po说的,只要有人有不同意见就应该循通常程序来走了。
作者: zsedcftbhujk (渣渣)   2014-06-15 00:50:00
推,觉得程序有其必要性
作者: exile0527 (一杯咖啡的时间)   2014-06-15 01:08:00
推不省略投票程序,才不会失去正当性
作者: cat1496 (大抠仔)   2014-06-15 02:15:00
推这篇,拉版很难得有脑袋清醒的人发文
作者: white9cat (九命)   2014-06-15 04:44:00
Ptt看板参选人仅一人,是有他板前例可参考的。f的决定并非特例,如认为不妥……有申诉制度也有罢免版主的制度,可供妳使用。
楼主: LonelyRanger (做人没有苦涩可以吗)   2014-06-15 06:34:00
我认为我现在谈的是版主上任的正当性,而不是现任版主的适任问题,罢免制度与此无关,我不懂你连正当性都没有,我跟你谈罢免干嘛。其次,别的版可能接近荒废也可能使用者不多,但是拉版使用者及浏览量并不少,而且我们到底有什么理由要接受不投票?北韩现在都还是世袭,你觉得台湾可以参考一下,下一任总统也姓马如何?就只是投个票,很难吗?我前面就正当性的重要的阐述很难理解吗?
作者: white9cat (九命)   2014-06-15 08:19:00
罢免是在说:妳可以连署罢免妳觉得没正当性的板主。(申请已经出去了,要现任板主收回申请,会伤害到板主的公信力。)在我认知里,正当性就是合乎规定。ptt站规,男女大不同小组组规,拉板板规没有禁止/反对的程序,就是正当的。如有疑虑或质疑,妳可依法治精神,至小组组务板申诉。(既然拿违法的事项做不正当的类比,就请举证现任板主此举违规之处,我亦不乐见自己违规上任。)
作者: jo00147 (Dennis)   2014-06-15 08:28:00
如果当时没人反对就这么定案,我觉得没道理说没正当性;但今天有人反对,如果还是继续坚持这么做我觉得不妥,毕竟那本来就是例外使用的方式。喔原来已经送出去了,但这真的会伤害到公信力吗?会觉得能反应板友意见的板主不会有公信力受影响的问题,但也可能我不清楚规定。
作者: s04102003 (Zoe)   2014-06-15 08:39:00
时间点的问题吧 如果早点提出建议可能比较妥当 目前已送申请的话还是尊重版主 毕竟当时没人反对是事实(是指当时反对人数不多)
作者: esasin (玫瑰色)   2014-06-15 10:08:00
不认为是时间点问题,查了板主原公告文是6/11早上本篇原PO在6/12凌晨(也就是公告那天的半夜)推文提出异议也未见板主出面回应啊?没有人要刁难板主与准板主,至少以我自己的立场,我会希望板主能在选举事宜上做到完善,不需要让自己和准板主陷入不必要的困境。
作者: s04102003 (Zoe)   2014-06-15 10:22:00
我同意现在情况的确是再选举会更有正当性 但我想版主可能是当时看到没意见多余有意见而认为可以直接上任 这样子
作者: plutocat (冥王星)   2014-06-15 12:22:00
推这篇
作者: Kerry543 (Kerry)   2014-06-15 13:18:00
我也认为应该投票表决 就算只有一个参选人 也应该要有同意不同意的表决
作者: q99 (开始和结束之间)   2014-06-15 16:37:00
即使只有一人参选,也应该投票表决。
作者: LintongBis (Bis小姐)   2014-06-15 21:32:00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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