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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unHung46 (46) 看板: Gossiping
标题: [新闻] 法官开庭拿铁棒敲自己头直喊痛 认定是凶
时间: Fri Sep 24 17:40:38 2021
1.媒体来源:
联合
2.记者署名:
曾健祐
3.完整新闻标题:
法官开庭拿铁棒敲自己头直喊痛 认定是凶器打脸检方
4.完整新闻内文:
桃园余姓男子持铁棒连接弹簧,勾捞选物贩卖机物品掉落洞口偷走,检察官认为他拿的铁
棒非凶器,侦结依窃盗罪嫌起诉;桃园地院法官认为检方调查未尽,亲自向警方调取该铁
棒“勘验”,法官还“拿铁棒敲自己头”发现“头顶很痛”,认定是凶器,依携带凶器窃
盗罪判余男6月,可上诉。
检警调查,余男(41岁)去年5月12日下午3点多以自制铁棒连结弹簧(尚非凶器),从选
物贩卖机捞勾内部2个包包掉落洞口,又以工具撬开门锁,偷走模型机、耳机及喇叭等物,
桃检依窃盗罪将余向法院声请简易判决处刑。
桃院法官认为,依据卷内资料,检察官并未将余作案工具调出勘验,声请简易判决刑直接
认为,作案工具不对人之生命、身体法益造危害,非属凶器,认为有调查未尽之嫌。
法官再依职权向承办的龟山警分局调取查扣工具,经勘验是1支坚硬铁棒,长51.5公分,法
官再“自行以该铁棒敲击自己头顶1下”,发现敲击力道虽未很重,但仍发现该铁棒坚硬“
头顶很痛”。
法官认为,该铁棒显然对人之生命、身体造成危害而属“凶器”,应构成携带凶器窃盗罪
,因此变更检方起诉法条。
另外徐男还提出精神抗辩,表示自己有强迫、忧郁症,情绪失控忍不住才作案,法官根据
他前科发现徐多是作案后才到精神科看诊,不能回溯证明他在案发前就罹病,且病例也仅
记载患强迫、情绪障碍及冲动症,且他因行为有法律诉讼问题,次否罹病应更慎断,不能
仅凭他主诉评断。
法院还发现,余男曾在台北窃取200多万元财物,故意更换不同衣物,还将毛巾挂在脖子上
、背包包开车离去,可见他聪颖,显未受精神影响,依携带凶器窃盗罪判他有期徒刑6月,
得易科罚金。
桃园地院法官认为检方调查未尽,拿铁棒敲自己头,发现头顶很痛,认定是凶器。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5768998?utm_source=udnplus
6.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