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阵子朋友A不小心精虫上脑,
在路上抓了个人(不确定男女)拖到巷子强奸,
在法庭上
律师: 请让我为A辩护。
法官: 好的请说
律师: A有性功能障碍,在这次性交过程中,没有抽插几次。
法官: 对耶,这样他没有爽到多少,这样如果判很重不合理。
律师: 是的,而且他中出的量不大,但这案子拖很久。
法官: 已经有中出,看来是强奸呢。
律师: 是的,现在呢..强奸确定以后呢,在服刑期间呢。
我们建议别让他跟外界接触,免得再犯。
法官: 这可不行,在服刑期间呢,没有给他一些人强奸呢..欸..
这是基于生活上必须,没有给他那些人强奸呢..呃..他可能就会..
没有办法活下去嘛~ 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