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耍冷] 新旅游法则

楼主: z80680613 (龍神天劍)   2014-09-28 13:11:05
新旅游法则~~
月收入15万,可考虑欧洲旅游。
月收入5至10万,请选择东南亚旅游。
月收入低于5万,请选择国内旅游。
月收入低于2万,请选择郊游。
低于1万,请选择沙拉油。
低于5千的,请选择地沟油。
没有收入的,请选择梦游。
请按照规定做好长假安排!
祝您~旅游愉快!
作者: Winstonred (我讀勤益我驕傲)   2014-09-28 15:20:00
超冷...这种LEVEL的好像只有叔伯辈的会想到
作者: puremanly (挖哩勒)   2014-09-28 15:28:00
前天就有一个阿伯传这笑话给我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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