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b版禁止张贴违反“就业服务法”、“性别平等工作法”、“劳基法”与其他法律之文章
发文者已同意一切遵循现行法律,并确知文责自负。本工作确实劳健保!
此两行删除,文章会被删除不另通知。
※请各位资方配合遵守。
【公司名称】
教育部青年发展署
【工作职缺】
约雇职务代理人
【工作内容】
一、办理RICH职场体验网维护及功能扩充业务。
二、办理青年暑期社区职场体验计画。
三、配合管理系统办理资讯安全相关业务。
四、其他临时交办事项。
【征求条件】
一、具下列资格条件:
(一) 学历:国内外专科以上学校毕业者。
(二) 具备英检证明或相当等级语言检定考试及格者尤佳(如有,请附证明文件)。
(三) 具撰拟文稿能力、精通电脑文书处理(如:Word、Excel、PowerPoint等)。
(四) 具专案计画规划、活动办理、网站管理之相关经验或实绩者尤佳。
二、无下列情事者:
(一) 未具或丧失中华民国国籍。
(二) 具中华民国国籍兼具外国国籍。
(三) 动员戡乱时期终止后,曾犯内乱罪、外患罪,
经有罪判决确定或通缉有案尚未结案。
(四) 曾服公务有贪污行为,经有罪判决确定或通缉有案尚未结案。
(五) 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确定,
尚未执行或执行未毕。但受缓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六) 曾受免除职务惩戒处分。
(七) 依法停止任用。
(八) 褫夺公权尚未复权。
(九) 依其他法律规定不得任用为公务人员。
(十) 受监护或辅助宣告,尚未撤销。
(十一)本署各级长官之配偶及三亲等以内血亲、姻亲。
【工作地点】
教育部青年发展署(台北市中正区徐州路5号13楼)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08:30-17:30(可弹性30分钟),中午12:00-13:30休息1.5小时
甄选录取后通知,即可上班
【月休】
周休二日及国定假日,依劳基法规定
【公司福利】
劳健保,年终奖金(1.5个月)按照在职比例核拨
不定期的研习活动、年度尾牙及团拜、年度自强活动 ....等
【薪资范围】
280薪点(月支报酬新台币37,800元),另须自付劳、健保等自提费用。
【需求人数】
1人
【联络人/连络方式】
本案联络人:许小姐,联络电话:02-77366956;
相关工作内容询问,请迳洽综合规划及生涯辅导组徐先生,
联络电话:02-77365128,
联络地址:10051台北市中正区徐州路5号13楼(教育部青年发展署)
【其他备注】
一、报名方式:
符合上开资格条件且有意愿者,请于截止日前将资料表电子档e-mail至
[email protected],并邮寄上开资料表纸本暨下列证明文件影本各1份
(为节能减碳请以双面打印及使用1个燕尾夹依序装订):
1.教育部青年发展署约雇人员职务代理人应征履历表(含中文自传及照片并签名)。
2.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影本。
3.与资格条件相符之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文件影本(无则免附)。
4.考试、专业证照或语文能力证明影本(无则免附)。
5.身心障碍证明影本(无则免附)。
6.其他相关证明文件资料。
纸本邮寄地址:
于截止日前(邮戳为凭,逾期报名恕不受理)邮寄至100218台北市中正区徐州路
5号14楼教育部青年发展署人事室收,信封注明“应征生涯组约雇职务代理人职务”。
二、E-mail资料表电子档,且邮寄前开各项纸本资料,两者皆具始视同完成报名作业。
履历表资料登载不完整,或证件影本缺漏不全,视同资格不符,不再通知补件。
三、视应征人员之学经历专长,择优通知面试。未获通知面试或未获录取者,恕不另
行通知,所送资料亦不退件。
四、为维护甄选公平性,严禁各种请托关说,违者一律不予录取。
五、倘应征人员均不符遴用需求,得予从缺。
六、工作期间:
职务代理期间自实际报到日起,预计至114年12月30日止(本职务系办理本署人员
请假及育婴留职停薪期间所留业务,代理原因消失或期限届满时,即予解约)。
七、本次职缺除正取名额外,得择优增列候补名额若干名,候补期间自甄选结果确定
之翌日起算3个月内有效。
八、新进人员得先予试用,试用期间以3个月为限。试用期满成绩合格者,予以进用;
不合格者,不予进用。
相关讯息: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7e%ef%bc%88%ef%bc%88%ef%bc%81%ef%bc%88%ef%bc%8a%ef%bc%8a%ef%bc%8a%ef%bc%a0%ef%bc%a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