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b版禁止张贴违反“就业服务法”、“性别平等工作法”、“劳基法”与其他法律之文章
发文者已同意一切遵循现行法律,并确知文责自负。本工作确实劳健保!!
此两行删除,文章会被删除不另通知。
※请各位资方配合遵守。
【公司名称】国立凤山高级商工职业学校
※没有填写公司名称将会被删文。
※人资没有填写人资公司以及原征人公司(共2公司)名称将会被删文。
【工作职缺】学士级专任助理
【工作内容】
(一)办理提升高级中等学校学生双语学习成效暨引进外籍英语教师计画相关事宜。
(二)各项行政庶务支援与临时交办事项。
没有内容会被删文
【征求条件】
(一)具中华民国国籍者。
(二)具教育部认可之国内外大学以上学历。
(三)无教育人员任用条例第31条第1项各款、第32条及第33条情事之一者
※为保障板友就业机会平等,雇主对求职人或所雇用员工,不得以种族、阶级
、语言、思想、宗教、党派、籍贯、出生地、性别、性倾向、年龄、婚姻、
容貌、五官、身心障碍或以往工会会员身分为由,予以歧视。
【工作地点】
教育部国民及学前教育署 (台中市雾峰区中正路738之4号)
【工作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时至下午5时30分(中午休息时间至下午1时30分),惟视需要配合出差
、加班并择期补休
※没有填写工作时间将会被删文。
【月休】
国定假日、周休二日
※一定要有数字。没有填写月休及排班制度 或月休过低将会被删文。
【公司福利】
年终1.5个月(未满一年依在职比例计算)。
请勿写劳健保 无劳健保是违法的
此栏请写额外的福利
【薪资范围】
月薪35,120元(学
士级第一年),比照“教育部国民及学前教育署专案计画专任助理人员工作酬金参考表办
理,采月薪支给
※行政院劳动部于113年1月1日起调涨基本工资为月薪27470元
※无薪资、比照国科会、比照本校规定、面议、电议,薪资不清等水桶一周
月薪未达27470元 会被删文
时薪工作请贴Part-Time板
【需求人数】
1人
【联络人/连络方式】
(04)3706-1155,林小姐
【其他备注】
1.自即日起至3月15日止以挂号邮件寄达“413415台中市雾峰区中正路738之4号,教育部国
民及学前教育署高中组实习科林小姐收”,并于信封上注明“应征专任助理”及白天联络
电话,以邮戳为凭,逾期不予受理
2.资格符合本校需求者,择优通知甄试;不合者恕不通知及退件。视实际需要,择优备取
人员1-2名,自甄选录取公告起三个月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