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 三总北投分院附设庇护工场征就业服务员

楼主: mhiau (静悄悄的幸福)   2023-07-12 14:47:28
job版禁止张贴违反“就业服务法”、“性别平等工作法”、“劳基法”与其他法律之文章
发文者已同意一切遵循现行法律,并确知文责自负。本工作确实劳健保!
此两行删除,文章会被删除不另通知。
※请各位资方配合遵守。
【公司名称】三军总医院北投分院附设庇护工场
※没有填写公司名称将会被删文。
※人资没有填写人资公司以及原征人公司(共2公司)名称将会被删文。
【工作职缺】就业服务员
【工作内容】
庇护性就业者工作现场工作督导、训练、家长联系等就业服务
工场经营管理、行销......方案相关行政工作
本部门为古蹟部门,
主要提供观光、贩售、导览、手作服务等项目,具备门市服务经验者佳
服务对象以第一类身心障碍者为主
【征求条件】
※为保障板友就业机会平等,雇主对求职人或所雇用员工,不得以种族、阶级
、语言、思想、宗教、党派、籍贯、出生地、性别、性倾向、年龄、婚姻、
容貌、五官、身心障碍或以往工会会员身分为由,予以歧视。
依据身心障碍者职业重建服务专业人员遴用及培训准则
就业服务员应具备下列资格之一:
一、领有社会工作师、职能治疗师、物理治疗师、心理师或特殊教育教师证书。
二、取得就业服务乙级技术士证。
三、大专校院复健咨商、社会工作、职能治疗、物理治疗、特殊教育、劳工关系、人力
资源、心理或辅导之相关科、系、所或学位学程毕业。
四、非属前款所定相关科、系、所或学位学程毕业,完成身心障碍者就业服务相关专业
训练八十小时以上或取得身心障碍者职业重建服务学分学程证明。
五、高中(职)毕业,从事就业服务或身心障碍者福利服务相关工作四年以上,且完成
身心障碍者就业服务相关专业训练八十小时以上。
第一项就业服务员应于初次进用后一年内完成身心障碍者就业服务相关专业训练三十六小
时以上,成绩及格取得结训证明,始得继续提供服务。
不符合上述资格者请勿投递履历
【工作地点】
台北市北投区新民路60号
【工作时间】
※没有填写工作时间将会被删文。
8:00-17:00
每周工时超过40小时,请写加班费
【月休】
※一定要有数字。没有填写月休及排班制度 或月休过低将会被删文。
周休二日,每周固定休周一,另排休一天
【公司福利】
三节礼金、生日礼金、身心调适活动、
本院就医减免、年终1.5个月(依在职比例计算)、每年一次体检
请勿写劳健保 无劳健保是违法的
此栏请写额外的福利
【薪资范围】 38,391-40,466 (依台北市劳动力重建运用处补助规定办理)
※行政院劳动部于112年1月1日起调涨基本工资为月薪26,400元
※无薪资、比照科技部、比照本校规定、面议、电议,薪资不清等水桶一周
时薪工作请贴Part-Time板
月薪未达26400一样会被删文
【需求人数】 1名
【联络人/连络方式】
林小姐/邱先生 02-28959808#603128
履历投递方式:
纸本寄送→
履历表、自传、毕业证书影本、相关资格证书等资料
(务必留电话及e-mail以便联络)
并邮寄至:11243 台北市北投区新民路60号 三军总医院北投分院庇护工场 收
E-mail寄送→
履历表、自传、毕业证书影本、相关资格证书等资料
(务必留电话及e-mail以便联络) mail至 [email protected]
标题注明“应征就业服务员-OOO(姓名)”
【其他备注】
* 实际开始上班时间预计为7月底8月初,可面试讨论
* 应于到职前配合完成职重专业人员资格认证,具专业资格认证者优先聘用
* 依本院感控规定,到职前须完成体检、施打三剂以上疫苗并提供证明
* 到职后应配合规定完成训练及继续教育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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