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b版禁止张贴违反“就业服务法”、“性别平等工作法”、“劳基法”与其他法律之文章
发文者已同意一切遵循现行法律,并确知文责自负。本工作确实劳健保!
此两行删除,文章会被删除不另通知。
※请各位资方配合遵守。
【公司名称】 台北荣民总医院附设庇护工场-ING清洁工作队
※没有填写公司名称将会被删文。
※人资没有填写人资公司以及原征人公司(共2公司)名称将会被删文。
【工作职缺】 庇护性就业服务员
【工作内容】
一、现场辅导精神障碍或其他身心障碍患者之就业工作
。
二、于身心障碍者职业重建服务资讯管理系统进行资料维护与服务纪录登打
。
三、营运相关行政事项。
四、执行身心障碍者就业促进方案、职业复健相关业务、档案管理工作及接受医疗团队
与
重建处督导人员之督导,参与相关医疗会议、进修课程以及相关重建处会议。
没有内容会被删文!!
【征求条件】
取得“就业服务员资格认证”或“ 继续教育已完成认证者”
。
就业服务员需具备条件如下
:
(一)符合下列1至6点中“任一”条件者
:
1、大专校院复健咨商、社会工作、职能治疗、物理治疗、特殊教育、劳工关系
、
人力资源、心理或辅导之相关科系所毕业
。
2、非属前款相关科系所毕业,从事就业服务或身心障碍者福利服务相关工作一
年
以上,且完成身心障碍者就业服务相关专业训练八十小时以上,成绩及格取得结训证明
。
3、高中(职)毕业,从事就业服务或身心障碍者福利服务相关工作四年以上,且
完
成身心障碍者就业服务相关专业训练八十小时以上,成绩及格取得结训证明
。
4、领有社会工作师、职能治疗师、物理治疗师、心理师或特殊教育教师证书
。
5、取得就业服务员乙级技术士证
。
6、于劳动部(前为行政院劳工委员会)103年2月14日劳职特字第1030506019
号
令函颁修正“身心障碍者职业重建专业人员遴选及培训准则”前
已
符合第15条规定取得就业服务员资格,从事就业服务或身心障碍
者
福利服务相关工作四年以上
。
(二)会使用电脑word、excel、powerpoint等软件
。
(三)体耐力佳、机动性强
。
(四)需假日值班,平日可补休
※为保障板友就业机会平等,雇主对求职人或所雇用员工,不得以种族、阶级
、语言、思想、宗教、党派、籍贯、出生地、性别、性倾向、年龄、婚姻、
容貌、五官、身心障碍或以往工会会员身分为由,予以歧视。
【工作地点】
台北市北投区石牌路二段201号(台北荣民总医院)及各清洁案场
【工作时间】
※没有填写工作时间将会被删文。
每周工时超过40小时,请写加班费
每周工作五天,时间7:30至17:30之间时段视工作需求排班8小时
【月休】
※一定要有数字。没有填写月休及排班制度 或月休过低将会被删文。
周休二日原则(人事行政局)
休假日需排轮值班,可补休
【公司福利】
一、年终1.5个月(依在职期间按比例计算
)
二、院内看诊优
惠
三、美食广场持识别证打
折
四、风险加给1000元/
月
五、任职满一年享健检补
助
六、可用优惠价格购买员工餐厅的餐
食
七、员工旅游
请勿写劳健保 无劳健保是违法的
此栏请写额外的福利
【薪资范围】
38391元至40466元
※行政院劳动部于112年1月1日起调涨基本工资为月薪26,400元
※无薪资、比照科技部、比照本校规定、面议、电议,薪资不清等水桶一周
时薪工作请贴Part-Time板
月薪未达26400一样会被删文
【需求人数】
2人
【联络人/连络方式】
江小姐/02-28757027 转 570
[email protected]
【其他备注】
(一) 有意者请将履历(包含个人资料、学经历、毕业证书影本、符合条件之证书
或证明影本)
主旨请写 应征就业服务员_xxx(名字) 信件中请附上联络方式(手机)
(二) 审核后将以电话通知资格符合者参加笔试及面试(同一天),预计笔试半小时
+面试半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