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b版禁止张贴违反“就业服务法”、“性别平等工作法”、“劳基法”与其他法律之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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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位资方配合遵守。
【公司名称】国立凤山高级商工职业学校
【工作职缺】
专任助理(职务代理人) 期间自112年3月24日至112年9月24日止
【工作内容】
(一)办理提升高级中等学校学生双语学习成效暨引进外籍英语教师计画相关事宜。
(二)各项行政庶务支援与临时交办事项。
【征求条件】
(一)具中华民国国籍者。
(二)具教育部认可之国内外大学以上学历。
(三)无教育人员任用条例第31条第1项各款、第32条及第33条情事之一者。
【工作地点】
教育部国民及学前教育署(台中市雾峰区中正路738之4号)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0800-1730(午休1.5hr)
【月休】
按人事行政总处行事历休假,周休2日
【薪资范围】
月薪33,769元(学士级第一年)、38620(硕士第一年)
比照“教育部国民及学前教育署专案计画专任助理人员工作酬金参考表办理,
采月薪支给。
【需求人数】
1人
【联络人/连络方式】
(04)3706-1209,林小姐
【其他备注】
https://www.fsvs.khc.edu.tw/p/406-1003-72752,r11.php?Lang=zh-tw
需下载报名表填妥后,
于02月24日前以挂号邮件寄至“413415台中市雾峰区中正路738之4号,
教育部国民及学前教育署高中组实习科林小姐收”(邮戳为凭)
并于信封上注明“应征专任助理职务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