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b版禁止张贴违反“就业服务法”、“性别平等工作法”、“劳基法”与其他法律之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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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位资方配合遵守。
【公司名称】
国立台湾师范大学
【工作职缺】
国教署计画助理1名
【工作内容】
一、建教合作业务(陈情等事项)。
二、办理高级中等学校产业特殊需求类科相关案件
三、办理高级中等学校技职教育相关业务
四、其他交办事项。
【征求条件】
※为保障板友就业机会平等,雇主对求职人或所雇用员工,不得以种族、阶级
、语言、思想、宗教、党派、籍贯、出生地、性别、性倾向、年龄、婚姻、
容貌、五官、身心障碍或以往工会会员身分为由,予以歧视。
一、具教育部认可之学士或以上学历。
二、细心、负责任、具积极主动、办事效率佳及沟通协调之能力。
三、熟悉各项文书应用软件操作(word、ppt、excel) 具资料汇整能力。
四、良好沟通能力。
五、具计画行政经验尤佳。
【工作地点】
教育部国民及学前教育署 (台中市雾峰区中正路738之4号)
【工作时间】
一、周一至周五上午8:00-8:30弹性上班、17:30-18:00弹性下班,上班时间8小
时,若因业务需要加班可依规定补休。
二、午休时间:12:00-13:30
【月休】
国定假日、周休二日。
【公司福利】
年终1.5个月(未满一年依在职比例计算)。
【薪资范围】
依“教育部国民及学前教育署专案计画专任助理人员工作酬金参考表”规定,学士级专案
助理33,769元/月起薪,硕士级专案助理38,620元/月起薪。
【需求人数】
1名
【联络人/连络方式】
04-37061166陈小姐
【其他备注】
一、视业务需要,须配合不定期出差,出差地点不定但依规定可核支差旅费。
二、应征资料请包含个人履历表(含学经历、专长、相关工作年资、现居地址、联络
电话、自传)。
三、经书面审查合格者,择期以e-mail或电话通知面试日期与时间,未通过者恕不另
行通知(本案蒐集之相关资料,将依个人资料保护法规定办理)。
四、聘用期间:自应聘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一年一聘,视其服务及适任状况决定
是否续聘)。
五、报名方式:采电子邮件报名;即日起至112年1月27日(星期五)下午5时前止,
将履历表及相关资料e-mail至[email protected]
信件主旨请请务必注明“应征教育部国教署专案计画助理—○○○(姓名)”。
应征期间:即日起至112年1月27日(星期五)下午5时前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