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b版禁止张贴违反“就业服务法”、“性别平等工作法”、“劳基法”与其他法律之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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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位资方配合遵守。
【公司名称】 常明国际法律事务所(台北所)蔡钧如律师
【工作职缺】 法务专员
【工作内容】
(一)法务事项
1. 协助处理个案法律问题分析及其他行政程序问题。
2. 协助撰拟简易法律文书。
3. 协助下载电子卷证等,至法院或行政机关阅卷、申调誊本或财产清册等文件。
(二)行政事项
1. 协助接待客户、接听电话(含Line)。
2. 追踪当事人案件进度及与法院沟通联系。
3. 影印、传真、扫描书状、整理卷宗归档等。
4. 制作书状、递状缴费。
5. 基本帐务整理。
6. 负责律师工作之行程及会议安排。
7. 其他事务所交办事项。
【征求条件】
※为保障板友就业机会平等,雇主对求职人或所雇用员工,不得以种族、阶级
、语言、思想、宗教、党派、籍贯、出生地、性别、性倾向、年龄、婚姻、
容貌、五官、身心障碍或以往工会会员身分为由,予以歧视。
1. 大学法律相关科系毕业。
2. 一年以上事务所法务经验者佳(无经验可)。
3. 个性认真负责、亲切擅于沟通、细心耐心、配合度佳。
4. 有律所工作经验者、能独立作业、自律性强、多元思考尤佳。
5. 熟Office作业系统及Google云端工具。
【工作地点】 扬升商业大楼
台北市中山区民生东路二段143号8楼(华南银行龙江分行楼上,捷运行天宫站步行5分钟)
【工作时间】
09:00~18:00,午休一小时
【月休】
周休二日、见红就休
【公司福利】
1. 工作年资满一年起,享生日礼金、中秋端午节金、年终奖金、结婚礼金。
2. 工作年资满一年起,另视案件处理情况及工作表现另给予绩效奖金。
3. 不定期下午茶及部门聚餐、不定期咖啡饮料零食、依劳基法规定特休假。
4. 年资满一年给予旅游补助及三日旅游假。(不举办员工旅游,直接折现及放假)
5. 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雇主可任意终止聘雇契约。
6. 本所培养长期稳定的工作伙伴,不鼓励加班,鼓励同仁积极、有效率完成工作。
7. 本所认为法务专员并非“过渡性质”的工作,本所珍视专业人员的贡献,积极认真者
愿意给予相应的薪资福利。
【薪资范围】
月薪3万2千元起,依经历或年资调升,应征者可提希望待遇。
【需求人数】 1人
【联络人/连络方式】 简小姐 / [email protected]
【其他备注】
1.意者请直接将附有照片履历、自传寄至以上email,主旨载明“应征台北所法务专员-ooo(姓名,并注明联络电话)
2.有经验者可提供撰写过的书状或文件(遮蔽个资),惟以2件为限;无经验者可附校
内相关文件、课堂报告(2件为限)供参。
3.收到履历审阅后认为适合者,本所将主动联系安排时间面试,请勿自行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