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b版禁止张贴违反“就业服务法”、“性别平等工作法”、“劳基法”与其他法律之文章
发文者已同意一切遵循现行法律,并确知文责自负。本工作确实劳健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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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位资方配合遵守。
【公司名称】台北大学教务处教学发展中心
※没有填写公司名称将会被删文。
※人资没有填写人资公司以及原征人公司(共2公司)名称将会被删文。
【工作职缺】大学联盟深化数位学习推展与创新应用计画 专任助理1名
【工作内容】
1.规划与执行大学联盟深化数位学习推展与创新应用计画相关作业
2.拍摄与制作数位课程影片,包含专案管理、影片剪辑、平面设计等
3.计画书与计画成果报告之撰写
4.协助计画之研究分析与统计资料
5.需支援中心相关业务与活动
6.经费核销事宜及主管临时交办事项
7.须配合计画需求动态调整工作
8.其他临时交办业务
【征求条件】
※为保障板友就业机会平等,雇主对求职人或所雇用员工,不得以种族、阶级
、语言、思想、宗教、党派、籍贯、出生地、性别、性倾向、年龄、婚姻、
容貌、五官、身心障碍或以往工会会员身分为由,予以歧视。
1.中华民国国籍,持有身分证
2.具学士以上学历,传播、数位多媒体设计、教育相关领域尤佳
3.熟悉影片制作相关软件(具影片拍摄、剪辑)及文书处理能力
4.具学校数位课程制作、学校计画助理经验者优先考虑
5.具备沟通协调能力、主动细心、服务热忱、执行力高
【工作地点】
台北大学三峡校区(新北市三峡区大学路151号)
【工作时间】
※没有填写工作时间将会被删文。
周一至周五8点30分至17点30分,每日8小时(配合学校弹性上班时间)
【月休】
※一定要有数字。没有填写月休及排班制度 或月休过低将会被删文。
周休二日(周六与周日)、国定假日
【公司福利】
1.年终1.5个月(未满一年依在职比例计算)
2.寒暑休特别休假日
【薪资范围】
※行政院劳动部于111年1月1日起调涨基本工资为月薪25,250元
※无薪资、比照科技部、比照本校规定、面议、电议,薪资不清等水桶一周
依本校学士级新台币33,800元/月、硕士级新台币38,617元/月给薪
【需求人数】1名
【联络人/连络方式】
请于111年9月15日(四)17点前,将应备文件(履历表、自传、学历证明、其他有利审查文
件等)以纸本或电子邮件方式应征。联络方式如下:
1.纸本应征:请邮寄至新北市三峡区大学路151号,教务处教学发展中心收(以邮戳为凭)
2.电子邮件:请寄至[email protected],信件标题:应征专任助理 (姓名)
【其他备注】
1.初审合格者择优面试,不合格者恕不退件,未录取者不再另行通知。
2.本职缺视成绩得增列备取,候补时间自甄选结果确定之翌日起算三个月内有效。
(含正取人员报到后未通过试用或于三个月内离职者。
3.正取人员报到后未通过试用者(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正式约用),
于备取有效期间内由由本校通知备取人员迳行递补。
4.自到职日起,每年年底依考核结果是否续聘。
5.依据学校办理契约进用人员通报查询作业注意事项第三点,
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学校不得雇用为契约进用人员:
(1)犯性侵害防治第二条第一项之
性侵害犯罪,经有罪判决确认
(2)经学校性别平等教育委员会或依法组成之相关委员会调
查确认有性侵害行为属实
(3)经学校性平会或依法组成之相关委员会调查确认有性骚扰或
性霸凌行为,有终止契约及终身不得担任教育从业人员之必要。
(4)经学校性平会或依法
组成之相关委员会调查确认有性骚扰或性霸凌行为,有终止契约之必要,且议决一年至四
年不得担任教育从业人员,于该管制期间。
(5)经主管教育行政机关认定符合补习及进修教育法第九条第六项第二款之情事。
(6)经主管教育行政机关认定符合补习及进修教育法第九条第六项第三款之情事,
且于该认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雇用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