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部] 劳动力发展署中彰投分署征“业务辅导员”

楼主: aabreak (艾瑞克)   2022-01-05 12:23:00
job版禁止张贴违反“就业服务法”、“性别平等工作法”、“劳基法”与其他法律之文

发文者已同意一切遵循现行法律,并确知文责自负。本工作确实劳健保!
【公司名称】劳动力发展署中彰投分署(职训局)
【工作职缺】自办训练科“业务辅导员”(职务代理人)
【工作内容】
(一)协助规划及执行自办职业训练业务相关推广活动。
(二)协助规划自办职业训练采购相关业务。
(三)协助执行自办职业训练采购相关业务。
(四)临时交办事项
【征求条件】教育部承认之国内外公私立大专校院以上毕业,且具备相关工作经验1年以
上。
【工作地点】劳动力发展署中彰投分署:台中市西屯区工业区一路100号
【工作时间】周一~周五08:00-17:00
工作期间:实际到职日至111年8月7日止(暂定,期间自实际到职日起至代理原因消失之前
一日止)。
【月休】周休二日
【薪资范围】月薪资32,546
【需求人数】1人
正取名额为1名,除正取名额外,得依甄选名次增列候补名额2名,候补期间为3个月(自录
取公告之翌日起算)。
【联络人/连络方式】填妥网页连结底下报名表,以及检附相关资料,邮寄应征
(缩底下的网址)https://myppt.cc/BXZZ1c
原网址:
https://tcnr.wda.gov.tw/News_Content.aspx?n=26FA703A1DE8A4C0&sms
=99FDD628DA8CD100&s=41628A70A6D5DF62
报名方式:
(一)一律采纸本方式报名,应征者请检附下列相关资料于111年1月5日(星期三)前寄出,
收件地址为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中彰投分署人事室(407254台中市西屯区工业区一路100号
),信封请注明“应征自办训练科业务辅导员(职务代理人)”、白天联系电话(或手机号
码)及通讯地址(含邮递区号),以邮戳为凭,逾期或以其他方式报名者,恕不通知补件
及受理。
(二)报名应附文件:
1.报名表:请于本网页下方下载;另请于“处理及利用个人资料同意书”字段由本人签名
及勾选是否需取回报名之书面资料。报名表之电子邮件字段请务必填写清楚,后续甄试事
宜将透过电子邮件连系。
2.个人履历表及自传:不限格式。
3.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影本:如持国外学历证书者应检附经我国驻外机构认证之中译本证明
文件,否则不予受理。
4.特定对象证明文件:为办理电脑测验所需,具就业服务法第24条规定身分者,请附相关
证明影本。
5.工作经验证明文件:如服务证明书或离职证明书,取得服务(离职)证明书确有困难时,
始得以劳工保险异动明细替代。
(三)应征者如需取回上开2-5项应征资料,可附贴妥“挂号”足额邮资之回邮信封(收件地
址及收件人资讯请自行填妥),以利退还,如所附邮资不足,将以一般平信寄送;如不取
回书面应征资料者,可免附回邮信封。
(四)凡逾期、资料填写不齐全、报名表件不齐全、证件不足、资格不符者恕不另行通知补
件。
(五)报名人员经资格审查符合者,择优另以电子邮件通知笔试/电脑中文输入测试/口试时
间。
日期:暂订111年1月。
地点: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中彰投分署(台中市西屯区工业区一路100号)。
(六)报名人员所提供之文件,如有伪造、变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经查明,一律取消
录取资格;录用后发现者,无条件自到职日起自动解职,不得要求任何补偿及异议,若涉
及刑责,由当事人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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