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国立阳明交通大学电子研究所
【工作职缺】约雇人员(职务代理人)
【工作内容】
(一)协助电子所及电机系行政庶务。
(二)科技部计画相关事宜。
(三)主管临时交办事务。
【征求条件】
资格条件:
(一)学历:大学以上毕业。
(二)具公文书写与文书处理能力。
(三)具备沟通协调及执行能力。
(四)具良好英语听说读写能力。
(五)熟悉电脑操作(Excel、Word、Powerpoint等)。
(六)主动积极、细心负责、具服务热忱、能独立作业及良好服务态度。
消极资格条件:
(一)不得与本校校长、拟进用之单位主管或计画项下执行单位主管等具配偶或三亲等以内
之血亲、姻亲关系。
(二)无性别平等教育法第27-1条不得聘任、任用、进用或运用之情形:
1.有性侵害行为,或有情节重大之性骚扰或性霸凌行为。
2.有性骚扰或性霸凌行为,非属情节重大,而有必要予以解聘、免职、终止契约关系
或终止运用关系,并经审酌案件情节,议决一年至四年不得聘任、任用、进用或运
用。
(三)不具在学身分(在职专班除外)。
【工作地点】国立阳明交通大学光复校区工程四馆
【工作时间】依本校相关规定办理。
(周休二日,上下班弹性时间0730-0830及1630-1730,午休1200-1320)
【月休】周休二日(六日),国定假日。
【公司福利】依本校相关规定办理。
【薪资范围】依约雇人员5等280薪点(34,916元)支给。
【需求人数】1名
【联络人/连络方式】行政专员邱郁芬/[email protected]/(03)5712121转54102。
【其他备注】
1.雇用期间:自奉核可后实际报到日起(至111年12月1日止或留职停薪人员回职前1日止)。
2.其他: 试用期: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成绩及格者,予以正式雇用;成绩不及格者,
停止雇用。
3.应征方式:应征者请备妥下列资料,并注明应征职称,于110年11月12日前Email至
[email protected]或邮寄至“300新竹市大学路1001号国立阳明交通大学电子研究
所收”(邮寄以邮戳为凭)。
(一)最高学(经)历。
(二)证照专长等证明文件影本。
(三)个人自传、履历表。
4.合则约谈,如资格不符或未获录取时,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
5.如经通知面试须切结确实无性别平等教育法第27-1条所订不得聘任、任用、进用或运用
之情事。
6.录取人员应切结同意于在职期间内提供学校及主管教育行政机关办理蒐集查询、处理及
利用个人资料,并同意法务部、警政机关及各级主管教育行政机关提供相关资讯。
7.正取1名,备取2名,候补期间为三个月,自甄选结果确定之翌日起算。
8.本次甄选结果如无适当人员,得予从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