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b版禁止张贴违反“就业服务法”、“性别平等工作法”、“劳基法”与其他法律之文章
发文者已同意一切遵循现行法律,并确知文责自负。本工作确实劳健保!
此两行删除,文章会被删除不另通知。
※请各位资方配合遵守。
【公司名称】社团法人中华音乐著作权协会
【工作职缺】法务专员
【工作内容】
1. 诉讼撰状、开庭
2. 法规研究(著作权法、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行政诉讼法等)
3. 契约审核
4. 协会法律相关程序处理
条件:
工作经验: 2年以上
学历要求: 大学以上
科系要求: 法律学科类
其他要求: 一年以上法务工作经验,可独立开庭、具一定英语能力为佳
具细心、耐性,及主动学习之态度,并有团队合作之精神,得配合协会活动
【工作地点】台北市南京东路2段71号4楼
【工作时间】0900-1800
【月休】周休2日
【薪资范围】30000-35000
【需求人数】1人
【联络人/连络方式】[email protected] 人事部 李小姐,请先EMAIL履历合适者优先联络面试
【其他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