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 新竹就业中心 征业务辅导员(职务代理人)

楼主: tina813 (tina813)   2021-07-27 17:24:47
job版禁止张贴违反“就业服务法”、“性别平等工作法”、“劳基法”与其他法律之文章
发文者已同意一切遵循现行法律,并确知文责自负。本工作确实劳健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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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位资方配合遵守。
【公司名称】新誉管理有限公司
※没有填写公司名称将会被删文。
※人资没有填写人资公司以及原征人公司(共2公司)名称将会被删文。
【工作职缺】业务辅导员(职务代理人)
【工作内容】
(一)本分署各就业中心各配置1名驻点人员,执行本分署就业服务中心研习活动职涯相关
活动之进行,并确实完成各就业服务中心课程宣导及课程满意度调查表之回收与资料汇整
(二)负责执行各项就业促进活动及协助学员线上课程登录
(三)协助就促研习师资联络事宜,并依各就业服务中心需求,提供课程内容建议并执行
(四)配合本分署规定登录个案到课情形、按期缴交各式报表并需配合本分署就业服务资讯
系统电脑化之作业,将相关资料登录至前开系统
(五)进行课前联系,通知个案课程时间、地点等相关资讯
(六)配合本分署需求提供相关资讯、报表数据等至专案办公室进行汇整后,提供本分署
(七)协助微型创业凤凰贷款之宣导工作,职涯咨询服务宣导,或视民众需求转介其他政府
资源
没有内容 会被删文!!
【征求条件】
一、学经历资格(须具备下列资格之一)
1.经教育部承认之国内外公私立大专校院学士学位以上
2.经教育部承认之国内外公私立大专校院专科毕业且具备相关工作经验2年以上
3.经教育部承认之国内外公私立高中职毕业且具备用人单位职缺业务相关工作经验4年以

二、专业资格
1.须具备电脑基本操作能力,中文输入每分钟20 字以上,精通MS-OFFICE之运用
2.个性须主动外向,具备良好沟通能力,不害怕与人接触
※为保障板友就业机会平等,雇主对求职人或所雇用员工,不得以种族、阶级
、语言、思想、宗教、党派、籍贯、出生地、性别、性倾向、年龄、婚姻、
容貌、五官、身心障碍或以往工会会员身分为由,予以歧视。
【工作地点】新竹就业中心(新竹市北区光华东街56号)
【工作时间】110年8月2日(一)至110年11月30日(二) 如无法于该日期到职,请勿投递
※没有填写工作时间将会被删文。
【月休】周休二日
※一定要有数字。没有填写月休或排班制度 或月休过低将会被删文。
【公司福利】三节奖金
请勿写劳健保 无劳健保是违法的
此栏请写额外的福利
【薪资范围】月薪32,888元
※行政院劳动部于110年1月1日起调涨基本工资为月薪24,000元
※无薪资、比照科技部、比照本校规定、面议、电议,薪资不清等水桶一周
月薪未达24000元 会被删文
时薪工作请贴Part-Time板
【需求人数】1人
【联络人/连络方式】新誉管理有限公司(03)339-2798分机14张小姐
【其他备注】
面试方式:采线上视讯面试
●请连结网址下载报名简章,填写完成后寄送至[email protected]才算完成报名
●详细招募内容/报名简章下载:
https://www.thinkyu.com/page/news/show.aspx?num=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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