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 法律事务所法务助理

楼主: beadog (狗是安安)   2021-04-06 14:06:43
job版禁止张贴违反“就业服务法”、“性别平等工作法”、“劳基法”与其他法律之文章
发文者已同意一切遵循现行法律,并确知文责自负。本工作确实劳健保!
此两行删除,文章会被删除不另通知。
※请各位资方配合遵守。
【公司名称】方登国际法律事务所 主持律师许文华律师
【工作职缺】事务所法务助理(至少一年撰写书状经验)
【工作内容】
1.对教师法、校园性平案件、教师升等、不续聘、学术伦理等领域有兴趣者。
2.硕士班公法组者优。
3.“需有至少一年以上撰写书状经验”,投递履历时请一并提供曾经撰写之书状三份供参

【征求条件】
限国立大学法律系毕业(或东吴、辅大法律系毕业)
【工作地点】
台北市大安区复兴南路一段237-1号15楼
(近捷运大安站和忠孝复兴站、福华饭店对面)
【工作时间】8:30-18:00(午休时间12:00-13:30)
【月休】周休二日
【公司福利】
1.结婚礼金2.生育津贴3.住院慰问金4.公务机通话费及出差车资补助
【薪资范围】
月薪27,000~36,000元
【需求人数】1人
【联络人/连络方式】
履历请寄件到: [email protected] 许律师
联络电话:02-2700-1666 许律师
【其他备注】
1.投递履历前,请先浏览下面两篇事务所文章,并电邮告知您的心得与建议:
http://fountainlaw.pixnet.net/blog/post/172256721
http://fountainlaw.pixnet.net/blog/post/159183968
2.投递履历时请一并电邮提供曾经撰写之书状三份供参,并请告知完成书状所需时间(包
含阅览卷宗、搜寻实务见解、实际撰拟书状),如有经他人修改,亦请告知修改幅度。
作者: ikariamman (肥宅~~~~~)   2021-04-06 22:14:00
27k 当法助随便都45k
作者: blackru (小黑)   2021-04-06 22:55:00
难怪人力银行投履历都不回,原来是我唸了间烂学校XD
作者: vendor (这是我用生命画的魂)   2021-04-07 03:21:00
法助45k是指法院的吧,那也要考的上啊
作者: chinaeatshit (我爱台湾!中国吃屎!!)   2021-04-07 15:33:00
事务所助理其实有24k在业界算高薪了 大家都是去练功居多 练完就走了 不过限国立大学应该是有就业服务法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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