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b版禁止张贴违反“就业服务法”、“性别平等工作法”、“劳基法”与其他法律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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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者已同意一切遵循现行法律,并确知文责自负。本工作确实劳健保!
此两行删除,文章会被删除不另通知。
※请各位资方配合遵守。
【公司名称】
食品药物管理署药品组
【工作职缺】
副审查员
【工作内容】
(一)办理执行上市后药品安全、品质监控及流通管理作业,并办理药品回收、产品属性判
定、药害救济相关业务及专案进口审查等业务。
(二)办理COVID-19疫苗、药品研发及业者辅导等相关事项。
(三)研拟并制定再生医疗制剂管理条例子法规建置。
(四)办理再生医疗制剂及新药相关国际合作事宜。
(五)办理药品查验登记审查业务及协助研拟药品查验登记相关法规。
(六)药品上市后变更及许可证展延审查业务。
(七)办理自用原料药及试制原料药专案进口、原料药转售让、国货复运、中间体进口、药
品许可证展延、注销案、药品变更登记案、DMF展期及变更等案件。
(八)办理药商纾困申请案、医药生技法规等相关业务。
(九)署务、部务、高阶主管会议、附属预算决议追踪事项、生医产业创 新推动方案月报
汇整及提报。
(十)办理“断层扫描用正子放射性同位素”准则草案研拟、修订业务。
(十一)办理本署与医事司医政药政沟通会议。
(十二)其他交办事项。
【征求条件】
(一)国内外(国外学历需经驻外馆处验证)药学、医药科技、分子生物、化学、生命科学、
医药法律等相关研究所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
(二)熟悉一般电脑操作、文书简报软件。
(三)英语听、说、读、写能力佳。
(四)应变及沟通能力佳、乐观积极、细心谨慎、具耐心,有责任感及团体合作精神;必要
时并可配合加班。
(五)具公文写作能力、一般行政等相关工作经验者为佳。
※为保障板友就业机会平等,雇主对求职人或所雇用员工,不得以种族、阶级
、语言、思想、宗教、党派、籍贯、出生地、性别、性倾向、年龄、婚姻、
容貌、五官、身心障碍或以往工会会员身分为由,予以歧视。
【工作地点】
台北市南港区研究院路一段130巷99号F栋(国家生技研究园区)。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8:00-16:30
中午休息时间为12:30-13:00
每周工时超过40小时,请写加班费
【月休】
周休二日(月休8-10天)
【公司福利】员工旅游
请勿写劳健保 无劳健保是违法的
此栏请写额外的福利
【薪资范围】44,288元
加班有额外加班费
【需求人数】
11位
【联络人/连络方式】
谢小姐/02-2787-7464请于上班时来电
站内信会回较慢哦
【其他备注】
应征方式(含检具文件):
(一)请于109年12月3日前,将下列文件之影本,于截止日前(以邮戳为凭)迳寄至“115
台北市南港区研究院路一段130巷99号F栋6楼(国家生技研究园区)”,卫生福利部食品
药物管理署药品组谢伊汶小姐收,并于信封注记“应征药品组副审查员”(未检齐资料者
视为不符资格):
1.个人履历。
2.大学以上全部学历证件。
3.自传。
4.英文能力证明。
5.工作相关证件(非必要)。
(二)本职缺一律以纸本报名,勿使用本署网页之"线上报名"作业。
(三)报名截止后将先行书面初审,符合者择优面试,未获遴用者将不再通知及退件,如需
退件请附回邮信封。
(四)面试日期、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将另行通知。
(五)面试后择优录取11名,得增列候补名额11名,依序递补并以本职缺为限(候用期间3
个月,自遴选结果名单确定之翌日起算)。
(六)待遇依“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审查费雇用人员之职称、资格条件及薪级标准”
320薪点支给(约44,288元),具药师或律师证照者,于试用考核及格后,每月另支给专
业津贴6千元,有关本署临时人员工作规则、劳动契约书及临时人员之相关规定,请上本
署网站查询(http://www.fda.gov.tw/TC/law.aspx?cid=74)。
(七)本职缺自110年1月起进用。
(八)联络人:谢伊汶小姐 (02)2787-74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