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b版禁止张贴违反“就业服务法”、“性别平等工作法”、“劳基法”与其他法律之文章
发文者已同意一切遵循现行法律,并确知文责自负。本工作确实劳健保!
此两行删除,文章会被删除不另通知。
※请各位资方配合遵守。
【公司名称】
※没有填写公司名称将会被删文。
※人资没有填写人资公司以及原征人公司(共2公司)名称将会被删文。
台北市康复之友协会
【工作职缺】
职业重建个案管理员(半年职务代理)
【工作内容】
提供身心障碍者就业咨询、开案评估、职业重建服务计画拟定、职涯辅导、连结资源等
职业重建相关服务,以及整合协调身心障碍者职业重建资源网络。
没有内容会被删文!!
【征求条件】
※为保障板友就业机会平等,雇主对求职人或所雇用员工,不得以种族、阶级
、语言、思想、宗教、党派、籍贯、出生地、性别、性倾向、年龄、婚姻、
容貌、五官、身心障碍或以往工会会员身分为由,予以歧视。
职业重建个案管理员应具备下列资格之一,并于进用前完成身心障碍者职业重建个案管
理员专业训练三十六小时以上,成绩及格取得结训证明:
1.领有社会工作师、职能治疗师、物理治疗师、心理师或特殊教育教师证书,从事全职
之身心障碍者就业服务、职业辅导评量或成人个案管理工作一年以上。
2.大专校院复健咨商研究所毕业,从事全职之身心障碍者就业服务、职业辅导评量或成
人个案管理工作一年以上。
3.大专校院社会工作、职能治疗、物理治疗、特殊教育、劳工关系、人力资源、心理或
辅导之相关科、系、所或学位学程毕业,或取得就业服务乙级技术士证,从事全职之
身心障碍者就业服务、职业辅导评量或成人个案管理工作二年以上。
4.非属前款所定相关科、系、所或学位学程毕业,取得身心障碍者职业重建服务学分学
程证明,从事全职之身心障碍者就业服务、职业辅导评量或成人个案管理工作二年以
上。
备注:请事先至中华民国全国工业总会完成身心障碍者职业重建服务专业人员资格审查
及专业训练时数抵免、认定作业。咨询专线:02-27034529、02-27034389
【工作地点】
台北市松山区八德路四段604号2楼之3
【工作时间】
※没有填写工作时间将会被删文。
09:00~17:30
每周工时超过40小时,请写加班费
【月休】
※一定要有数字。没有填写月休及排班制度 或月休过低将会被删文。
休周六日与国定假日
【公司福利】
1.员工旅游补助
2.年终奖金
3.久任奖金
请勿写劳健保 无劳健保是违法的
此栏请写额外的福利
【薪资范围】
※行政院劳委会于109年1月1日起调涨基本工资为月薪23,800元
※无薪资、比照科技部、比照本校规定、面议、电议,薪资不清等水桶一周
40,990元
时薪工作请贴Part-Time板
月薪未达23800一样会被删文
【需求人数】
1人
【联络人/连络方式】
吕小姐 / 2765-2810 #244 / [email protected]
【其他备注】
有兴趣者烦请将履历寄至以上电子信箱,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