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 台原法律事务所征律师及行政助理

楼主: ww1234528 (ORION)   2019-12-02 17: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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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位资方配合遵守。
【公司名称】 台原法律事务所
【工作职缺】
受雇律师、实习律师、行政助理
【工作内容】
受雇律师与实习律师:
接见、访谈客户。
卷宗资料整理、书状与法律函件撰拟、蒐寻相关见解、研究法律问题、提供法律事务参考依据。
阅卷、出庭、出席相关会议或调解会议等。
回复客户咨询之法律问题及提供法律意见。
依律师法第 20 条规定办理相关登记及依法得代理之事务。
至客户处协助处理法律相关事务。
精进及更新法学知识,制作法学教材与教学。
其他相关工作范围内事项。
行政助理:
接听电话,接待及引导当事人。
整理卷宗及档案,维护数据库及控管案件进度。
至公务机关查调资料及法院递状。
收发信件及公文。
其余律师交办事项。
【征求条件】
受雇律师:
2年以上工作经历;或实习期满,无单独诉讼经验者
法律学系所毕业。
具备英文等语言能力四技能中等以上。
具备Word、Powerpoint、Pages、Keynote等电脑软件使用能力。
可独立进行诉讼程序。
有实务工作经验者。
实习律师:
具备英文等语言能力四技能中等以上。
具备Word、Powerpoint、Pages、Keynote等电脑软件使用能力。
行政助理:
具备Word、Powerpoint、Pages、Keynote等电脑软件使用能力。
开朗乐观且具有热忱服务的精神,具有英文或法学基础能力者尤佳。
【工作地点】 高雄市前镇区中山二路260号11楼
【工作时间】 8:30~17:30
【月休】 周休二日,月休八天
【薪资范围】
受雇律师:有单独诉讼经验者经常性薪资达55000元或以上;无单独诉讼经验者经常性薪资达40000元或以上
实习律师:25000~35000元
行政助理:经常性薪资达26000元或以上
【需求人数】 各1名
【联络人/连络方式】
张小姐 [email protected]
【其他备注】
意者请直接将履历表及自传寄至上述E-mail,确认后通知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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