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 翁方彬律师事务所-诚征受雇律师乙名

楼主: nomore77 (过敏)   2019-10-21 15:37:28
job版禁止张贴违反“就业服务法”、“性别平等工作法”、“劳基法”与其他法律之文

发文者已同意一切遵循现行法律,并确知文责自负。本工作确实劳健保!
此两行删除,文章会被删除不另通知。
※请各位资方配合遵守。
【公司名称】 翁方彬律师事务所
※没有填写公司名称将会被删文。
※人资没有填写人资公司以及原征人公司(共2公司)名称将会被删文。
【工作职缺】 受雇律师乙名
【工作内容】 撰写书状 回答客户法律问题 开庭等
没有内容会被删文!!
【征求条件】高考律师证照
※为保障板友就业机会平等,雇主对求职人或所雇用员工,不得以种族、阶级
、语言、思想、宗教、党派、籍贯、出生地、性别、性倾向、年龄、婚姻、
容貌、五官、身心障碍或以往工会会员身分为由,予以歧视。
【工作地点】
台北市大安区和平东路一段16号5楼之1
(古亭捷运站4号出口步行3分钟)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09:00~17:30 周六周日休假
(除非有陪侦等特殊情况,基本上5:30都可以准时下班)
午休时间:12:00~13:30
※没有填写工作时间将会被删文。
每周工时超过40小时,请写加班费
【月休】 至少8天,若有加班会按时数给加班费
※一定要有数字。没有填写月休及排班制度 或月休过低将会被删文。
【公司福利】
1.劳健保个人自付额亦由所长负担,薪资为实拿
2.早午餐皆供餐,下午还会有下午茶,不定期会有聚餐
3.律师公会月费皆由所长负担
4.年终至少一个月
5.有独立办公室(还有附暖气机)
【薪资范围】58K起,视能力学经历调整,可讨论。
※行政院劳委会于108年1月1日起调涨基本工资为月薪23,100元
※无薪资、比照科技部、比照本校规定、面议、电议,薪资不清等水桶一周
时薪工作请贴Part-Time板
月薪未达23100一样会被删文
【需求人数】1位
【联络人/连络方式】请将履历寄至[email protected]
【其他备注】 特别条件:希望正式执业经历两年以上,熟悉民商法家事法尤佳。
1.偶有刑事夜间陪侦等,会依时数给加班费。
2.可自接案抽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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